第37章 李氏之死
人到了落魄的時候,才會知道誰待自己是真心的。
李如雲在沈府作威作福多年,根本沒人對她存在半點同情,從前巴結她的人,現在都是幸災樂禍,不過她瘋了,也感受不到這世態炎涼了。
如今的李如雲,隻是一個瘋婆子,被強製送離了沈家。
沈長歌當然不會眼睜睜地看著李如雲被送走,她和小五換上夜行衣,追趕李如雲的馬車。
因為是棄婦,並沒有多少人護送李如雲。
小五長劍一挑,趕走了馬車周圍的人。
沈長歌看著馬車裏癡癡傻傻的李如雲,這一次,她不可能心軟的。
小五問:“直接殺了她嗎?”
沈長歌搖頭,她的眼神陰狠,道:“不,像李如雲這麽歹毒的人,怎能讓她死得這麽痛快呢?”
她從腰中掏出一顆藥丸,塞進李如雲的嘴裏,迫使其咽了下去。
這是一種毒藥,卻不會立即致人死亡。
沈長歌語氣生寒:“李如雲,它會讓你的身體從內髒開始腐爛,如同千萬隻蜈蚣在你的身體裏麵啃咬爬行,足足三天,你才會得到死亡。這三天裏,生不如死的感覺,你好好享受吧。”
李如雲口吐白沫,身體不停抽搐。
做完這一切後,沈長歌和小五就回去了。
一路上,沈長歌都沒有說話,但她的眼神卻令人恐懼,黑夜中的她,就是從地獄裏爬出來的修羅,滿帶一身肅殺,狠厲如鬼。
這一次,顧影憐的仇,已經報了。
……..
幾天後,有人在林子裏找到李如雲的屍體。
屍體衣不蔽體,已經腐爛不堪,散發著濃鬱的惡臭,周邊圍滿了蒼蠅蚊蟲。
其實已經分不清麵容了,隻是屍體周圍的衣服碎片確實是李如雲的。
眾人猜測,李如雲估計是遇上了強盜,強盜奪走了所有財物,甚至還扒了她的衣服,最後殺了她。
誰能想得到,曾經的沈府主母,竟然落得一個橫屍荒野的下場?死得還是如此屈辱。
沈易知道李如雲的死訊時,他隻有一點點吃驚,並沒有半點悲痛,仿佛這個相伴他多年、為他生兒育女的人,隻是一個陌生人。
他就是一個如此冷血無情的人,在他的心裏,隻有自己是最重要的。
隻有沈安趕到現場,為李如雲收了屍,他將衣服蓋在屍體上,然後跪地痛哭,發誓定要找出仇人。
因為李如雲是被休棄的人,沈易拒絕在沈府為她辦喪事。所以沈安就把李如雲的葬禮選在了李如風的府上。
......
沈長瑾跪在靈堂前,帶著哭腔道:“大哥,一定是沈長歌,是她殺害了母親!”
沈安一頭霧水,顯然還不相信,“沈長歌怎麽會有這個本事?”
沈長瑾憤恨道:“大哥你不知道,就是沈長歌聯合九姨娘陷害母親,從而令母親被父親休棄,我敢肯定,是沈長歌暗中買凶,殺害了母親!”
沈安握緊拳頭,一拳打在地上,道:“我要殺了沈長歌這個賤人!為母親報仇雪恨。”
沈長瑾擦了擦眼淚,眉眼裏流露的都是恨毒,她的表情陰狠,“大哥,我們需要做一個計劃,千萬不能莽撞行事。”
沈安咬牙,他的拳頭緊攥,恨不得掐死沈長歌。“當然。”
......
半個月後。
皇帝心血**,組織了一次圍獵大會。
圍獵大會,顧名思義,就是狩獵比賽,比誰射中的獵物多。
參加這次圍獵大會的人不僅僅是皇室中人,還有各個大臣以及他們的子女。
隻因為趙貴妃喜歡熱鬧,人越多就越好玩。
皇帝寵愛趙貴妃,就依了她,在皇宮附近舉辦了一場圍獵大會。
然而皇後卻以病推辭,她實在不想看見皇帝和趙貴妃恩愛的畫麵,還不如自己待在冰冷的皇宮裏。
沈府這邊,沈易帶了自己的子女過來,沈安,沈長歌和沈長瑾都在。
因為子女大都到了適婚的年齡,沈易也在盤算著將他們與誰家結親,可以帶給自己最大的利益。而圍獵大會正是個看人的好時機。
西周的女子並不柔弱,很多都是自幼學習箭術。
但......十三歲前的沈長歌不學無術,愚笨無知,是不會射箭的。
沈長瑾認為,哪怕沈長歌能在一年之內精通四書五經,可無論如何,她不能精通箭術。
畢竟箭術這種東西,一定要是多年積累才能爐火純青。
沈長瑾已經認定沈長歌會在圍獵大會上出醜。
但沈長歌卻是淡定自若,一點也不擔心。
既然是比賽,就會有彩頭。皇帝坐在上席,冥思苦想了一會,並沒有想出什麽適合的彩頭。
趙貴妃笑了笑,提議道:“皇上,這次圍獵大會的頭名,不如就賞他一個官當當?”
她隻不過隨意地說了句,皇帝卻在認真思考。
參賽的人除了皇室,都是沒有品級的公子小姐,在這種場合,女子一般是陪襯,在射箭這方麵還是比不過男子的。
到了最後,都是男子在爭奪,他們自然對功名甚是在意。
隻是封官如此兒戲,皇帝會同意嗎?
皇帝直接就同意了趙貴妃的提議,揚聲道:“能夠拔得頭籌的人定然身手不錯,賜個官也無妨,就依貴妃所言。”
眾人見狀,看來皇帝寵愛趙貴妃的傳言不虛。這趙貴妃,真真是萬千寵愛於一身啊。
公子們更加充滿了鬥誌,因為,在圍獵大會上拔得頭籌不僅是一舉得名,還能入朝為官,試問誰不會心動呢?
所有人都躍躍欲試,皇室子弟雖然不在乎區區功名,但他們在乎得到皇帝的青睞。就好比南宮淳和南宮奕,還有其他一眾皇子們。
沈長歌今日特意換了一身黑色的騎裝,她暗暗在人群裏掃了一圈,秦月這幾日不知去哪兒逍遙去了,也不見人影,就別提參加圍獵大會了。
而南宮奕正與南宮淳並駕齊驅,二人麵上笑如春風。
人群中,看向南宮奕的目光並不少,他已經習慣了這些愛慕的目光,不拒絕,也不主動。就像一朵鮮花,周圍總是圍繞著一群花蝴蝶。
沈長歌目光一瞥,看見另一個方向的慕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