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我的歌我說了算

高海抬起有些沮喪的頭,看了孟秋一眼欲言又止。

幽夢是個爽朗的性格,她可不管那麽多,直接開口說道:

“孟秋老師,你可不知道,那個王大誌可氣人了,吧啦吧啦……”

在幽夢如同爆竹一般劈裏啪啦一頓說之後,孟秋終於搞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

高海他們今天一大早就約著一起來公司練歌了,就是為了明天的比賽臨時再多加練習一下。

練了一個多小時,幽夢有些口渴,就出去到自動販賣機那裏買水喝,誰知道居然碰上一個男人色眯眯的跟她搭訕。

幽夢在酒吧裏混跡了幾年,早就見慣了這種場麵,隨便找了一個借口就把那個男人給打發了,回去以後她也沒有當回事,跟高海他們又練習了起來。

誰知道剛練了兩遍,練習室的門突然被推開了,剛才跟她搭訕的那個男人走了進來,還毫不客氣的拿起了寫著歌詞和曲譜的紙張。

高海剛想跟他爭論,那個男人就自稱是公司的歌手王大誌,還追問他們這首歌是從哪裏來的。

高海他們雖然不肯說,但是那個男人似乎在公司有點能量,隨便打了幾個電話就知道歌是孟秋寫的。

然後他就打了一個電話,好像是打給高層的,過了沒多長時間就有人通知他們歌不用練了,公司把歌給王大誌了!

所以才會出現孟秋開始進來的時候,他們一副垂頭喪氣的樣子的場景。

聽完事情的經過,孟秋突然咧開嘴笑了,但是那個笑容裏麵包含了太多的冷意和耐人尋味。

“歌練的怎麽樣了?明天上台有沒有信心?”

孟秋的問題讓高海他們有些發愣。

幽夢第一時間反應過來:“孟老師,您的意思是歌還給我們唱唄?”

孟秋頭也不回的走出了練習室:“我的歌,我說了算!”

高海聞言激動的站了起來,眼眶有些濕潤,衝著門口深深的鞠了一躬。

走出練習室,孟秋掏出手機給楊碩打了一個電話:

“有人搶了我給高海他們的歌,你管不管?”

楊碩還在比賽會場,聞言一愣:

“你說什麽?”

孟秋言簡意賅的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遍,然後重複道:

“你管不管?”

楊碩扔下一個字:“管!”就掛掉了電話。

楊碩心裏很惱火,先是徐子坤的事情沒人通知他,緊接著王大誌又冒出來直接跳過他跟公司高層聯係搶了高海他們的歌,看來有些人已經迫不及待的想把爪子伸到音樂部來了,他們就這麽篤定自己完不成賭約?

其實這種事情在其他公司非常正常,別說是那些關係錯綜複雜派係林立的大公司,就是那些小公司,也沒人把一個剛進公司的新人樂隊和一個初級詞曲人放在眼裏。

可惜楊碩是不會允許這種情況出現的,不管是為了他對音樂部的掌控力,還是對孟秋的看重,他都一定要討個說法回來。

而孟秋這邊其實心裏也憋著一股火。

說實話,一首歌而已,他並沒有放在心上。

但是王大誌的態度讓他十分不爽,辱人者人恒辱之,他在心裏已經把王大誌拉入了黑名單,不管將來王大誌能走到哪一步,他都不會跟一個連最起碼的尊敬都沒有的人合作。

人立於世,最基本的人品是底線。

楊碩並沒有讓孟秋失望,等到下午快下班的時候,孟秋的電話響了。

“王大誌停職反省三個月,這期間他的所有通告全部取消!還有什麽不滿的跟我說。”

楊碩略帶疲憊的聲音傳來,盡管他說的輕描淡寫,但是孟秋知道,能得到這個結果,楊碩肯定花了大力氣。

“我很滿意,你放心,我不會讓你失望的!”

孟秋沒有多說什麽,君以國士待我,我必國士報之。

楊碩露出了滿意的笑容:“晚上小晚叫我去家裏吃飯,你也一起過去陪我喝兩杯!”

孟秋扶額長歎,大哥,那貌似好像是我家,怎麽感覺我好像是客人一樣。

不過看樣子他倆之間有了一點進展,孟秋還是替他倆高興的。

夕陽的餘暉把整個城市塗成了一片橘黃色,而在中海某處的一棟大廈裏麵,剛開完視頻會議的幾個星火娛樂的高層,坐在會議室裏默不吭聲,有人一臉平靜,有人幸災樂禍,而有的人則是沉寂之下掩蓋著怒火。

“陳總,我不同意剛才的會議決定!”

說話的是星火娛樂的副總經理王常青,王大誌是他的侄子。

王常青口中的陳總,是一個一副笑麵佛模樣的胖子,星火娛樂的總經理陳建國。

他笑眯眯的說道:“王總,既然你不同意,為什麽剛才視頻會議的時候不提出來?現在估計楊部長都已經把處罰通知下達下去了,現在再收回,豈不是有朝令夕改的嫌疑?我也很難做啊!”

“就是啊,老王,這件事確實是王大誌做的不地道,人家明天就要上台比賽了,你現在跳出來搶人家的歌,那不是壞了人家的前程?”

說話有些陰陽怪氣的是星火娛樂的另外一個副總經理鄭海山,他一向跟王常青不對付,自然不會放棄這個落井下石的機會。

王常青看也不看鄭海山一眼,對陳建國說道:

“陳總,我承認我是有些私心,但是你也應該知道,公司那兩個二線歌手被人挖走了以後,公司能挑大梁的歌手不多了,而王大誌不管是從哪個方麵來看都是準二線歌手,我們現在應該大力培養他!”

“我認為我的決定沒錯,不管是於公於私都好,把歌交給王大誌總比交給一個剛進公司沒幾天的新人樂隊要靠譜的多!”

“話也不能這麽說!”

陳建國還沒說話,鄭海山插話道:

“凡事都要有個先來後到,那個叫孟……什麽的小夥子已經答應把歌給人家樂隊了,你們家大誌看好了就橫插一腳,這樣一來公司豈不是亂了規矩?不管是誰看好了別人的資源都想搶就搶的話,公司豈不是亂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