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登基禮物,仙人離去

自從櫻一刀秒了“河伯”以後,人們對她的戰鬥力有了更直觀的感受,畢竟“河伯”是聖殿級的崩壞獸,還是水中生物,姬麟的聖痕一天不覺醒,目前的人類對它就幾乎沒有任何處理辦法。

姬麟對櫻也更加敬畏了,她暗自決定,隻要櫻不在梧桐的身邊,她絕對不會與梧桐單獨見麵,避免櫻事後誤會。

姬麟對櫻的誤解很深啊。

梧桐一直在考慮賞賜姬麟何物,講道理,梧桐沒有任何義務幫助姬麟,他完全可以不幫,梧桐之所以想幫她,隻是因為喜歡這個小姑娘,僅此而已。

梧桐考慮了很久,最後他決定,送給姬麟一袋野生玉米粒。

玉米粒就當作未來慶賀姬麟即位的禮物吧。

別小看玉米粒,梧桐甚至都對自己的這個決定產生過顧慮。會不會因為這袋玉米粒把人類的發展進程推動的太快了呢?不用懷疑,肯定會。

玉米在這個時代屬於神物。玉米原是在明朝嘉靖年間從美洲傳到神州的,玉米這種農作物最早出現於美洲地區。

相比起水稻和小麥這兩種糧食作物,玉米的種植難度更低,對於土壤以及氣候的要求都不算太嚴格,而且它的產量也是非常可觀的,在這個時代,玉米的產量大概是小麥與水稻的幾倍。

除此之外,玉米的營養價值也非常高。

正因為如此,玉米的出現,會令很多人餓不死,甚至可以吃飽飯。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也就是說,當神州的人們能吃飽了,他們就有精力可能開始搞事了。

梧桐都不確定,因為玉米的出現,會給這個世界帶來怎樣的影響。

神州與撒哈拉以南非洲、美洲和澳洲這三者是不一樣的,神州有文化、有文明,所以吃飽了可能就愛搞事。而那三個地方是沒有幾千年曆史文明的,更沒有誕生文明,沒有成熟的文字,石器發展到極致也沒有發明出青銅器。

非洲雖然在人的印象中是貧窮的代表,但這個地方食物豐富,缺少競爭,土地麵積本來就比較廣,如果當地的人肯種植的話,利用這些作物也足以讓不少人擺脫貧困,但非洲大多數人都不願意勞動,大多數人腦子裏麵想的都是依賴自然資源生存,因為非洲人可以不勞而獲,所以不思進取。

美洲與非洲同理,氣候適宜,資源過於豐富,但一直停留在原始社會,一直沒有形成一個高度集權統一的強大帝國,最後甚至還淪為了歐洲人的殖民地。

澳洲不止有以上的原因,還因為無法與外界交流,澳洲是隔絕在一塊單獨陸地上,沒有文化交流這個文明的基本條件。

而兩河流域、印度河流域以及黃河流域卻與它們不同,這些地方氣候變化較大,需要通過艱苦勞動才能生存下去,所以才慢慢形成了智慧和文明。

梧桐手中的玉米粒便是他蘇醒後,從美洲路過的時候順手帶過來的。

不止玉米,梧桐還帶來了辣椒,辣椒也是明末時傳入神州的。

梧桐這個人非常喜歡吃辣,他知道這個時期神州是沒有辣椒的,所以他帶回了很多,還在家裏種植了不少。

土豆番薯他沒有帶回來,畢竟梧桐當時與櫻急著趕路,土豆和番薯是長在地底下的,他不是農學家,認不出外部枝葉。等哪天梧桐想吃了,讓麟去趟南美,把它們帶回來,麟應該認得。

由於玉米的出現,梧桐已經可以預見到,關於他未來的神話故事了:姬麟於20歲即位,為慶賀人文初祖的誕生,蒼玄和梧桐從天界而來,伏羲傳授姬麟八卦,贈予姬麟軒轅劍;東皇太一為姬麟帶來了仙界種子,其名為玉米。姬麟非常重視玉米,下令讓人種植,玉米成熟後,產量巨大,姬麟喜極而泣。由於玉米的出現,解決了當時人們食物短缺的困難境遇。

想到這裏,梧桐對他未來的神話故事充滿了期待。

梧桐不準備現在就把玉米交給姬麟。第一,他身上沒帶,玉米粒在家呢,他不可能下趟山還帶著玉米粒。第二,他想先自己種幾批,等確定能種植了再交給姬麟。玉米的種植難度是低,但萬一水土不服呢?

午後,梧桐等人混了一頓飯,便與姬麟告辭了,他們在這裏呆的確實有些久了。而且那隻“河伯”的屍體還要進行處理,這裏人太多,梧桐要把妖獸的屍體運回去,否則散逸的崩壞能可能會把人感染成為死士。

現在那具屍體旁,麒還在守著,不讓人們靠近。

姬麟的眼神有些幽怨,她不止沒薅到羊毛,反而被梧桐把蒼玄與丹朱拐了回去。而且,她這些天的宴會可消耗了不少物資,這要是什麽都沒得到,那不血虧?她即位後也別叫姬軒轅了,改名叫血虧小族長算了。

姬麟有些猶豫,她在考慮要不要現在賣個萌,討點東西。但她又不敢,櫻在一旁呢,萬一櫻把她賣萌的行為當成了勾引,那怎麽辦?終於,為了族人,她鼓起了勇氣,準備賣個萌,討要點東西。

就在她準備賣萌求物的時候,梧桐這隻老妖精無情的打斷了她,梧桐當然看出了姬麟的小心思,別扭的姬麟令他心情愉快,這不比看她賣萌有意思?

梧桐笑道:“你不用裝可愛來討好我,我現在不會贈予你任何東西,我想給予你的東西,會在你當上族長後給你,你會滿意的。”

“仙人會贈吾何物?”姬麟聽後期待道,姬麟一點都不怕仙人騙她,這可是仙人的承諾,怎麽可能騙人?丹朱曾說過,品行不高潔之人,成不了仙。

姬麟不知道,丹朱這句話其實是忽悠她的,丹朱是為了誇自己品行高潔。

梧桐用猶大把崩壞獸的屍體捆了起來,讓它飛在了空中,背對著姬麟說道:“你這麽多天籌辦宴會消耗了不少食物,我會贈予你一樣農作物,有了它,你的族人以後便能吃飽飯。”

一旁的少典還沒來得及驚歎誇讚仙人的手段,就聽到了梧桐的話,少典差點想原地卸任族長。

但少典猶豫了,他倒不是舍不得族長這個位置,他是怕現在卸任了,會顯得自己的吃相太難看,他怕惹到仙人不高興。

仙人的品德高尚,他已經誤會仙人一次了,仙人為此還受了苦,可不能再惹他不高興。

“算了,還是等到姬麟20歲吧,不差這幾年,不能因為心急從而產生意外,希望仙人的承諾不是騙我們的。這樣也好,這幾年還能再磨練一下姬麟,畢竟,連仙人都看好她……我的眼光果然很好,我就覺得姬麟比連山強,不虧是我孩子。”少典暗自想道,他為自己的慧眼識珠感到驕傲,他故意忽略了,連山也是他兒子,並且比他做的還好,果然,老父親都一個樣,有女便忘了兒,特別是那個女兒還可愛、出色。

秋高氣爽,夕陽撥開了連日陰雲,似乎為人類帶來了希望。

蕭蕭遠樹疏林外,一半秋山帶夕陽。

落日餘暉下,猶大拖著妖獸的屍體漂浮在梧桐的一旁,跟著梧桐移動,梧桐仍然頭也不回的向遠方離去,櫻亦步亦趨的伴隨在他的身邊。

蒼玄、丹朱、麒、麟都很不舍,走在最後,一步三回頭。

尤其是麒,她最傷心,馬上就要離開她唯一的“知己”了。

少典、姬麟在原地目送他們離去,似乎這些仙人,與他們是兩個世界的。

幾十年後,當姬麟已經白發蒼蒼之時,這些仙人還會對她好嗎?還會記得她嗎?

姬麟希望仙人記得此時自己最漂亮的時刻,最美麗的年華。

不過,記不得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