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狂熱崇拜

羅德島督察局局長陳享受她的工作,盡管她不喜歡工作時需要麵對的內容,但工作所帶來的滿足感能讓她精神煥發,讓她時刻高效果斷地處理事務。

在那場大混亂落幕之後,在陳和督察局1500名警員的努力下,羅德島已成為世界上最安全繁榮的城市。

“北城區的三起案件昨天就已經提交上來,為什麽還沒處理?”科技感與炎國傳統兼具的局長辦公室裏,陳拿起三份文件,迅速簽署完畢後丟給下屬。“每耽誤一分鍾,危險就增添一分鍾,如果北城區無法加快進度,就讓西城區抽調人手,兩個區都解決不了,我親自上陣!對這種事我們絕不姑息。”

“了解,不過這隻是三起盜竊案件,應該...”

“需要我再重複一遍嗎?”

“是!絕不姑息,我這就傳達下去!”

在陳越發深厚的威嚴之下,下屬連忙退出辦公室,處理這三起看似平凡無奇的盜竊事件。

在龍門擔任特別督察組組長時,陳便清楚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苗頭,往往是重大事件的開端,因此她在辦案時通常無關巨細,一律嚴肅對待。

在又處理了一些文件之後,陳看了眼辦公桌上的相框,裏麵放著她和博士的合照,相片有些泛黃,但被裝在鎏金和寶石鑲嵌的相框中,唯有看著這張照片的時候,陳冷豔的俏臉能浮起一絲淡淡的笑容。

隨後陳壓下心裏的思念,繼續低頭處理文件。

羅德島是全泰拉犯罪率最低的地方,得益於陳對所有案件無關巨細的重視,但也因此使她比其他地方的督察局局長更加忙碌,盡管隨著時間推移,她桌上的文件堆在督察局雷霆般的打擊下越來越少。

當陳在一份街頭鬥毆的文件上簽署拘留十五天的批示之後,一名警員敲響了辦公室的大門。

“以後如果有緊急情況可以不用敲門,進來吧。”

進門的警員大約四十多歲,盡管歲月在他臉上留下不少痕跡,但其精明強幹頗得陳的賞識和提拔,目前已經是督察局的高級督察。

陳雖然不苟言笑,但懂得察言觀色,此時也發現高級督察臉上微妙的表情。

“威爾遜什麽事?”

“陳sir,有一起案件從北城區一路遞交上來,希望您能過目。”

隨後威爾遜將一份文件擺到陳的桌上,不久前曾親手粉碎一起特大源石盜竊案的陳不動聲色地掀開封麵,查閱檔案記錄。

看完之後,陳沒有說話。

這起案件並非嚴重的刑事案件或盜竊案件,也不是因外地人產生的輕微糾紛,而是一份看似微不足道,並不觸及當前的羅德島條例,卻讓北城區警局一路向上遞交的案件。

案件的詳情,主要是一群曾在整合運動末期加入的暴徒,因整合運動的迅速崩潰而未能作惡,此後隨著礦石病被征服而恢複正常生活,並在羅德島戰後的大規模工程中參與基層工作。

大約三天以前,因認為羅德島遠高其他地區的薪酬福利太低,這群暴徒在北城區廣場當眾焚燒羅德島管理委員會委員長—博士的畫像,隨後因擾亂公共秩序被捕。但由於這起案件的性質特殊無法下達判決,加上羅德島並沒有相關條例,因此北城區警局不得不把這起案件一路遞交到中央督察局。

威爾遜非常清楚,陳是全體警員的最高上司,是整個羅德島的安全負責人,更是那個傳奇的其中一部分。對於重建後的羅德島督察局而言,以驚人速度迅速抹去犯罪率曲線的陳是當之無愧的神,這一點無論在龍門還是羅德島都廣受認可。

然而對陳和一眾幹員而言,博士是她們唯一仰望的神。

“也就是說羅德島條例沒有規定這種情況該怎麽處理,對麽?”

陳看完檔案,抬頭詢問威爾遜,她平靜的態度讓人鬆了口氣。

督察局根據羅德島條例打擊犯罪,而《條例》需要經過委員會的討論起草和投票表決才能生效,由於廣泛聽取市民意見,羅德島條例具有極高的權威性和可行性。

“是的,如果按照擾亂公共秩序定罪,大概可以拘留七天並罰款,但北城區分局長認為這種處理並不適合現在的情況,她在附件中闡述了這一罪行將嚴重危害羅德島的穩定,希望中央督察局進行嚴懲。”

威爾遜不禁想起那位曾被博士拯救的薩卡茲女性,為回報恩情,她在大戰後期加入督察局並從底層一路晉升,最終成為羅德島北城區安全負責人。

而這位因較為年長而被陳叫過一聲‘姐姐’的美貌女性,除了業務能力極強,更是北城區著名的博士崇拜者。

“看來這次的案件很有價值,它幫助我們察覺自身的不足之處,不如說會有這方麵的疏漏是我的責任,也是委員會的責任。”

能隨口說出這種類似譴責委員會的話的人,隻有身為委員之一的陳才有這種膽量。

“那夥犯人現在在哪裏?”

陳那如同詢問平常案件的冷靜口吻,讓威爾遜稍微放心一些。

“報告陳Sir,那群暴徒目前被關押在北城區的分局拘留所,暫時判處拘留七天,至於罰款仍有待商榷。”

對此陳微微頷首,似乎認可這種處理方式。

“那關於它們的真正動機查清楚了嗎,確定不是受其他勢力指示?”

因為北城區分局在附件中提供的資料十分詳細,所以威爾遜能確信地表示否定。

“雖然我無法理解這群暴徒的荒謬行徑,但陳Sir,我認為如今的羅德島已經沒有任何心懷不軌的勢力,督察局對羅德島的掌控十分穩固。”

威爾遜鄭重地發表自己的看法,但隨後他發現陳似乎沒有在聽他說話,而是看著辦公桌上的相框出神。

“那你覺得這件事該怎麽處理?我是指用最合理的方式。”

“如果按照羅德島條例,這群暴徒除了擾亂公共秩序,沒有在此之上的罪名,但無論是北城區局長還是我個人,都認為應該進行嚴懲,這其中包括他們所造成的負麵影響。”威爾遜的話語逐漸堅定,“雖然我不想輕易代表其他市民下達定論,但我相信他們也是這麽想的。”

聽取威爾遜的意見,結合自己的意誌,督察局局長給出判決。

——行使督察局局長特權,判處本案全體罪犯服刑二十年,剝奪公民權利終身。

三天後,在委員會例行會議(博士因訪問缺席)隆重召開時,督察局局長陳向全體委員提交了一份名為《關於羅德島及附屬城市言論管控條例的建議》的報告。

(把你們的分享,收藏,月票,打賞,推薦票都給我交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