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最後三個月
“陳醫生,我的病需不需要忌口?”
“火鍋、燒烤、奶茶、可樂這些我最近都可以不吃不喝。”
“我也可以早睡早起,不再熬夜。”
莊子昂盯著主治醫生陳德修,一臉誠懇。
因為他隱隱感到,自己的身體狀況,似乎有些不妙。
陳德修五十歲左右年紀,地中海發型,戴著厚厚的金絲眼鏡。
身後滿滿一麵牆的錦旗,默默訴說著他的醫術精湛、德高望重。
“不,你想吃什麽就吃什麽吧!”
這麽輕飄飄一句話,在莊子昂聽來,卻猶如晴天霹靂。
震耳欲聾!
陳德修遞過來的診斷書上,打印著密密麻麻的醫學術語,其中那個“癌”字,格外紮眼。
“陳醫生,我才十八歲。”
“比你更年輕的,我這輩子也送走了不少。”
“那我還剩多少時間?”
“最多三個月,看開一點,人都逃不開這一天。”
……
莊子昂手握診斷書,不記得是怎樣離開醫院的。
他的大腦一片空白,渾渾噩噩地走在馬路上,撞倒了好幾輛共享單車。
十八歲的年紀,在這桃花盛開的季節,生命卻已經開始倒計時。
三個月,九十天,二千一百六十個小時……
陳德修說三個月,實際上可能沒那麽多。
彈指一揮間,就要跟這個世界告別。
遺憾肯定是有的,但也沒有特別難過。
說內心話,莊子昂對這個世界並沒有多麽眷戀。
人世間的美好,跟他好像沒什麽關係。
愛情是什麽?
是“燕子,沒了你我可怎麽活”。
是“阿裏嘎多美羊羊桑”。
親情是什麽?
自打五歲那年,父母離婚以後,他就很少感受到親情的溫暖。
那個所謂的“家”,不過是個晚上睡覺的地方。
每次回去,都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像個徹頭徹尾的外人。
隻有去遠在鄉下的爺爺家,才能尋求一絲難得的心靈慰藉。
莊子昂自嘲,一直活到十八歲的原因,是來都來了這個世界,總不能主動尋死。
這下患上絕症,不死也不行了。
最後三個月,就讓我從容赴死,誰都別來煩我。
“老板,給我一隻燒雞,不用宰,我就抱著整隻啃。”
“奶茶加冰,要最高的熱量、最甜的糖分、最多的反式脂肪酸。”
“臭豆腐,變態辣,多放蔥花。”
……
莊子昂小時候看電視劇,看到洪七公抱著整隻叫花雞啃時,就特別向往。
今天終於實現了。
迎著路人異樣的眼光,啃得滿嘴流油。
心中卻有種前所未有的暢快。
路過批發市場,莊子昂花三十塊,買了一件花襯衫。
顏色非常豔俗,穿著活像個古惑仔。
望著鏡子裏的自己,他非常滿意。
從小到大,他都是別人口中的乖孩子、好學生。
但每個人的骨子裏,都有叛逆野性的一麵。
都是要死的人了,還裝什麽純?
最後三個月,我要做自己,做最真實的莊子昂。
穿著張揚的花襯衫,提著啃了一半的燒雞,莊子昂被保安攔在了校門口。
直到他出示了學生證和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保安又打電話確認了一下,才放他進去。
“唉,現在的學生,流裏流氣,像什麽話嘛!”
莊子昂踏入校門,聽著身後保安大叔的歎息,覺得有些好笑。
大叔不知道,他這個流裏流氣的學生,已經連續兩年排名全年級第一。
是市裏評選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
隻是對此刻的莊子昂來說,這些都是虛名而已。
他不會再被這些所謂的光環束縛。
正值下課時間,操場上鬧哄哄的。
9班的教室門外,幾個學生在追逐打鬧。
當穿得大公雞一樣的莊子昂走進教室,立即吸引了全班同學的目光。
“我去,他抽什麽風,居然穿成這樣來學校。”
“被教導主任抓到,三千字檢討起步。”
“莊子昂昨天請了病假,這麽一看,是病得不輕呀!”
……
莊子昂沒有理會同學們看怪物一樣的眼神,一屁股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將那半隻燒雞重新包起來,塞進課桌裏。
然後將那杯反式脂肪酸含量極高的奶茶,一口氣喝了個精光。
“莊子昂,你怎麽沒回我信息?”
前座一個女生轉過頭來,眼神中充滿質問。
林慕詩,校花級別的女神。
長著一雙好看的丹鳳眼,但目光總是帶著傲氣,就像一個公主。
這樣的女生,身邊從來不缺追求者。
或者說直白一點,就是舔狗。
莊子昂也是其中之一。
畢竟前後桌坐著,朝夕相處,青春期的男孩子,很難不對這麽漂亮的女孩動心。
莊子昂掏出手機,發現有很多條未讀信息。
其中三條,來自林慕詩。
“莊子昂,明早我想吃李記的生煎包,記得幫我買。”
“你今天怎麽沒來上學?也不回信息。”
“你要是繼續玩失蹤,我就不會再給你追我的機會了。”
雖然是冷冰冰的文字,但莊子昂還是能讀出林慕詩那高高在上的口氣。
老子都要死了,還管你給不給機會?
“你又不是我的誰,想吃什麽我就一定要買給你嗎?”莊子昂隨手劃走聊天框。
“你說什麽?”林慕詩難以置信地瞪大雙眼,以為自己聽錯了。
莊子昂居然敢用這種語氣跟自己說話。
哪有舔狗這麽橫的?
“我生病了,請了病假,你一句關心的話都沒有,就惦記著幾個破包子。”莊子昂搖搖頭。
他承認,自己以前的確喜歡林慕詩。
但林慕詩對他始終若即若離,忽冷忽熱。
感覺他快要放棄了,又會恰到好處地給一點希望。
就這麽吊著,就是玩。
得知自己身患絕症,莊子昂終於大徹大悟,想要立即停止這種無聊的拉扯。
老子沒多少日子好活了,沒時間陪你玩。
“莊子昂,你這是什麽態度?”林慕詩柳眉倒豎。
“林同學,我本來就沒有為你買早餐的義務,買了是情分,不買是本分,你好像沒有擺清自己的身份。”莊子昂不鹹不淡地回答。
“莊子昂,你真的是病傻了嗎?你這樣會永遠失去我的。”林慕詩有幾分威脅的意味。
頗具規模的胸脯,一起一伏。
漂亮的丹鳳眼,燃著怒火。
莊子昂眼神淡漠:“隨便吧,說得我好像得到過你似的。”
林慕詩對莊子昂極度失望,氣憤地轉過頭去。
實際上,她對莊子昂很有幾分好感,畢竟他人長得帥,學習成績好,性格也是暖男。
遲遲不答應莊子昂的追求,是還沒到愛得死去活來那個地步。
不過你現在這是什麽意思?
難道追不到就輕易放棄?
追女生哪有你這麽沒有恒心毅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