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五指的羊

寧哲聽聞林巡將兩名逃跑的劫匪也給除掉了,緊繃的情緒放鬆了一些:“這裏不是久留之地,咱們得馬上走!”

“那這些屍體……”林巡看著地上的幾個人,試探著問道。

“留在這吧,剛剛沒人看見咱們動手,如果繼續在這處理屍體,被人看見就麻煩了。”寧哲短暫思考了一下,隨後帶著兩人,迅速離去。

三人繞了一段路,重新出現在了小巷的另外一側。

“轟隆隆!”

三人剛剛走上主街,就聽見了一陣沉悶的響聲,循聲望去,伴隨著鋼索緊繃的聲音,還有城牆後齒輪咬合的聲音,要塞的一扇巨大閘門正在被緩緩的升起。

“這天都已經快黑了,門怎麽又打開了?哥,最近要塞裏麵的人,出來的頻率好像變多了。”林巡看著敞開的閘門,輕聲嘀咕了一句。

要塞外麵有很多門,平時供勞工們進入外城的都是一些鐵柵欄門,不知是為了安全考慮,還是為了跟流民區分開,這種巨大的閘門跟外城並不相通,而是直接由一條隧道連接內城。

“是啊!這些家夥,可是很少在傍晚之後出城的。”寧哲看著那扇合金打造的閘門,也有些好奇。

黑暗的城門內,逐漸出現了一支隊伍,不僅有騎著馬的雇傭兵,而且還有大批護軍。

雇傭兵的土黃色作戰服,還有護軍的灰色製服,形成鮮明對比。

護軍不同於要塞管理者自行組織的雇傭兵隊伍,他們都是各大財閥成立的正規武裝,名義上是屬於聯邦的正式軍隊,全稱叫做自由聯邦武裝護衛部隊,流民們更習慣叫他們護軍。

“嗡嗡!”

馬隊之後,很快又出現了幾台鋼架車。

所謂鋼架車,就是用鋼管焊出來一個車型輪廓,罩上防雨綢,然後再墩上一個汽車的發動機,進行簡易改造後就能上路,性能跟正規汽車沒法比,但絕對比馬快了不少,也能適應更多的地形。

在廢土上,鋼架車是最常見的車型,但絕對不是一般人能弄得起的,除了金貴的發動機之外,燃油更是比飲用水還緊俏的資源。

這些軍隊的鋼架車都是升級版,仿造了災變前“山貓突擊車”的造型,每台車可以坐三個人,還能配備機槍等武器,車身的防雨綢換成了鋼板,就連車輪的位置也被鋼板罩著,這些鋼板上焊滿了尖銳的鐵片,使整台車看起來像是刺蝟一樣,也因此得名,被叫做刺蝟車。

看見車輛出現,寧哲眼中閃過了一抹好奇,這些隊伍似乎要去比較遠的地方,可深夜出動,並非是城裏人的風格。

難道,是出了什麽重要的事情?

……

在太陽落山之前,寧哲三人接上黎胖子,趕到了集鎮上最好的一家餐館。

“卓先生!您來了!”餐館老板看見卓明遠出現,殷勤的上去伺候著。

“今天我要答謝朋友,錢不是問題,別用那些給流民吃的垃圾食品糊弄我!”卓明遠心情大好,紅光滿麵的給了二十塊錢小費。

“好嘞,那您幾位後院請,後院有包房,而且安靜!”老板將幾人引到後院,熱情地將他們安排在了一個房間裏,對卓明遠露出了一個神秘的笑容:“卓先生,請稍等,我這就幫你安排食物!”

“什麽東西啊,弄得神神秘秘的?我吃完飯還有事呢,你快點!”卓明遠生怕老板耽誤他的時間,不耐煩的說道。

“請您稍安勿躁,我向您保證,您的等待絕對物有所值!”老板嘿然一笑,轉身離去。

“為了我的事情,你們都辛苦了,先喝點水吧!”卓明遠端起水壺,給幾人各自倒了一杯水。

“咩!”

大約五分鍾後,幾人正聊天的功夫,門外便傳來了一陣怪異的叫聲,隨後餐館老板牽著一隻比野牛略小,頭上長角,滿身白色卷毛的偶蹄目動物走進了房間。

“小心!!”林巡看著從未見過的動物,本能間的拿起了桌上的獵弓。

“啊!!”黎胖子也被嚇的一聲尖叫,從椅子上跳起來,躲在了後麵的牆角。

“長蹄子的,應該不是什麽攻擊力太強的野獸!”寧哲看了一眼那動物的腿,迅速做出了判斷。

“幾位,你們別怕,這就是咱們今天的晚餐!”老板看見眾人一臉緊張的模樣,對卓明遠笑了笑:“卓先生,這隻綿羊可是我廢了很大力氣,才從城裏弄出來了,咱們今天晚上就吃這個,你看怎麽樣?我真不是跟你吹,在繞城一周的集鎮上,能吃到羊肉的店鋪,絕不會超過三家!我也不多收你的錢,兩條羊腿隻要二百塊,怎麽樣?”

“……”卓明遠看著老板牽來的一頭羊,整個人宛若雷擊。

“這就是羊?”林巡鬆了一口氣,新奇的打量起來,黎胖子則仍舊不敢靠近。

“先生,您是不是嫌貴啊?這樣,你給一百八行了吧?如果再低的話,可真就不行了!實話跟你說,這隻羊我是準備殺了以後,用來招待過往運輸隊的,如果不是看見你財大氣粗,我根本不會把它牽出來!”老板見卓明遠沉默不語,主動讓步還價。

“你說這是羊?可……羊不是應該有五根手指的嗎?怎麽會有蹄子呢?!”卓明遠被拉回思緒,想起十年前父親帶回家裏的那半扇羊肉,抖如篩糠的問道。

“老板你真能開玩笑,羊怎麽會有手指呢!自古以來,它長得也是蹄子啊!”老板咧嘴笑了。

“不對啊!!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卓明遠呆愣半晌,忽然咆哮一聲,整個人瞬間失控,瘋狂的向那頭羊撲了上去,在大口嘔吐的同時,死死的掐住了它的脖子。

“哎!哎!你他媽這是咋的了?!”老板看見卓明遠的舉動,頓時向後退去,有些恐懼的看向了寧哲等人:“你們這個朋友怎麽回事啊?這不是個瘋子嗎?!”

“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

“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

“咩……”

咆哮聲與羊的慘叫聲在包房內此起彼伏。

卓明遠瘋了!

他在大街上瘋跑,呼喊著“卓小妹”這個名字,但跑著跑著,就把妹妹的名字給忘了。

為了拿下這個進城的名額,卓明遠的錢已經所剩無幾,作為跟他一起來飯店的“朋友”,寧哲自然有照顧他的義務,等他翻出卓明遠的錢包之後,發現他隻剩下一千多塊錢。

卓明遠傾其所有,甘願放棄在流民區過富足的生活,也要進城去找妹妹。

那個錢包裏,還有一張城市人的身份證明,所有者是一個白人,身份是卓明遠那個礦區的監工。

事到如今,一切都清楚了。

記掛了妹妹十年的卓明遠,忍受不了礦區非人的生活和工頭的虐待,殺人越貨,逃離了礦區。

孤身一人從礦區回到要塞,不知經曆了多少危難與折磨。

他本想著能夠找到妹妹,回歸正常的生活,但是曾經吃過的五指羊,擊碎了他對於生活的一切幻想……

凜冬將至,寧哲很缺錢,如果他在卓明遠這個瘋子身上把錢拿走,不會有任何人去追究。

但是這錢他沒動,賠付完卓明遠掐死綿羊的費用之後,餘下的一分沒留,全都遞給了飯店老板,看著仍舊在街上狂奔的卓明遠:“從今天開始,每天給他兩個豆餅一碗水,直到這錢花光為止,別想著黑這筆錢,不然我會找你!”

“你放心好了,我知道你是誰!”老板看了寧哲一眼,悻悻點頭。

在兩人對話的同時,大廳內一個穿著兜帽長袍,正在跟其他人吃飯的人,也聽到了兩人的對話,等寧哲離開後,抬起頭看向了他的背影,如果寧哲此刻回頭的話,也會認出這個人,正是他們街區新來的保長,蘇飛。

從此以後,流民區少了一個尋找妹妹的固執青年,而集鎮則多了一個瘋子。

他每天流浪在街頭,嘴裏重複的隻有一句話:

“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