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大婚

厲霄是宋頌的金靠山,跟厲霄在一起他可以擁有前世錯過的一切,這是宋頌在那天晚上答應跟厲霄走的最大原因。

他沒想過厲霄能對他說出這樣的話,怎麽聽,怎麽都覺得好不真實。宋頌知道自己是治他瘋病的藥,雖然他不知道理由,但這確確實實的發生了,事實不容他不信。

但……厲霄的這番話,他實在不知道怎麽回應。

他嚐試在腦子裏構思了一番,半晌,才略有些感動的道:“多謝殿下。”

厲霄頓了頓,漆黑的眸子微微眯了起來,他放開了宋頌的手,後者立刻把手縮了回來,他攥著被厲霄吻過的地方,跟他漆黑的眸子對上之後,又笑了一下,道:“我也喜歡殿下。”

他不是很能適應這樣的氣氛,手掌在腹部摸了摸,他沉了口氣,剛要開口,就聽厲霄道:“宋國公今日應當進宮去求旨了。”

“旨?”

“按照規矩,不許本王在婚前出入宋家。”他語氣淡淡,宋頌卻心裏一緊,厲霄這些年就是這樣過來的,所有人見了他都怕他,他張嘴,想要說些什麽,厲霄卻再次開了口:“不過做為交換,父皇會告訴他我的條件。”

宋頌莫名其妙,直到厲霄把他送回宋府,他才陡然意識到對方做了什麽。

秦氏在撒潑:“我才是這個家的主母!她傅香不過是一介商女,怎麽能與我相提並論?我不信陛下會要你將她扶正,我不許她進祖宗祠堂!我不許!!”

宋國公已經見到了宋頌進來,他把手裏的聖旨展開,皺著眉對宋頌道:“陛下已經下旨,你娘的牌位也進了祠堂,明日我會請族長把她的名字寫進族譜,從此你就是嫡子……瘋王不會再來家裏住了吧?”

宋國公名宋泓,年輕的時候是遠近聞名的美男子,否則秦氏也不會上趕著要嫁給他,可也正是因為這樣,才導致了傅香的悲劇,她明明是以主母的身份嫁進來,卻被有權勢的人鳩占鵲巢。

宋頌看著自己的父親,看著他滿臉的不高興,再看秦氏憤恨的神情,忽然沒忍住笑了,他道:“我知道了。”

他轉身要走,宋國公卻十分不舒服:“你就沒什麽想說的?”

“說什麽?謝謝?”宋頌側首,眉宇之間隱約帶了幾分刻意的囂張:“如今我已經要與平王成婚,從此我一人得道,你們則雞犬升天,好好仰仗著我,自然不會少了你們的好處。”

秦氏被他那趾高氣揚的模樣給氣的目眥欲裂,一個沒忍住衝他撲了上來,宋頌身邊的白岩立刻伸手,一掌打在她肩膀,將她拍到了宋國公身邊,他抱拳道:“王爺有命,未來王妃不得有任何閃失,二位,得罪了。”

秦氏無法接受自己不再是獨一無二的,趴在他身上哭得稀裏嘩啦,宋泓凝望著宋頌離開的身影,心裏一時五味陳雜。

這個兒子,怎麽會變成這樣的?他以前那麽乖,說話都不敢大聲說,見了他隻是蚊子一樣喊一聲爹爹,永遠用著孺慕與崇拜的眼神望著自己。可瞧他如今,脊背挺的筆直,眸子掃過來的時候,隱隱帶著幾分高高在上的睥睨之相,仿佛把一家人都當成了螻蟻一般。

或許是察覺到了事情已經無法挽回,第二日,宋泓便命人把傅香嫁入國公府的禮單拿過來給了宋頌,當年一箱一箱抬進來的東西,都是要記錄在案的,不好做假,隻是有些東西變現了,也有些都變成了土地莊子,宋頌看了一遍,心知宋泓不可能真的把全部嫁妝交出來,也沒有強求,對那人道:“我的嫁禮,就照這些安排吧。”

那人也不敢多說,匆匆便去回稟了。

輔國丞相嫁女的時候可沒有傅香那個商女的排場大,宋頌這一著怎麽也得把國公府的財產分去了幾分,這會兒不定對方肉痛成什麽樣子呢。

傅香的名字上了族譜之後,牌位也很快被移到了宋家祠堂,宋頌聽說之後,便去拜了拜,他跪在蒲團上,心道也不知道母親能不能瞧見自己。

他當年死了之後做了很久的鬼魂飄來**去,偶爾也能看到其他的鬼影,卻從未見過傅香的魂魄,也不知是不是早已離開了。

他在祠堂裏麵呆了一會兒,站起來朝自己院子裏去。這段時間厲霄果然遵循諾言沒有來過,宋頌有時候經常會回想起當年做鬼飄來**去的日子。

他有時候會覺得,厲霄是知道宋歌不是自己的,他給前世的‘宋頌’封了皇後,後宮隻有‘宋頌’一個人,但卻極少去見‘宋頌’,有時候宋歌喊他過去,他也從來不過夜,但這些都隻是宋頌聽說的,他並不願意一直盯著頂著自己臉的宋歌,大部分時間下,他都是陪著小皇子的。

而厲霄也是非常喜歡小皇子。記得剛進宮不久,小皇子偶然得了風寒,身體很弱,那小家夥躺在**,圓溜溜的眼珠一直盯著他瞧,宋頌便問他:“你看得到我?”

宋頌後知後覺的明白那是因為小家夥身體虛弱的緣故,可以見到自己,他就不太敢繼續出現了,哪怕孩子看不到他也好,他隻想要他健健康康的。

那個時候,宮裏人都知道陛下最疼愛的就是小皇子,於是小家夥生病的事情就這樣很快的傳到了他的父皇耳朵裏,父皇聽罷便立刻把手頭的事情放下,匆匆趕來了。

宋頌躲在柱子後麵,看著他坐在床邊,眼神溫柔的跟小家夥說話,小孩子不會藏心事,奶聲奶氣的對他說:“我剛才看到爹爹了。”

厲霄立刻側頭去問,身邊的人都紛紛搖頭:“皇後這兩日在為陛下祈福,還在佛堂念經呢。”

小皇子進了宮之後不久,厲霄就下命令把他從皇後那裏抱了出來,專門設了一個寢宮給一個孩子住,派了一群人前呼後擁的照顧著,盡管宋頌一直不明白,他為什麽不讓小皇子跟宋歌住在一起。

厲霄從太監哪裏得到了答案,問小皇子:“皇兒可是看錯了?”

小家夥連連搖頭,保證沒有,他還舉起小爪爪:“爹爹親親。”

宋頌的確親他了

那天厲霄一直陪著小皇子直到他睡著,宋頌悄悄過去看兒子的睡顏,男人卻猝然抬眸,仿佛真的看到了他。

盡管他很快就會自嘲的搖頭,將自己的幻覺否認掉。

宋頌時常坐在他身邊問:“你可以看到我嗎?”

但沒有人回答。

可以被厲霄看到的感覺,在他發瘋的時候尤為清晰,有好幾次,他甚至提著劍直直便向他走來了,當他的身體穿過宋頌的時候,他會立刻瘋的更厲害,猶如陡然有了什麽強烈意識的猛獸。

但關於前世厲霄究竟有沒有真的見到過他的答案,注定無從得知了。

宋頌吸了口入冬的涼氣,忽然聽到耳邊傳來聲音:“宋頌……你怎麽還沒死?”

宋時。

宋頌轉過臉,看著裹著灰色大氅的少年,從他愕然的表情裏幾乎就明白秦氏還沒把自己要跟厲霄成婚的事情告訴他,說不準,為了安撫宋時,她還騙他說了自己已經被瘋王殺死了。

他貼心道:“何止沒死,再過兩日,我與王爺就要成婚了。”

宋時愣住了。

宋頌沒有再理會他,加快腳步走向了自己的院子,果然很快就聽到宋時的咆哮:“我不信!!宋頌,你給我站住,你說清楚!”

但他身上有傷,怎麽可能追得上宋頌,還一個怒極攻心咳出了一口血來。

秦氏生出來的這幾個孩子,都是天生的眼紅病,嫉妒心非常強,若是別人先天高他一頭也就罷了,可如宋頌這般從小就被踩在腳底下的人,一下子踩到了他們的頭上,要他們平平淡淡的接受,也的確有些為難人了。

但不管宋時怎麽想,該來的還是來了。

冬月十五日這天,天空下起了鵝毛大雪,宋頌以嫡長子的身份與厲霄成婚,有人站在國公府討彩頭的時候,看到花轎從裏頭抬出來,接著便是一隊人,再然後是延綿的嫁禮,那紅色印著金喜的包裹,一箱一箱的從裏麵抬出來,沿著京城饒了一圈兒,一直到花轎在王府門口落下來,最後一箱嫁禮才算是出了國公府的門。

這無比氣派的光景,讓人看得目不暇接。

“沒想到這國公府這麽有排場啊!”

“你懂什麽,這裏頭可還有王爺下的聘禮呢,前幾日抬進去多少,如今還得抬回去多少。”

“那這也不少了……平王殿下可真有福氣,王妃真是家財萬貫啊。”

“你們是不是都忘了傅香嫁入國公府那天了?她的嫁妝可是饒了京城兩圈兒呢,你說傅家那麽大的身家,就這麽一個外孫,那些嫁禮不給他給誰?要我說啊,就這些,肯定還都是宋家吃了之後剩下的。”

“你們說當年傅家那場大火……”

“今兒個大喜呢,說什麽晦氣話。”

……

喜氣洋洋之中,宋頌感覺轎子落了地,然後轎身前傾,有人撩開了轎簾,他彎腰從裏麵走了下來,他任由那隻手牽著自己,跨過火盆,再越過那高高的王府門檻兒,與他一路到了廳內。

今日的王府雖然來了不少人,但除了喜氣洋洋的嗩呐之外,卻沒有特別的熱鬧,尤其是厲霄出現的地方,哪怕站了人,也顯得十分冷清,沒人敢隨便說話。

那唱誦就尤為清晰。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對拜——”

宋頌一一拜過,最後一拜的時候,他安靜的彎著腰,等著厲霄先起。

成婚夫妻對拜的時候,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先起來的那一方則地位更高,是以每每成婚之時,都是女子比丈夫的頭會低的久一些,這也代表著日後的家庭地位裏,要唯丈夫是從。

但,厲霄一直沒有起來的意思。

“霄兒?”

這個聲音傳來,宋頌的雞皮疙瘩差點兒起來,陛下居然親自來了!

有了這個聲音,厲霄緩緩站直了身子,宋頌也下意識跟著站直,他的腦子一時有些亂糟糟的。

很多親王成婚,今上通常都是會送些禮物過來,一般新婦敬茶,也都是成婚第二日才進宮的,畢竟皇帝國事繁忙,不可能挨個去參加婚禮,估計也就太子大婚的時候會移動一下。

難怪他倆拜堂的時候屋內那麽安靜,不隻是厲霄的威名,還有那麽一尊泰山在這兒壓著。

他忽然又想起了那句話,‘文能定國,武可□□,後天下為吾兒掌中矣!’

當年他意氣風發的說這些話的時候,有多望子成龍,如今怕就有多痛心吧……

今上果真是最疼愛厲霄的。

宋頌胡思亂想著被帶入了房間,一側的喜婆哆哆嗦嗦的說著吉祥話,厲霄瞥了一眼,道:“放下吧。”

幾個丫鬟急急忙忙的把托盤放下,強作鎮定的跑了出去,厲霄則隨手拿過喜稱,輕輕將紅蓋頭挑了起來。

宋頌這回是真的被養的差不多了,原本凹陷的雙頰豐腴了起來,襯著鮮紅的衣裳,越發顯得臉特別的白,五官也就更加精致好看,每一分每一寸,都像是照著厲霄喜歡的樣子長得一樣。

宋頌最害怕他這樣看自己,他移開視線,道:“陛下還在外頭,殿下趕緊出去吧。”

“討個彩頭再走。”厲霄湊過來,道:“頌兒可給得?”

作者有話要說:

頌頌:……給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