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更能消幾番風雨?匆匆春又歸去。惜春長怕花開早,何況落紅無數。”
歐陽小枝在操場上走了幾步,回頭對跟著她的女學生說。不到兩個月後就要高考了,眼前的高三女生,總讓她回想起自己的十八歲,盡管沒人能猜出她的年齡。
“老師,你為什麽喜歡這首辛棄疾的詞?”
“春末夏初,是最適合死亡的季節。”
她的脖子上係著條紫色絲巾,迎風吹起滿頭長發,幾根發絲蒙在臉上,被迫露出迷離眼神。
開春不久,歐陽小枝完成了一年的支教任務,告別南方小城與山寨裏的苗族孩子,回到這座大城市。她被分配到市區的一所中學,擔任高中語文老師,臨時頂替帶起了高考文科班。
“申敏同學,你幹嗎總是跟著我?”
“老師,你是個很特別的人。”
這個小女生對她尤感興趣,大概到了思春傷逝的年紀,對歐陽老師如女神般崇拜。
“嗬,每個人都這麽說啊,無論男女。”
申敏提出了一個大膽的問題:“老師,你為什麽一直不結婚?”
“那麽多年以來,心裏始終有一個喜歡的人,但他無法娶我為妻。”
“難道他是有夫之婦?”
現在的女孩真是早熟啊,小枝苦笑一聲:“因為——他早已經死了。”
高三女生也麵色凝重下來:“我也有喜歡的人,但他也不能跟我在一起,因為他說自己是個幽靈。”
歐陽小枝咬著耳朵說:“別相信男生的話!快回自習教室去吧。”
目送春天裏小女生窈窕的背影,她撿起花壇邊凋落的花瓣,顧影自憐地放到嘴邊吹起,看著花瓣被濕潤的風卷走,莫名傷感起來。
她沒有再與司望見過麵,就連一通電話都沒打過——他還不知道小枝回來了。
唯一擔心的是,會不會哪天在街上跟他偶遇?
小枝也沒有回過南明高中,有兩次要經過南明路,也是特意繞遠路避開。
下午四點,她穿著一身職業裝離開學校,坐地鐵來到市中心的老街區,路邊有各種小店與餐廳,到了晚上尤其熱鬧,都是附近居民來購物與吃飯。
來到一家沙縣小吃門口,招牌與門麵還算幹淨,尚未到晚間飯點,幾個夥計在聊天打牌,她坐進去點了碗雲吞。
為她把雲吞端上桌的,是個瘦高個的小夥子,歐陽小枝把錢放到桌上說:“不忙的話,坐下來聊聊吧。”
對方愣了一下,雙頰害羞地緋紅,坐下說:“姑姑,原來是你啊。”
“在這裏的生活還習慣嗎?”
“不錯吧。”
男孩看起來不到二十歲,額頭上有道青色印子。他穿著普通的夾克,頭發被廚房熏得油膩,氣色與精神都還不錯,隻是表情古怪,似乎有許多要說的話,臨到嘴邊又咽了回去。
“喂!你的漂亮姑姑又來了啊!”有個廚子開他玩笑,拍著他肩膀走過去,“他很喜歡這裏,每天幹活都很開心,也不知哪來的勁道。”
“繼宗,真為你感到高興啊。”
他害羞地搔搔頭:“除了每個月兩千塊工錢有些少,其餘都挺開心的,這些家夥對我很好,我想要再幹一兩年,就自己掙錢開個小店。”
“太好了,需要幫助的話,到時候姑姑可以借給你點錢,或者算我投資入夥也行!不過,我當老師的工資不高,最多隻能出一萬塊哦。”
“嘿嘿!”
路繼宗傻笑了一下,牙齒都露了出來,像個陽光的大男孩,已跟幾個月前判若兩人。那時他整天打遊戲,動不動在街上跟人打架,身邊也找不到一個朋友,回到家跟媽媽也說不上半句話,看陌生人的眼神,就像即將被執行死刑的殺人犯。
在南方小城的一年間,歐陽小枝希望通過接近這個少年發現路中嶽的蛛絲馬跡——假如那個通緝犯還活著的話,眼前這個有著青色胎記的孩子,將是他唯一值得眷戀的人。
事實上她有種感覺,路中嶽就在附近徘徊,或許就在某個黑夜的角落裏,這使她每次回苗寨的路上都格外小心,包裏必須藏一支防狼噴霧劑。
那個人就像鬼魂,從未在她的眼前出現過。
終於,一個多月前,她把路中嶽的兒子帶出了小城。也是這孩子幾次懇求的結果,他再不願留在這令人窒息的環境中了,他也知道每天混在網吧打遊戲等於慢性自殺,他做夢都想再去那遙遠的大都市,即便明知要為此而付出代價。他的媽媽也知道留不住他,就把兒子托付給了歐陽小枝——路中嶽的“表妹”,孩子的“表姑”。
路繼宗第一次離開小城,緊張而興奮地坐上汽車再轉火車,輾轉十幾個鍾頭才抵達這裏。小枝替他找到這家沙縣小吃的工作,老板是個忠厚的福建人,替他解決了住宿問題。雖然,隻能透過狹窄的窗戶,望著摩天樓的玻璃幕牆。
他迅速更換了手機號碼,再也沒有與媽媽聯係過。他還特意關照小枝,如果媽媽再打電話過來,就說不知道自己的下落。歐陽小枝沒有做過媽媽,但能理解陳香甜的心情。不過,她還是答應了這孩子的請求,她擔心欺騙他的話,就可能再也找不到他了,此前一年的努力就付諸東流。
“繼宗,我問你個問題哦。”小枝思前想後之間,已吃完雲吞,看著少年額頭上的青斑,“最近,周圍有沒有出現過什麽特別的人?”
“沒有啊。”
他皺起眉頭想了想,茫然搖頭。
“如果,有什麽奇怪的人來找你,或者遇到特別的事情,請一定要立刻給我打電話!”
“好,我記得。”
忽然,路繼宗顯得有魅力多了,明天隔壁拉麵店的女孩就會找他玩。
這少年,不過是她的誘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