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櫻與梧桐,愛與追求
即使是上輩子的梧桐,也是被女孩追求,因為他長得帥,在一個看臉的社會,長得好看可以好辦很多事。
上學的時候,梧桐一直努力學習,有女孩追求她,他都回絕了,在他眼中,上學就是應該學習的,否則上個屁的學校。
考上公務員後,一直在基層努力工作,每天為老百姓辦實事,下班回到家後往往都累的半死,就想往**一躺,玩玩手機遊戲,看看動漫、電影等,動都不想動,像一條帥氣好看的死狗,他連起身坐著玩電腦都覺得累,機箱上落了一層灰。
幹一行愛一行,說的就是他。
工作的期間,也有女孩追求過他,也聽父母的話相過親,也談了幾次戀愛,但很多連手都沒拉過就分了,上輩子梧桐的愛情觀念很保守,到死為止梧桐一直是個雛,他的感情生活一直處於被動。
由於工作忙的原因,梧桐沒有時間給予女方關愛,即使下班後,女方有時發消息他都懶得回,或者當作沒看見,女朋友有手機裏的紙片人好看嗎?有紙片人老婆乖嗎?肯定沒有,所以他所有的戀愛生活過不了幾天就會走向終點。
幾乎所有女性,都希望被男方關愛,這無可厚非。
上輩子梧桐的感情生活一直處於被偏愛的一方,這也導致了他鋼鐵直男一般的性格,想讓他討女孩子歡心?怎麽可能?能處就處,不能處就分,反正他有人追。
或許是上輩子做的孽,這輩子,梧桐更慘,在上個紀元的時候,還未成年,就碰到了崩壞,然後就開始了與崩壞無休止的鬥爭,基本沒有感情生活,或者說,他喪失了情感。
總之,對於該如何追求女孩,其實梧桐沒有任何理論知識,他也沒研究過,但是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嗎?
而且梧桐天真的認為追求櫻沒有任何難度,櫻之前都追求他了,現在梧桐反過來追求櫻,那還能失敗?
“櫻,你願意做我的女朋友嗎?”梧桐直接問道,他決定打直球,不搞那些虛頭巴腦的東西。
至於為什麽說做女朋友,而不是妻子、伴侶之類的,是因為女朋友相比較妻子而言,與梧桐的關係更淺。梧桐怕櫻日後後悔,如果以後櫻不想與他在一起了,想分手的話容易一些,顧慮會更少,分手後見麵也不會尷尬,甚至還能做朋友。
梧桐雖然不會追求女生,但他會分手,說起分手來他可是有一套的。
然而現實卻事與願違。
“不願意。”櫻答道。
“既然你願意的話,那我們……嗯?”話說一半,梧桐愣了,“不願意?你為什麽不願意?”
“在下為什麽願意?”櫻反問道。
“你剛才明明都追求我了。”梧桐道。
櫻把粥喝完,擦了擦嘴,理所當然的說道:“剛才是剛才,現在不是在下追求你,而是你追求在下。”
梧桐很不理解櫻的思維邏輯:“你還裝上了?我追求你是給你麵子好吧,別給臉不要臉。”
如果換一個場景,梧桐說這番話,肯定很像一個欺淩少女的惡霸。
“爺看上你是你的榮幸!”想想看,梧桐說的前一句話是不是與這句話有異曲同工之妙。
可惜,殘酷的現實卻是說出這一番話的梧桐才是那個被欺淩的一方。
櫻把刀拔了出來:“在下給你一個機會,你再說一遍。”
梧桐柔聲說道:“咳,我剛才說的是溫柔漂亮的櫻小姐,為什麽不同意呢?”
“你沒有誠意,你不是在追求在下,你是在敷衍我。”櫻說道。
梧桐挑了挑眉:“你追求我的時候有誠意?”
“有。”
其實櫻也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誠意,櫻就是認為自己應該去追求梧桐,讓他感覺到愛,但不管有沒有誠意,櫻都說有。
“那我不追求你了。”梧桐試探道。
“那不行。”櫻馬上回答。
丹朱的想法很對,粉毛沒有一個好相處的,沒一個善茬。
梧桐覺得櫻像一個還沒長大的小女孩,非要跟他玩“過家家”。
這還是櫻得益於她自身的長相非常出眾,如果她稍微難看一點,梧桐的想法又會改變。
“嗬,無理取鬧的醜婆娘。”大概梧桐會這般想。
梧桐這個人就是這般“真實”。
說到底,長得好看,確實可以獲得別人的善意,確實可以好辦不少事情。
很多時候,人的“三觀”確實是跟著五官走的。
既然櫻想玩“過家家”,那梧桐就決定陪她玩,主要還是不陪不行。
梧桐出門在房門口揪了一朵野花,然後走回了櫻的身前,敷衍道:“諾,送你一朵小紅花,這下你願意做我的女朋友了嗎?”
“仍然沒有誠意。”這時的櫻卻變的很挑剔。
情侶之間的感情往往就是這樣,被偏愛的有恃無恐。
哪怕兩人還不是情侶,當追求的行為調轉過來,被追求的人總愛拿捏起來,故作姿態。
“這還沒誠意?你說怎麽樣才算有誠意?我給你做個花圈怎麽樣?”梧桐皺眉道。
“那叫花環,花圈是給死人用的。”櫻糾正了他的說法。
梧桐心中吐槽著:“你懂的還挺多,不過我本來想說的就是花圈,現在我不止想給你送個花圈,甚至還想在上麵寫個奠字。”
梧桐輕咳了一聲,用來掩飾剛才的內心所想:“咳,那送你花環算是有誠意嗎?”
櫻歎了一口氣,失望道:“哎,這就是閣下追求女孩兒的方式嗎?還真是毫無新意呢,你這種沒追求過女孩子的人、不會追求的人,真是可憐。”
梧桐右眼跳了一下,吐槽道:“誰說我不會追求女孩子都可以,我唯獨不想被你這般說。”
櫻追求人的方式倒是有新意,就是有點陰間,陽間追求的方法,她是一點也不幹呐。
櫻沉吟道:“其實想要追求在下,不需要那麽多方式方法,不止沒有誠意,還很俗套,想追求在下真的很簡單,在下什麽都不要,你讓在下感受到你的愛意就好。就像你之前所說的那樣,追求一個人的必要前提,必須是喜歡那個人。”
這波啊,這波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你倒是活學活用,你追求我的時候怎麽不說愛意不愛意的?我討厭雙標。”
“因為在下比你強,在下可以隨便打你。”
“那沒事了。”
說到底,優勝劣汰、弱肉強食自古就是世間真理。
梧桐牙疼道:“你想要的追求我目前給不了你,給我一段時間吧。”
“好。”
“去換身衣服吧,穿的漂亮一些,然後陪我下趟山。”梧桐道。
“嗯。”
櫻答應後,起身往樓上的臥室走去,等走到樓梯的正中間時,櫻停住了腳步,頭也不回的說道:“給你提一個建議,你可以把頭發留起來,那樣的話在下看你也會順眼很多,說不定在下會喜歡上你,你追求在下也會更容易。”
梧桐沉默了一會,輕聲答應了她:“行。”
梧桐覺得如果不答應她,這事肯定還沒完,櫻讓他留長發,肯定是在試探他的態度。
不就是留長發麽,這對梧桐而言也不是不可以,梧桐討厭自己打理長發,是因為那很浪費時間,所以他可以不打理,反正有麟在,麟會伺候他的。
聽到梧桐的回答,櫻點了點頭,繼續邁動上樓的步伐,身影消失在了樓梯的拐角處。
梧桐見狀鬆了一口氣,自我安慰道:“終於糊弄過去了,以後的事以後再說吧,能拖一段時間算拖一段時間,而且,說不定以後我真的可以找回自己的情感,真的會愛上櫻,那這件事就好辦了。”
梧桐與櫻二人,都希望對方得到救贖,也都希望對方的情感缺失能被治愈,可惜,現在的二人都無法喜歡上對方。
但值得慶幸的是,兩人都在努力嚐試。
梧桐走出家門,左手負在身後,右手無意識的玩弄著已經變成項鏈般大小的猶大,轉過身、抬起頭,負手而立,笑眯眯的觀察著在房頂上忙著雕刻的麟,不知在想什麽。
清晨的陽光暖暖的照耀著大地,驅散了林間的雲霧,山中的空氣清新,萬籟俱寂,偶爾可以聽到遠方鳥兒的歌喉。
半晌,梧桐歎了一口氣。
“櫻可真是一個難搞定的女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