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張小蠻成被告了

這起官司還是走的快速通道,明天下午開庭。

既然要打官司,那肯定要找律師,張小蠻和梁思影已經合作兩次了,認可這個美女律師的實力。

她除了性格有點冷之外,別的地方還是無可挑剔。

接著他就撥通了梁思影的電話。

“梁律師,有活來了,要接嗎?”

“當然,那我現在過來,去你家裏還是另約地點?”梁思影問。

“來我家裏好了。”

之前梁思影就來過他家,所以地址都不用報了。

他把家裏亂七八糟的東西都收拾了一下,感覺順眼多了。

“叮咚!”

家裏門鈴響了,張小蠻就把梁思影讓了進來。

現在已經是晚上了,梁思影還是穿著一身規整的女式職業西裝,帶著包進來。

“喝茶。”

張小蠻泡了杯茶給她,就在沙發上坐下。

“我在外麵從來不喝來曆不明的東西。”梁思影麵無表情的說。

張小蠻差點被她噎死,就說:“你平時說話都這麽直白嗎?以為我會在茶裏下藥?”

“我說話一向是這樣,請多包涵。”

梁思影這句話有點像是道歉,但是表情卻沒有任何歉意。

看來這美女律師有點軸,貌似除了官司,聊其他都是在找罪受。

“我們說案子吧。”

張小蠻就把情況說了一遍,而且他還把自己探聽到的內幕,講了出來。

梁思影聽後,又問了一些關鍵問題,然後就收起紙筆,說道:“這件案子我有把握,等著勝訴的消息吧。”

說著她就走了,還真是幹脆利落。

張小蠻就選擇相信她了。

隨後張小蠻撥通了隊長徐濤的電話,和他反映一件事。

“徐隊長,我舉報,我們小區有人涉嫌偷盜並銷贓……”

第二天下午,張小蠻把自己捯飭幹淨,就開上他的布加迪威航,來到了法院。

這是近段時間來,第三次來這裏了,也許是天生和那些奇葩犯衝,總是少不了和法院打交道。

一來到庭審現場,就聽到一陣陣歡呼。

“小蠻小蠻,注定不凡!”

“小蠻小蠻,官司必勝!”

沒想到下方還有水友組織了應援團,他們揮舞著橫幅和熒光棒,把嚴肅的庭審現場變成了粉絲見麵會。

後來還是法院人員出來維持秩序,沒收了那些應援裝備,才讓那些狂熱粉絲安靜下來。

經過了之前兩起案子,張小蠻已經成為大家眼中的白月光,人間奇葩的終結者,大家都愛看他怒懟奇葩的過程。

法庭相關人員陸續到場,張小蠻新奇的坐在被告席上,感覺和原告席差不多。

與此同時,原告方勞大山一行人也來了,他一進來,就朝張小蠻凶狠的瞪了一眼。

張小蠻毫不示弱的回瞪過去,怎麽地,違法分子還有理了?

“原告勞大山,狀告被告張小蠻投毒一案,現在開庭!”

隨著審判長一敲錘,這場訴訟正式開始。

首先是原告律師,一個三十多歲的男律師開始闡述案情。

“我的代理人勞大山,其獨子勞龍龍,於昨日不小心誤食了被告故意投放的變態辣雞翅,導致口腔、喉嚨、還有**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傷,經送醫治療,醫藥費已經花去了三千多,而且後續還有高額的費用。這次的受傷,對勞龍龍及其家人,產生了巨大的負擔和心理創傷,所以要求被告賠償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5萬元的賠償。”

原告律師一說完,台下的觀眾就都對他嗤之以鼻。

這勞大山真不要臉,兒子偷吃別人外賣,吃出問題了,居然還腆著臉來索賠,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台下議論紛紛,審判長敲錘後,才平息下來。

“審判長好,審判員好,我代表被告張小蠻,提出不同意見。”

“首先,張小蠻訂了外賣,是準備自己吃的,在備注上,也寫明了要求變態辣,並不存在主觀故意的損害他人行為,而且辣椒屬於食品,不屬於毒物,因此起訴的罪名就是錯誤的。”

“其次,勞龍龍已經十歲,上小學三年級了,具有一定的是非觀,也認識字,他卻故意偷走外賣食用,沒有看到備注內容,隻能是他對危險缺乏認識,也是其家長教育不當導致,因此勞龍龍被辣傷是他自身原因,被告方不應承擔責任。另外,我方還要求原告方,賠償這餐外賣的金額,一共49元,謝謝!”

聽到梁思影這麽說,勞大山當時氣的站起來,大喊“放屁”!

審判長不高興了,警告道:“原告請安靜,否則要對你進行處罰。”

勞大山這才悻悻的坐下來。

他之所以這麽激動,是因為梁思影說到點子上了,這案子本來就沒有什麽審理的必要,都是他強行搞出來的。

話雖然這麽說,但法律無外乎人情,一般的案件,隻要是有人受傷或死亡,即使被告無過錯,法庭出於人道主義,還是會讓被告出錢補償一下。

但張小蠻可不吃這一套,他都拒絕了庭外調解,現在又怎麽可能接受人道主義補償?

他沒有任何過錯,無需任何賠償。

他兒子受傷的視頻。

視頻裏,勞龍龍嘴唇腫脹,就和叼了兩塊香腸一樣,說話聲音啞,吞咽食物也困難痛苦,總之就是把口腔部分給辣腫了。

還有褲衩裏受傷的地方,就不方便展示了,他小小年紀,就體會到了某某發炎的痛苦。

但觀眾們看到這些視頻,不僅沒同情,反而很想笑。

喜歡偷東西的熊孩子,讓人們根本同情不起來,大家巴不得有人來懲治小偷,又怎麽會共情呢?

收看直播的網友反而希望,當時應該讓店家辣椒放的再多一點,給這小男孩來一個永生難忘的教訓,看他以後還偷吃別人外賣麽。

看到原告一方喋喋不休,在用兒子博取同情,張小蠻就給梁思影打了個手勢,該拋出重磅炸彈了。

梁思影點頭,隨後拿出一份文件,當庭說道:“據調查,本小區有多位住戶,在一年的時間內,丟失自行車、電腦、錢包等各種財物,累計金額達三萬餘元。”

梁思影剛說完,原告律師就表示反對:“請被告方不要說與案件無關的內容。”

梁思影就說:“當然有關,請聽我說完。”

“我這裏有一份清單,統計的就是相關住戶丟失的財物數額,還附有部分報案回執單,而勞大山在鹹魚APP上,有一個賬號叫做賣貨郎,上麵卻出售了和這些丟失財物幾乎一模一樣的二手物品,違規獲利近兩萬元,那麽這是巧合呢,還是必然呢?”

梁思影一說完,勞大山臉色大變,直接此地無銀三百兩的站起來大吼:“你胡說,我根本就沒有偷著賣那些東西!”

梁思影冷冷的說:“我有說你偷著賣了嗎?你這是不是不打自招?”

“你這是誹謗,我抗議,審判長,不要讓她再說話了,把她轟出去!”

勞大山是徹底的慌了,想禁止梁思影說話,但是這更加印證了梁思影的猜測是正確的,那些丟失的財物都被勞大山賣了。

張小蠻一看勞大山那慌亂的樣子,就知道大局已定,因為這招已經戳到了他的肺管子上。

審判長對這份新證據很感興趣,拿過來看後,覺得很有調查的必要,這將關係到整個案件的走向。

於是審判長宣布休庭兩小時,請警方去求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