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我有異議

在開庭之前,守望者協會的高層來找過橋書亞的,問他想給自己取什麽守望者代號。

橋書亞知道守望者基本上都是用代號而不是真名的,用真名的要麽是菜鳥,類似於源稚愛這種剛畢業還沒來得及錄入代號的,要麽是橋書亞這種野路子。

他昨天猶豫了半天,當時有幾個選擇,什麽“億拳吊人”、“狗頭聖拳”、“農夫三拳”、“綠洲活佛”、“喬喬”、“黑桃a”、“吸屬霸王”等等之類的備選代號。

但是猶豫了半天,他還是決定給自己取個簡單質樸一點的代號,不然後麵中二期過了之後可能會很尷尬。

他給自己取代號叫疊魂人。

疊層人,疊層魂,發育的都是人上人,要悄悄地發育,然後驚豔所有人。

……

接下來,陪審團也走進了法院。

所謂陪審團,就是從各行各業之中選擇一些人一同參與案件判決。

陪審團雖然是律法上麵的門外漢,但是也代表著整個社會上普通人對於案件的一般三觀。

陪審團製度的好處,那就是絕對不可能出現類似於“不是你搶的為什麽要去阻攔”這種的案例。

至於這個陪審團製度,有好處也有壞處。

因為全是外行,所以也偶爾會出現律師全憑一張嘴無中生有,因為陪審團的人並不是法律專業的,他們對於證據之類的反而並不看重,看中的是三觀之類的。

這就是陪審團製度的壞處,而判決往往會並不是朝著“秩序”這方麵行進的,而是更加偏向於三觀影響下的良俗。

此時橋書亞大大的疑惑,陪審團裏麵還有個熟人,一個宛如身上頂著400瓦電燈泡的神父坐在那裏,手掌翻著聖書。

神父在陪審團裏麵混到了一席之地?是作為守望者的代表嗎?

“咳咳,馬上就要正式開庭……稍等一下,那位神父麻煩你關一下燈,審判庭上禁止在自己身上裝滿大燈泡。”法官本想直接開始走流程的,但是看到陪審團上那一個亮到了極點的燈光,頓時覺得嚴肅的法庭不該有這種東西。

神父:“???”

問題是他關不掉燈啊!這些天睡覺的時候自己身上的光刺眼讓自己都沒睡好覺,他當時到底是怎麽才沾上這麻煩的聖光啊!

戴著麵具的橋書亞反而有些虛心的偏過頭,其他人吃聖光球好像都沒有什麽異樣,就這位神父吃了聖光球之後如同變異了一般,渾身冒著光。

這一定是神父的問題,橋書亞選擇相信了自己的判斷。

他再次看向了陪審團,研究一下,但是似乎除了神父之外,其他陪審團都像是有問題。

法官測試了一會,發現神父真的沒辦法關燈,隻能被迫開始。

“既然沒有其他問題,此刻正式……”

“我有異議!被告人還戴著麵具,我們無法判斷出他是否是真的被告本人到場!”剛剛開庭,立刻就聽到了原告律師的控訴。

那是一位很精神年輕人,帶著意氣風發的模樣,此時這位律師就仿佛來到了自己的主場,意氣風發勃勃生機。

他姓億達,律師界稱呼自己為億達律師,雖然自己的名聲……可能有一點點爛,畢竟上一次官司自己把雇主送進去了,但是沒有關係,這一次一定能夠一雪前恥。

讓我康康我的對手……

億達律師看到了對麵的羅生門有貴沙律師。

“6”他單手扣了這樣一個符號,自己排位排到對麵是通天代了……

而羅律師也是猛地敲擊著桌子,收到:“我有異議!”

法庭之上,羅律師的聲音清晰:“被告人為守望者協會a級以上幹員,根據守望者規定

橋書亞:“……”

他剛想說一句自己其實還隻是個客卿,還沒有評級的,但是現在覺得自己還是擺了,交給自己的羅律師,他才是專業的。

一瞬間億達律師沒有再繼續胡攪蠻纏下去,而是等待法官宣讀上訴書。

“被告人代號疊魂人,現已被提起故意破壞建築、故意殺人、故意毀壞財物等共24項指責。

所有的證據能夠表情被告是故意破壞建築以及故意殺人。

從以上來看,被告人實際已構成等24項罪狀,且被告毫無悔改之意,現要求判被告極刑,並從其遺產中賠償所有受害人每人100萬損失費。”

這些話是起訴書上的,也就是原告要求的,人類聯邦的記者們架起長槍短炮,此時全部指向了這裏。

因為人聯記者的介入,再加上其他各處電視台的轉播,此時全世界也有不少的地方開始有了這次的報道。

此時的全球,大量抱著看樂子的人看向了這邊,起訴書一出,全世界的直播間引起了軒然大波。

“24項罪名?這真的是法外狂徒啊,守望者裏麵還有這樣的人嗎?”

“我的關注點是要求判極刑還讓人賠錢,e……”

“每人100萬?他們為什麽不去搶?我記得守望者的薪資補貼大概也就是警員的幾倍而已吧,b級以上的守望者才能月入幾萬?a級一個月撐死也就十來萬。”

“你還別說,這可比搶要快的多。”

全世界熱議起來,畢竟這種能夠引起全球關注的案例極其少見,也是其唯一起訴守望者的案子。

而在這個時代全球都是統一使用人聯幣,購買力都了解的,人聯幣的購買力接近成立聯邦前的美刀了,大概是70%美刀的購買力左右。

法官宣讀完起訴書之後,不緊不慢的問向被告席:“被告方有什麽異議嗎?”

羅律師嘴角翹起,那戴著的金絲眼鏡和梳著的中分讓這個五十多歲的人充斥著自信,他猛地拍著桌子,大聲吼到:“異議!守望者確實存在過激行為,而是將危險份子優先排除,符合防衛原則,我方要求提交新的證據!”

全球吃瓜群眾也樂了起來,11區法院中最樂的可就是律師們互相“異議”的鬥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