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居者有其屋】

“老板,黃祖棠則師來了!”

“好,有請!”

黃祖棠是黃順的次子,而黃順則是老牌建築師,後世的黃順家族在香江也算是鼎鼎有名,主要是在建築上麵取得很大的成就。其中黃祖棠的知名度最高,創立了黃祖棠建築工程設計所,是香江知名的則師樓。

當然,這種則師(建築設計師)在七十年代前可能吃香一些,以後大型地產商都有自己的則師樓、建築公司。

香港鼎鼎大名的陸孝佩則師,搞了一輩子建築,到老的時候才幡然醒悟,隻有做地產開發才是最賺錢的。

林誌超和黃祖棠的認識,是因為周建勳狀師的介紹,大家都是粵省人,在圈子裏互相都認識。

“黃則師,請坐!”林誌超高興站立起來,並迎接道。

“林老板,客氣了!”黃祖棠同樣友好的說道。

昨天,林誌超已經帶黃祖棠去看過山林道46~48號的那幅地皮,今天林誌超要和他溝通一下,如何設計的問題。

林誌超雖然是地產初丁,卻不代表他什麽都不懂,相反他比建築師懂得很多‘不一樣’的東西,比如市場的需求。

“黃則師,對於山林道那幅地皮,我是這樣想的:打算興建3幢5層高的唐樓,每一層的建築麵積在1200平方尺上下,總計15層住宅。每一層住宅都是三室兩廳,有1個廚房、2個淋浴室、1個傭人房……”

沒有公攤麵積,1200平方尺的實用麵積,就是實打實的。而山林道這塊地皮,屬於三麵臨街,地積比很高,空地很少。

黃祖棠拿著本子記錄下客戶的要求,他好奇的說道:“按照林老板的要求,每一層都是一個家庭單元。如果大業主買下一幢樓後,想自己一家人住,可能有些不方便吧?”

林誌超將打算‘分層出售’的想法,告知了黃祖棠,立馬迎來黃祖棠的連連稱讚。

“妙極,田地廳那道關通過,說明法律沒有問題。如此一來,香港的物業交易,勢必比以前更活躍一點。一層兩三萬港幣的房子,肯定比一幢動輒5萬、10萬的樓,好出售多了。林老板真是奇才也!”

林誌超謙虛一番,並言道:“因為我實力差點,所以才思考起‘居者有其屋’的方案。”

黃祖棠佩服的點點頭!

最後,林誌超提出一個請求:“黃則師,我是地產初丁,對建築設計比較有興趣,不知道有什麽問題,能不能向你請教一番。”

黃祖棠高興的說道:“當然,林老板要是想學,可以隨時向我請教,大家都是朋友,不用客氣。”

他殊不知,林誌超是一個比較‘麻煩’的人,是打算在他身上偷師學藝,而且這個‘徒弟’學習能力超強。

當黃祖棠離開後,林誌超起身來到外麵,整個長江置業的寫字樓隻有一間辦公室,林誌超自然占用了;與此同時,這間辦公室也作為會議室所在,而其它部門的人,自然要在大廳辦公室。

當然,長江置業的規模,差不多10個人也就足以應付當前的工作,而目前全公司已經達到了5人。

“老板,應聘工作安排在下午1點。”李高福提醒道。

他現在算是林誌超的助理,差不多就是公司的文員,這和他在貿易行的工作,其實也差不多。

“嗯,希望今天能再碰到英才加盟我們公司。”

此時在公司的員工,其實心裏都非常榮幸的,要知道長江置業剛剛成立,就斥巨資21.8萬港幣買下一幅地皮,很顯然老板實力不俗。

唯獨會計周福照心裏有些活動,因為公司賬上隻有4萬港幣,他在想這點錢怕是沒法將這個項目實施下去吧!

當然,他覺得老板隻是還沒有注資而已。

……

時間一天天過去,長江置業有條不絮的展開工作。

也許,此時的長江置業隻是香港微不足道的一家置業公司,甚至沒有什麽人知曉這家公司,但卻不知長江置業正在醞釀一場‘地產變革’。

這段時間裏,林誌超一邊跟著黃祖棠學習建築設計,他是以詢問的方式去了解地產相關,平常也有看一些地產相關的書籍和雜誌;而黃祖棠心裏非常驚訝,因為林誌超的學習能力太強了,甚至很多問題都可以舉一反三。

與此同時,在和林誌超的接觸中,黃祖棠發現自己也能從這個‘地產初丁’身上,學到建築方麵的知識,這不由得讓他感歎,林誌超的思維非常創新。

見一切準備差不多就緒,林誌超再次來到‘高露雲律師樓’。

“林生,歡迎歡迎,最近工作一定很忙吧!”周建勳高興的說道。

別看林誌超年齡小,但他卻感受到其巨大的潛力,否則怎麽想得出‘分層銷售’這個好注意。重要的是,田地廳給出的意見是‘可行’。

港府現在正鼓勵資本重建房屋或者興建房屋,緩解住房不足的處境,田地廳可以說回複得很快,並沒有任何刁難。當然,這個本身就沒有什麽法律障礙,隻是香港人習慣按照倫敦物業交易的方式而已,壓根沒人想到去創新。

林誌超笑著說道:“就是跟著黃則師後麵‘偷師學藝’,畢竟我什麽也不懂。”

周建勳想起好友黃祖棠的‘控訴’,‘哈哈’大笑了一聲,隨後說道:“幸好林生你沒有想學律師,不然我該失業了,黃則師可是說你頭腦聰慧、反應能力強。”

“哪裏哪裏,不過是賣力罷了,畢竟我現在身家都在這幅地皮上。”林誌超謙虛的說道。

周建勳安撫道:“雖然我不是地產專業人士,但也知道,按照你的‘分層出售’方案,單價應該可以更高,你這一個項目,有得賺,而且穩賺。”

林誌超馬上道謝,並繼續說道:“周狀師,我這次來,又有一個問題,想和你商量商量!”

周建勳來了興趣,三人行必有我師,他覺得林誌超就有這種讓他覺得的感覺,便認真的說道:“好,我洗耳恭聽!”

林誌超隱隱約約有些興奮起來,平穩心情後,沉穩的說道:“是這樣的!我想在新樓動工建築後,我們公司先向買家收取50%的訂金,餘款分期支付,像交租那樣,到新樓落成時,收齊買家剩餘的錢,買家也就擁有自己的物業,拿到樓契。”

其實就是售樓花,在‘分期付款’中,買家繳交首期訂金購買的,實際上隻是施工期間尚未建成的樓宇,好比植物處在開花階段尚未結果,這些樓宇故被稱為‘樓花’。‘分期付款’的售樓方式,後來就俗稱為“售樓花”製度。

周建勳的表情認真起來,沉思片刻說道:“你怎麽保證買家信任你的置業公司?或者說他們願意這樣購買還沒有建好的房子?”

林誌超自信的說道:

“第一,我們拿下土地、製定圖則,籌備動工,樓房竣工隻是時間問題。”

“第二,我們置業公司會製定樓書,詳細介紹樓房的情況,附上平麵圖、工程進度、完工時間等詳細資料。”

“第三,香港缺房子,隨著大量富豪來香港,他們攜帶者財富巨大,可是很多都隻能租賃物業,試想如果一套售價隻需三萬的好房子,他們能在一年左右就可以拿下,肯定非常有**力。”

這個年代都是3~5層唐樓、騎樓,一個工程從開工到竣工,12個月沒有問題,工程進度很快。

最後,林誌超補充道:“隻要貴律師願意合作,我們可以用我那個山林道項目來做實驗。”

周建勳此時已經有些興奮,他認為這個又是天才般的創意,而在這個創意中,是不需要政府審批之類的,說白了就是香港還沒有此方麵的法律。

“沒問題,我馬上和律師行的同事們商討,第一時間給你答複!”

“好的,高露雲律師行如果願意保駕護航,‘分層出售’、‘分期出售’的方案,將徹底改變香港地產的處境,讓‘居者有其屋’成為一種現實。”

周建勳認真的點點頭,他發現林誌超嘴裏總是喜歡說出‘憂國憂民’的話,年紀輕輕,卻有上位者的氣勢。

說得很偉大,實際也很偉大。

先不說將來房地產主宰香港經濟的問題,但目前香港大部分人受困住房問題,便急需這樣的政策,來解決這個問題。

林誌超離開後,周建勳將同事們召集起來,講起‘分期銷售’的方案,一時間讓整個律師行的律師,紛紛興奮起來。最終,大家的一致意見就是——可行,高露雲律師樓願意參與其中。

律師樓參與其中,主要是為法律問題保駕護航,與此同時,給買家一個安心。而‘高露雲律師行’參與其中,可以為本律師行提高很大的知名度,可以說好處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