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2013年的春節來得格外晚。
路繼宗十八歲了,兩年前初中畢業,考上一所民辦職校,本來說好了就業方向,要去廣東的日資汽車廠做裝配工,至少三千元的工資,卻在寒假時接到通知,因為校長攜款潛逃,學校關門大吉。
每逢冬天,這座山水環繞的南方小城,就陰冷得讓人從骨頭裏顫抖。狹窄的街頭充滿垃圾,雨天濺滿泥土,滿大街都是《愛情買賣》或《最炫民族風》。家門口是鍾點房小旅館、網吧以及麻辣燙,他能叫出每個店主的名字與外號。他沒怎麽去過外地,哪怕連出省旅遊的機會都不曾有過——除了十一歲那年,跟著媽媽去了趟大城市。
那次經曆畢生難忘,第一次親眼看到了摩天巨樓、車水馬龍的高架立交橋,還有進出著奔馳與寶馬的別墅,媽媽在他的耳邊說:“繼宗,你爸爸就住在這裏,他會帶著我們過上好日子的。”
他從未見過自己的爸爸。
打從生下來的那天起,他的世界裏就隻有媽媽與外公外婆,看見別的小孩都有爸爸,他才產生這個疑問,答案卻是——你的爸爸在一個遙遠的地方,他是個十惡不赦的混蛋,拋棄了你和你的媽媽,這輩子都不要再想見到他了。
七年前,路繼宗才知道父親的名字,那是一張身份證複印件,地址就在眼前,這棟有錢人的大房子,卻早已人去樓空,隻有個年輕女子留在門口。
她是爸爸的表妹,有張漂亮卻冷豔的臉。原來爸爸已經失蹤了,這棟房子也換了主人,沒人能幫到他們,盡管她也給了媽媽幾千塊錢。
媽媽失望地帶著他回了老家。
多年以來,她在街頭擺大排檔維持生計,竟把兒子養到了將近一米八的個頭,眉骨上方的前額,有塊淺淺的青色胎記。
網吧對麵的桂林米粉店裏,有雙眼睛正一刻不停地注視著他。
那是個中年男人,留著普通的發型,臉龐也很難讓人記憶深刻,蒼白的臉上沒有半根胡須,很容易就在人群中被淹沒,唯獨額頭有塊淡淡的青色印記。
他剛吃完辛辣的牛腩粉,點起根煙看著馬路對過,網吧的玻璃門後邊,瘦高少年正目不轉睛地看著屏幕,鼠標已緊緊握了兩個鍾頭。
兩天前,他坐著長途汽車,混在春運回家的人群裏,第一次來到這座肮髒的小城。七年來,他沒坐過一次飛機,自從火車票實名製後,他也沒再上過鐵路了。但他每隔一段時間,就花錢買別人遺失的身份證,年齡與相貌都與自己相仿,至少能住在小旅館或出租屋裏。他在許多地方看到過自己的通緝令,每次有警察走過身邊,一開始惶恐不安,後來也就鎮定自若了,頂多把額頭胎記藏起來,反正顏色很淡不容易被察覺。
他在許多地方漂泊流浪,原來身上還有筆現金,耗盡後隻能打工為生,饑一頓飽一頓的。他曾幾度冒險回到那座大城市,甚至開了家小小的音像店,不過是以此為障眼法,做些違法的生意。三年前的深秋,有個男人突然闖入——他認出了這個叫黃海的警官,立即瘋狂地往後逃去,當他衝到一棟還未完工的樓房,感覺後麵的警察已掏出手槍,便不顧一切地飛了出去,哪怕當場摔死也比被逮住強。他居然跳到對麵那棟樓裏,黃海卻墜落到了樓下。
從此,他又背上了一條人命。
他的名字重新出現在通緝令上,許多車站與銀行門口又有了他的照片,數年來的逃亡生涯,已讓他變成了狡猾的兔子,很難再讓他犯下上一次的錯誤。
唯獨有一次,他難得地坐了回公交車,卻看到了一個奇怪的少年。
少年似乎認得自己,隨後他也認出了少年。
那次真的好險,要不是公交車正好到站,再加上車裏實在擁擠,就要被那個叫司望的小子抓住了。
而他淪落到如今這樣的下場,不就是拜這位男孩所賜嗎?
八年前,第一眼見到司望,他就有種莫名其妙的恐懼。後來,他又見到了這個孩子的媽媽,更是每夜都被噩夢驚醒。讓他更想不到的是,這個孩子來到他家,竟成了自己的養子。
難道就因為他和妻子沒有過孩子?
事實上,他知道自己可能永遠都不會有孩子,可他在三十歲前卻是個精力充沛的男人,也曾經讓別的女人有過身孕,怎會那麽快就成了個廢物?他一直在尋找原因——直到有人把含有LHRH的藥瓶,也就是促黃體生成素釋放激素放到他麵前。
他才明白這些年來始終都被妻子進行著藥物閹割。
刹那間,他就想殺了她。
哪怕他從未相信過那個孩子,同時認定叫馬力的家夥,其實是個卑鄙的野心家,但為了向妻子複仇,他必須按照馬力的計劃行事。
於是,他讓妻子的家族企業破產,順便轉移了幾千萬的資產。
就在他慶幸自己成為千萬富翁,準備拿這筆錢大展宏圖,甚至預約去日本做手術重振雄風,卻已墜入了致命的陷阱。
2006年初春,短短幾周之內,他也宣告破產了。
禍不單行,前嶽父帶刀找上門來,他在搏鬥中死裏逃生,卻讓對方躺倒在血泊之中。
亡命天涯的通緝犯之路……
多年以後,他不斷回想人生,回想十幾歲時那個女孩,還有高中時代同寢室的兄弟們,以及1995年的屈辱、嫉妒與仇恨。
他不是沒想過自殺,無數次站在樓頂或河邊,想縱身一躍就此了結,大不了化作一攤肉泥,被當作流浪漢扔進火化爐,或被警方確認真實身份,上報為通緝犯畏罪自殺案件告破。
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每到此刻,他就想起那個男孩,原本叫司望,後來改名穀望,現在大概還是叫司望,已經十八歲的孩子。
因此,他決定自己不能死,他不是沒有這個勇氣,而是事情還不能就這樣結束。
他必須要從司望的身上找到真相,這是他繼續活下去的第一個原因。
還有第二個原因。
寄人籬下、傾家**產、顛沛流離……被警察抓住槍斃,或許都不再算是什麽了,而他心底最最遺憾的是——這輩子就注定孤苦伶仃,不會再有一個孩子來延續我的基因了嗎?
想起十八年前分手的女友,她可是大著肚子被自己打發走的,也是他強烈要求女人把孩子打掉,還給了一大筆錢作為分手費。
現在回想起來,他真想一刀捅死自己得了。
2013年的冬天,空氣幾乎都要凍成冰了。
若不是在他的通信錄裏,還留著她的一個地址,恐怕這輩子都不會來到這座小城。來到那棟破爛的居民樓前,見到曾經卿卿我我的她,早已從十多年前的窈窕女子,變作臃腫的中年婦女。他幾乎要忘了她的名字,卻如此清晰地湧上來——陳香甜,包括十九年前初次見麵的情景。
昨天,四十歲的她帶著個瘦長少年出門,看起來已有十七八歲,臉形與五官都有幾分熟悉,隻是眼神憂鬱而死氣沉沉。
少年的額頭也有塊青色胎記。
男人的心頭猛然顫動,偷偷地打開這家的信箱,發現了孩子的名字——路繼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