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年代女配2

席小凡覺得那個讀者跟自己就是半斤八兩,她罵自己花癡倒貼,但其實她做的事情也是倒貼,隻不過席小凡倒貼的對象是知青,而那個讀者倒貼的卻是二婚男,隔三差五就回席家扒拉東西到二婚男家裏,氣死人了!

那是她家的東西,不是那個讀者的,那讀者憑啥將席家的一切當做自己的,一邊貼補那個該死的男人,一邊罵她不幹活怪不得會被打死。

她都不想嫁給那個人,憑什麽要伺候他?那個男人趁著自己被藥倒了強占她的身子,她都要氣死了好嗎,竟然還要她去伺候那個人,要不是因為自家爹媽拖後腿,席小凡早就把那個男人告公安了。

因為爹媽一直低聲下氣求自己,說已經把身子給了別人,就留在人家家裏好好過日子,席小凡才不得不憋屈地跟那個男人周旋。

她心裏有點小聰明,知道自己提出離婚,父母肯定不會為她撐腰,所以決定在二婚男家裏鬧事。

因為清楚二婚男是娶她回來當老媽子照顧幾個小孩的,席小凡就故意不對幾個孩子好,每天拿著爹媽貼補自己的錢下館子,至於孩子有自己的親爹,有沒有飯吃關她屁事,又不是她的親生兒子,人家親爹都不管,她更不可能管。

更何況那幾個孩子都是養不熟的熊孩子,二婚男去上班時,幾個孩子經常對她說這說那的,說她不上班在家裏是吃閑飯的,竟然連家務都不做,一看就不是好女人,還常常去他們爺爺奶奶跟外公外婆家告狀,席小凡可討厭他們了,就是把錢扔水裏,都不會養這個幾個孩子。

哪知那個二婚男腦子跟正常人不一樣,看她不願意照顧孩子直接上手打人,嘴裏振振有詞說:“接親那天嶽父嶽母已經說過了,你要是不聽話隨便打,娶你回來就是給我暖被窩帶孩子的,讓你不疼愛孩子,讓你不做飯天天下館子,讓你不幹家務活不給我暖被窩,你這樣的婆娘就是欠揍,看看附近有誰像你這麽懶的?我今天就要把你的懶筋打斷。”

席小凡被二婚男鋪天蓋地一頓打,一下子懵了。

不過她也不是好惹的,不然怎麽能夠不給這個男人暖被窩呢?除了第一天因為被下藥吃虧,後來席小凡一到睡覺時間就先躲到房間裏把門拴起來,二婚男心疼門板,不敢踹門,所以娶親後天天守空房,早就心生不滿。

她挨了第一下揍後,立刻反應過來直接回擊,不過最後因為男女體力上的差距,到底還是吃了虧,被揍得鼻青臉腫。

這一戰也讓周圍的鄰居認識席小凡,那些鄰居不論男女也不問原因,看到席小凡被打就覺得是她的問題。

在知道席小凡每天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不收拾家裏也不照顧孩子,天天下館子吃飯後,鄰居們都**了。

他們一個個指責席小凡,身為女人怎麽可以這樣呢?怪不得會被打,太敗家了,都說娶妻娶賢,一個女人最好的秉性就是賢惠,如果沒有這項品質,那麽這個女人就是不合格的,該打。

尤其是有人把席小凡倒追知青的事情說出來後,鄰居們更加站在道德製高點上,說她不守婦道,就是挨打挨少了,這樣還不打,日後豈不是要給人戴綠帽?就應該把她打怕了,才不會有那麽多花花腸子。

那個年代可沒有什麽反家暴法,所有人對男人家暴女人習以為常,並且認為是合理,女人不聽話就該打,打到聽話為止,會挨打的女人,肯定就是不聽話的女人。

反正不管怎麽樣,錯的都是女人。

席小凡覺得這群人真是瘋了,他們難道不知道自己是被人綁著進洞房的嗎?她不是自願嫁人的,憑什麽錯的是她?

而且那個二婚男是不是腦子有問題?她爸媽說她不聽話可以打,這種話明明是客氣話,為什麽會有人當真?他都活到30多歲了,聽不懂什麽是客氣話嗎?

那個讀者在小說裏也看到這個情節了,竟然跟書裏麵的人一樣,覺得全部都是席小凡的錯。

評論裏都在說“這可不能怪二婚男啊,他也不是要家暴,是席家的父母叮囑的他才會打人,而且她挨打,那是因為她有前科啊,她就是挨打挨少了,才會不要臉去倒追男人,二婚男這是在幫席家父母教育女兒呢,讓她花癡,都嫁給他了,心裏竟然還想著知青,給他帶綠帽子。”

看到有個人能教訓席小凡,讀者高興壞了,早就想揍死這個不要臉的女人了。

席小凡對此氣得七竅生煙,第一次挨揍後,她回家告訴父母被打了,父母也很是心疼,嘴裏先安慰了幾句,然後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現在她是別人家的媳婦,嶽家也不好把手伸太長,不能管女婿的家事,不然會被人戳脊梁骨,他們隻能盡量給二婚男貼補一些東西,讓他看在錢財的份上對女兒好一點。

告狀後父母的表現,也讓席小凡覺得可笑,她都被打了,父母竟然還給錢二婚男,這不是鼓勵他說打得好嗎?

果然二婚男拿到席家的好處後,變本加厲打得更厲害,席小凡簡直要瘋,她覺得不是自己有問題,而是整個世界都有問題。

尤其是二婚男把她打死後,父母麵上雖然哭得傷心,但後麵竟然還一直在貼補二婚男,嘴裏說女兒已經去了,那幾個孩子也當過一段時間女兒的兒子,一日叫娘終生為母,以後這幾個孩子就是他們的親外孫,他們一定會幫女兒將幾個孩子撫養長大。

席小凡覺得自己的父母是真拎不清,可是能怎麽辦呢?誰讓對方把自己生下來了,還如珠如寶疼了將近二十年,她連恨都恨不起來,現在自己這條爛命就當做還了他們的養育之恩,以後橋歸橋路歸路,她也不想管這對父母了。

可恨的是那個讀者,在看完所有劇情知道她的命運後,竟然還能覺得二婚男是一個好男人,所有的錯誤都是席小凡的,穿越後用著她的身體,每天從席家扒拉東西去跪舔,還把幾個倒黴孩子都當親生的養育。

席小凡想既然對方那麽喜歡去當後媽,那就看看失去席家這麽好的資源後盾,她要怎麽跟二婚男怎麽相親相愛。

所以席小凡的願望有兩個,第一把穿越女弄到一個家庭條件特別差的人家,讓她嫁給二婚男,一定要把這兩個極品鎖死。

這個願望不論付出多少代價,她都願意,看來真的被二婚男跟穿越女讀者氣狠了,哪怕兩敗俱傷也要報仇。

第二希望任務者能幫忙問清楚範知青的擇偶條件,然後改造自己,把她變成一個優秀的人,這樣她才能配得上範知青。

桃妖接收到席小凡的願望後,忍不住感歎,果然是舔狗,哪怕死過一回也還是放不下那個男人。

不過知道她的心路曆程之後,桃妖覺得她真是一個很有自知自明的人。

席小凡覺得自己這輩子從來沒有對不起任何人,哪怕是讓父母丟臉,她都用命償還了,但她死後想了很久,覺得自己唯一對不起的就是範知青。

因為她的一廂情願,不止把自己的名聲搞臭了,也連累了範知青,可範知青真是一個謙謙君子。

尤其是對比二婚男,範知青就是天上的明月。

他們知青下鄉,在鄉下日子過得多困難,但在她連續兩年多的狂轟濫炸之下,範知青都沒有為五鬥米折腰,哪怕名聲被自己連累,他麵對自己時態度依舊很和善,並沒有因為村民的閑言碎語惱怒上自己。

再看看那個二婚男,娶了自己後就把席家的東西當成他家的,接受席家父母的饋贈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結果拿了人家的東西還要打人家的女兒,簡直不要臉到極致,真搞不懂那個讀者的眼睛是不是被屎糊住了。

席小凡知道自己花癡範知青的毛病改不掉,如果重生肯定無法克製住蠢蠢欲動的自己,所以決定請任務者幫忙。

不過她還有一個小要求,就是任務者得到範知青的擇偶標準後,專心做改造任務,不要頂著自己的身軀去攻略範知青,不然她會生氣的。

說實話桃妖也沒興趣攻略男人,在它眼裏所有人類都是一樣的,不過對方隻是想問問範知青的擇偶觀,這個任務太簡單了,它立刻就能把任務完成。

不過這次的任務因為原主還會回來,所以桃妖隻能在世界裏待五年時間,五年後要將身體還給對方,這一次它不能像上個世界那樣,做出超過原主能力太多的事情。

桃妖決定借助公安的力量,把原主的仇人先給搞了,雖然席小凡不恨自己的爸媽,不過心裏還是怨的。

考慮到自己現在把二婚男搞進局子,那對拎不清的父母如果沒受到懲罰,估計還是會不把兒女當成獨立的個人看待,等它回去肯定有很多糟心事,所以桃妖準備給這對父母一個教訓,讓公安拘留他們幾天。

正好對方這次做了違反法律的事情,《婚姻法》的第三條第四條規定都寫得明明白白:“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幹涉”。

“對包辦他人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人,應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必要時視其情節,予以行政處分或法律製裁。對以暴力幹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按《刑法》第179條規定,還須追究刑事責任。”

這一次席家父母跟二婚男用上了迷藥,屬於情節比較惡劣的,公安同誌對此非常重視。

根據《刑法》規定,“以暴力幹涉他人婚姻自由,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本不需要桃妖做筏子,那對夫妻有得受了。

了解完情況後,公安同誌確認當事人沒有和解的意願,便派人去西家村把席家父母抓回來。

席家父母解決了心頭大事,鬆了一口氣,正在家裏歇息,結果大隊長突然帶幾位公安上門,把他倆嚇一跳。

“你們就是席小凡的父母?”公安同誌問。

“對,”席老爹不知道發生什麽事,手心都出汗了,不由自主合並雙腿站起來回話,“不知道公安同誌上門有什麽事嗎?是不是我女兒又在外麵惹禍了?”

席媽媽也說:“唉,這小凡也真是,一天天的不讓人省心。”

她真是後悔,早知今日當初就不應該太過溺愛她。

大隊長在接待幾位公安時就已經了解過情況,他沒想到席家父母在村裏是出了名的溺愛孩子,竟然會做出這種事情,心裏直犯嘀咕,覺得席家父母是不是失心瘋了。

此刻見到他倆的表現,大隊長忍不住皺起眉頭,不讚同地說:“小凡他爹,公安同誌還沒發話呢,你怎麽就知道是小凡惹禍了?趕緊給我閉嘴,先聽聽公安同誌怎麽說。”

公安這時也說:“這件事跟席小凡沒關係,我問你們,今天你們夫妻二人是不是給席小凡下了迷藥,違背她本人的意願,強行將她送給李誌國當妻子。”

席老爹忙解釋道:“什麽違背小凡的意願,她一個孩子家家的懂什麽,我們也是為她好,那李誌國可是鎮上的工人,多少人打著燈籠也找不到的好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