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不氣盛還叫霸王槍麽?
鼎香樓是保定府最好的酒樓,做驢肉的手藝天下一絕,不亞於禦廚。
最為關鍵的是,鼎香樓很懂得為顧客考慮,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吃法。
富豪貴客有暖閣包廂,尋常客商有八仙桌子,就算是街頭苦力來了,也能花幾文錢,買一碗驢雜碎湯。
混江湖的,則喜歡買二斤五香醬驢肉,四五張大餅,再來一斤老白幹。
沈煉雖然身在官家,實際上也是跑江湖的,風裏來雨裏去,最喜歡鼎香樓的大餅卷驢肉,還有驢肉鍋貼。
隻不過沈煉喝的酒不是白幹,而是左詩最新釀製的清溪流泉。
左詩不僅是沈煉的貼身丫鬟,還是沈煉的助手,如果不是特別危險特別緊急的案子,沈煉都會帶上左詩。
一方麵有人聊天解悶,另一方麵則是不必處理那些繁瑣小事,甚至給朝廷的奏折,也可以讓左詩幫忙寫。
左詩為沈煉斟了一杯酒,看向大廳左側的牆角,問道:“公子,這就是傳說中的霸王槍?真是威武霸氣。”
左側靠牆的三張桌子拚了起來,上麵鋪著紅毯,墊著錦墩,綴著鮮花,擺放著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長的鐵槍。
槍尖雖利,線條卻纖秀柔和,有一種既狂野凶悍又精致秀雅的美感。
霸王槍。
江湖中最霸道的武器之一。
西楚霸王項羽傳下霸王槍法,雖然僅有一十三招,但剛猛淩厲,練到極處無堅不摧,千軍辟易,所向披靡。
可惜江湖紛紛擾擾,有幾人能有西楚霸王的神力?有幾人能有縱橫天下的勇決?有幾人能體會槍法之精意?
沒有無敵的心性,沒有破釜沉舟視死如歸的勇氣,就是下九流的武功。
如果能體會霸王真意,就能把簡簡單單的槍法,變為當世頂尖的絕學。
這可不是什麽易學難精,而是要麽就學會了,要麽就學廢了,從秦末至今千餘年,能用霸王槍的寥寥無幾。
當今江湖,能用霸王槍的,唯有大王鏢局總鏢頭王萬武,可惜王萬武被偷襲刺殺,他的女兒還差幾分火候。
沈煉笑道:“你的性子太柔和,不適合用槍,就算練槍,也應該是梨花槍之類的功夫,霸王槍不適合你。”
左詩當然是會武功的,不過左詩修行的是玄門正宗心法,強身健體,凝神靜氣,不求殺敵,但求自保。
霸王槍,那是天方夜譚!
說話功夫,一群江湖人呼啦啦的進入鼎香樓,拿刀帶劍,穿金戴金,麵目倨傲,出手闊綽,說話咋咋呼呼。
“這就是傳說中的霸王槍?”
“肯定是,除了霸王槍,什麽槍有這麽長、這麽重、這麽凶煞?”
“沒見識了吧,霸王槍或許是最長最重的槍,但要說凶煞,還是六扇門沈二爺的孤問槍,那家夥簡直……”
“簡直什麽?”
“簡直是判官手中的生死筆,就那麽輕輕一劃,就能夠勾魂奪魄。”
“慎言,慎言,這話若是傳到沈二爺耳中,你的小命就保不住了!”
“我聽說沈二爺脾氣怪異,命格也有些古怪,走到哪都會死人,當心沈二爺聽到這話,到你們家過年!”
“滾犢子,盼我點好行不行?”
“你這王八蛋好不好,壞不壞,老子才不在乎,我隻想吃飽喝足,然後看霸王槍和金槍徐的雙槍決鬥。”
金槍徐是保定府的槍法高手,手中長槍是黃金混合精鐵鑄成,能夠如同靈蛇般隨意彎曲,槍法詭異莫測。
武學之道,以力克繁,變化莫測的蛇槍,剛好被霸王槍克製,再加上霸王槍偌大威名,沒人覺得金槍徐會贏。
左詩小聲問道:“公子,你覺得這一戰誰會贏?金槍徐有機會麽?”
沈煉道:“有機會,但他應該把握不住那個機會,不過他能活下來。”
“為什麽?”
“因為來了個管閑事的。”
沈煉說的管閑事的人,當然不是在說自己,沈煉是捕快,這是職責,既是職責所在,怎麽能說是管閑事呢?
沈煉說的是丁喜。
丁喜不愧是知足常樂的人,剛剛劫鏢失敗,立刻就能調整好心態。
他似乎什麽也不在乎。
無所謂成敗,無所謂輸贏,無所謂浮沉,無所謂金銀珠寶,無所謂榮華富貴,無所謂生死壽夭,全都無所謂。
小馬就不是如此,小馬別的事情可以全不在乎,但打架必須揮出拳頭。
就算敵人武功比他高十倍百倍,就算能一掌拍死他,他也會揮拳反擊。
所以丁喜能修成超然外物,不縈於心的武功,小馬能修成連他自己也不理解的,莫名其妙就能取勝的拳頭。
或許功力比他們渾厚,或許招數比他們精妙,甚至握住了他們的脈門,把刀架在他們的脖子上,但下一秒他們就可能用不可思議的辦法反敗為勝。
江湖中這種高手不算多,最有名的莫過於楚留香、陸小鳳。
小馬的名聲或許不是很大,但他那雙拳頭,就算鄧定侯也會頭疼。
決鬥的時間是明天下午。
金槍徐又開心,又失落。
開心在於王萬武已死,挑戰者是他的女兒,他覺得自己有九成勝算。
失落在於他為此感到開心,說明他內心對王萬武很恐懼,也讓金槍徐明白自己已經老了,沒有年輕時的豪氣。
王大小姐則全不在意。
她現在就像是破釜沉舟的項羽,不管前方是什麽樣的對手,除了持槍發起衝鋒,以命搏命,沒有別的選擇。
在超越極限的壓力下,王大小姐對於霸王槍有了更深的領悟,她的心緒似乎穿越千年時空,到了巨鹿戰場。
不是大開大合,所向披靡。
而是心如止水,熱血沸騰。
這就是霸王槍麽?
這就是父親出手時的感受麽?
……
陽光燦爛。
霸王槍在陽光下亮得耀眼。
藍天白雲,遠山青翠,竹籬下開滿了鮮花,雲雀和黃鸝在樹梢間飛舞,甚至連風都在傳播著生命的種子。
這是生命怒放的季節,在這種熱烈的季節裏,沒有人會想到死。
但死亡總是無法避免。
決鬥同樣也是無法避免。
王大小姐為何要與金槍徐決鬥?
沒有人知道。
就連金槍徐也不知道。
決鬥需要理由麽?
決鬥什麽時候需要理由?
決鬥隻需要時間地點和武者。
未時三刻,王大小姐持槍而來。
她是個很美的女人。
有些女人就像精美的瓷器一樣,隻能遠遠地欣賞,輕輕地捧著,隻要有一點兒粗心大意,她就會碎了。
王大小姐卻絕非如此,她就像是六月天的陽光,美得令人全身發熱,又像花木蘭、梁紅玉,充滿勃勃英氣。
霸王槍王大小姐!
看著王大小姐的英姿,左詩忽然覺得有幾分羨慕,好似看到了風四娘,又像是十三娘、水芙蓉、程小蝶。
“公子,她好威風!”
“步伐穩健,心如止水,她比傳聞中厲害一些,至少有王萬武八成火候,金槍徐的勝算,不超過兩成。”
沈煉雙目微眯,認真看了兩眼,便看透王大小姐的虛實。
鄧定侯已經送完了鏢,此時也在此地觀戰,好奇的問道:“這位王大小姐年輕氣盛,這豈不是破綻?”
沈煉反問道:“不氣盛還叫霸王槍麽?不氣盛還是西楚霸王麽?不氣盛敢帶著三萬人衝五十六萬麽?”
少年熱血,一往無前。
沒有勇往直前的勁頭,沒有奮勇衝鋒的勇氣,那算什麽霸王槍?
“這我就放心了,為了給自家晚輩漲氣勢,我去賭場押了一注。”
“很好,很好,很好!”
“沈捕頭也下注了?”
“這倒沒有,我是來抓賭的!”
鄧定侯:o((⊙﹏⊙))o
現在跑路還來得及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