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少年李佑

洛杉磯。

唐人街,楊氏私房菜館門前。

一位帶著棒球帽的金發少女,正歪著頭、咬著潔白修長的食指,一雙圓溜溜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著麵前之人。

“話說,吃飯就進去,不吃就走開啊,別在這裏妨礙生意!”

說話的是個十五六歲的俊美亞裔少年,身高一米七五左右,留著一頭長碎發,正雙手抱胸倚著門框,麵無表情。

女孩愣了下,隨即大怒,伸手揪住少年的頭發,惡狠狠道:“克勞德,你想死麽?敢和姐姐這樣說話?”

“姐姐?別逗了小丫頭,先不說咱們熟不熟,貌似你是八九年的吧?”

少年白了對方一眼,伸手打掉她的手,繼續追問道:“這次來洛杉磯幹嘛?不會又偷偷跑出來的吧?你爸媽知道嗎?”

“我要簽約了,所以讓爸爸帶我來好萊塢走走,提前適應一下大明星的滋味!”

“切!”少年嗤笑了一聲,眯著眼睛俯視著女孩,出言不遜:“嘖嘖,小丫頭你可真逗,才十三歲的奶娃兒,趕緊回去洗洗睡吧,希望能美夢成真!”

女孩頓時怒不可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扯住少年的耳朵,叫道:“臭小子,敢看不起我?你知道我是誰嗎?”

“哎,鬆手…”

猝不及防下,少年疼得呲牙咧嘴,急忙握著女孩的手,不讓她繼續用力扯。

“混球克勞德,我泰勒.艾麗森.斯威夫特,一定會成為大明星的,一定會!”女孩氣呼呼的看著少年,抽出雙手大聲吼了幾句,初見規模的胸口起伏不定。

“知道啦知道啦,你是大明星…”少年笑著打趣一句,隨即想到了女孩剛剛的話,摸著下巴打量了她半晌,古怪無比的問:“呃,你姓斯威夫特?泰勒.斯威夫特?”

“混球你什麽意思?上次見麵不是告訴過你嗎?別告訴我你忘了啊!”

“哈…呃,我這人記性一直不太好,抱歉抱歉!”少年大叫一聲,伸手拉起女孩的胳膊,拽著她往店裏跑去。

“你幹嘛?”女孩有些不明所以。

少年停下腳步,回頭深深看了她一眼,陽光燦爛的道:“幫我簽名,要簽十…二十…一百張,嗯,要不我送你一部單反,回去多拍一些照片,簽好名字一起寄給我,怎麽樣?”

“你這人真奇怪!”女孩嘟囔一聲,跟著少年走進房間裏,四下打量著。

“抱歉,這裏有些簡陋!”少年指了指紅木桌椅,道:“坐吧,要喝些什麽?”

“有啤酒嗎?”

少年撓了撓頭道:“沒有,不過有冰糖雪梨汁,對嗓子有好處!”

“那好吧!”女孩悻悻的坐在椅子上,看著簡陋的房間,問道:“這麽簡陋的房間,桌子和椅子這麽破舊、書架這麽小,床這麽窄,還硬邦邦的,你住的習慣麽?”

少年遞來一杯雪梨汁,順便將紙和便簽放在女孩麵前,笑道:“剛開始有些不習慣,不過住了大半年,早就適應了!”

“隻簽名麽?”女孩拿起筆,笑眯眯的看著少年,“這是我第一次簽名哦!”

“就寫祝李佑快樂每一天!”

女孩微笑著點了點頭,寫下一行漂亮的英文,問:“李佑是誰?女孩嗎?”

少年微窘,紅著臉道:“是我!”

“你不是叫克勞德麽?”女孩有些詫異,隨即又恍然大悟:“哇哦,我明白了,李佑是你的中文名字,是吧?”

“真聰明,不愧是未來的大明星,來,幫我把它簽滿,等你出名以後,我就發大財啦!”少年雙眼彎成月牙,眸子亮晶晶的,右手不時替女孩翻著便簽,好方便她簽名。

“哈,你這個臭家夥,是在諷刺我麽?”泰勒狠狠錘了他一拳,笑著道:“你那兩部小說,光分成就夠你吃一輩子,更不用說版權,你這家夥真是怪胎!”

李佑揉著胸口,無語道:“你這個暴力狂,一點都不知道輕重!”

“裝模作樣!”泰勒瞥了他一眼,問道:“說說你的創作初衷唄?我真的很感興趣耶,吸血鬼男主實在太帥了!”

“零一年初我離開家鄉,開始了一個人之旅,從古老的華夏到同樣古老的埃及,從伊比利亞半島,到斯堪的納維亞半島,我都曾駐留過一段時間!”

“直到去年八月份,我輾轉來到了阿美利卡,本想在紐約繼續流浪,誰知卻在唐人街碰到了師父,於是就跟他一起來洛杉磯!”

說著,他端起桌上的冰糖雪梨汁灌上一口,繼續道:“我喜歡一邊旅遊一邊讀書,尤其喜歡是古代曆史和各種神話,去過的地方漸漸多了,讀過的書也多了,久而久之,心裏漸漸多了一些想法!”

“想法越來越多,我就試著用文字將它們整理出來,這就是《波西傑克遜》和《暮光之城》由來,它們是在洛杉磯完成的!”

李佑臉不紅心不跳的說著謊話,心裏卻暗笑不已,能記住那麽多小說、歌曲和影視劇,穿越者的金手指就是辣麽厲害!

“哇,你可真厲害,一個人就敢環球旅遊,你父母不擔心麽?”

李佑聞言僵在了那裏,笑容漸漸收斂起來,雙手絞著短袖一角,半晌才低聲說:“聽爺爺和奶奶說,在我剛出生沒多久,爸爸媽媽就離婚了。媽媽遠走他鄉,至今仍舊杳無音訊,九八年亞洲金融風暴,父親公司破產跳樓自殺,不久後爺爺和奶奶也先後病逝,家裏就剩我一個人了!”

泰勒張大了嘴吧,許久才回過神來,滿臉歉意道:“對不起!”

李佑揉了揉臉頰,澀然說道:“沒事,一個人久了,早就習慣了!”

“最近在忙些什麽?”泰勒試著轉移話題:“有沒有寫小說啊?”

李佑先是點了點頭,然後又搖了搖頭,說道:“練拳、讀書、做菜,小說倒是寫了一部,不過你應該不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