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區區金吾衛,不足為懼
金吾衛不是什麽普通的兵種。
算是府兵、禁軍合二為一的兵種。
負責皇城以及長安城內的日夜巡查、警戒任務。
大體負責的範圍,和後世的城管等同。
隻是地位要高得多。
侯君集輕聲問道:“可知他們是往哪去的?”
私兵回道:“是往城外去的。”
城外?
不是去皇城。
侯君集輕笑一聲:“無妨,那小子也算是認識一些勳貴,應當是他請來的,怕再被你們劫下來。”
“倒是有點小聰明……”
“不用管他,你們且盯緊他,金吾衛也不是他這種商賈之輩能調動的。”
“他能請的動一次,還能請的動別人第二次不成?”
“若是碰見他自己人送貨,再截下來。”
私兵皺起眉頭,小聲說道:“大人,要是他投靠其他人,比如說盧國公他們……”
侯君集擺擺手:“真希望他能那麽做。”
這番話侯君集說的發自肺腑。
天底下勳貴都是一家。
隻要林深肯向勳貴階級妥協,以他的身份,多少都能吃上幾口肉。
吃獨食這種行為,向來是被勳貴階級看不起的。
私兵點點頭,正準備退下。
侯君集又說道:“對了,差一個人過去,同那小子好好說道說道……”
私兵唱了個喏。
如意超市裏。
林深躺在藤椅上,看著書。
陳三剛從醫館回來,身上纏著好幾兩重的紗布,還堅挺的伺候著客人。
他在等侯家的人過來。
金吾衛鬧這麽大的動靜,長安城的平頭百姓或許還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麽。
但他不信侯君集不清楚。
無論是服軟,還是繼續要和自己作對下去,侯君集總歸是要給個交代的。
到晚上,超市快要關門歇業的時候。
侯家的人來了。
是一名穿著錦衣,管家打扮的男人。
“林老板好,我是潞國公府上的內府長吏,受潞國公的吩咐,給您捎帶一句話。”
內府長吏,就是唐代管家的叫法。
林深微微點頭,也沒從躺椅上起來,隻是輕輕擺手:“說。”
管家微微眯起眼:“我是代表著潞國公,閣下是不是該起身,再來和我交談?”
林深皺起眉頭,大手一揮:“愛說不說,不想說的話……陳三,送客。”
陳三從一旁貨架繞出來,摩拳擦掌,向管家走去。
管家麵色一沉。
區區商賈,竟然如此囂張。
沒有禮數!
但這話他不敢說出來。
從林深的態度中,他能感受出來,隻要自己再擺架子,這個商賈絕對敢把他給丟出去。
管家冷哼一聲,高聲說道:“潞國公大人,讓我給您帶句話,商賈就該有商賈的樣子,賤籍就該有賤籍的自知之明。”
“今日你是有本事,請的動金吾衛,可你能請動多久?”
“金吾衛不能時時刻刻護著你,若是哪天請不動金吾衛了,說不定還得發生如今天的事來。”
“隻要你肯向潞國公大人投誠,便能保你的生意,做大整個長安,乃至於整個大唐……”
林深嗤笑一聲,擺了擺手:“我當你家大人能有點腦子,沒想到還真是個猴子。”
管家臉色冷下來,嗬斥道:“混賬,你在說什麽!”
林深啪得一聲,合下手裏的書本,冷聲說道:“我說你家大人,跟隻猴子差不多,區區一個國公,就敢對我這麽大言不慚?”
管家用一種荒唐的眼神看著林深:“你可知國公這兩個字眼代表著什麽?”
現如今的大唐是沒有異姓王的。
當然,那種外邦異姓王除外,他們都是附庸大唐的國家,擁有較為獨立的政權。
國公,就是大唐勳貴的頂級。
唐代的封爵所采用的封號,基本都是春秋戰國時的諸侯國名。
其中以“齊楚燕韓趙魏秦”為尊。
潞國公不算最頂尖的那一批,不過如今的大唐也沒有以七國名號封爵的國公。
侯君集完全可以說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林深搖搖頭,輕笑一聲:“你都知道,我會不知道?”
“回去告訴你的主子,今晚他要是肯親自過來,恭恭敬敬的向我負荊請罪,賠禮道歉,這事我還能掀過去。”
“可要是過了今天,他侯君集可就沒那個麵子,往後入不了我府,登不了我門,我和他就是不死不休的仇人。”
管家氣得身子有些發抖,抬手對著林深指指點點:“好,好一個商賈之徒!”
“我倒要看看,你哪來的底氣說這種話的!”
林深一擺手:“陳三,送客。”
管家重重哼一聲,拂袖離開。
超市裏的客人不多。
但還是有寥寥幾位。
他們用一種不可思議的眼神看著林深。
不清楚,區區商賈哪來的底氣說出要和一個國公“不死不休”的話來。
一個個的,都鬆下手裏的東西,朝著林深作揖,然後什麽也沒買,直接離開。
沒如意超市裏販賣的這些東西,無非生活品質下降一些。
可要是得罪潞國公……
那個小心眼的家夥。
可能連命都要丟掉。
誰都不會相信,林深能有本事,和一個國公作對。
瘋了吧這是!
陳三對林深忠心耿耿,但這個時候,他身子也不免有些發抖,聲音像是經過變音器的打磨,都快成了電音:“老,老板,今個劫咱們貨的是潞國公?”
林深點點頭。
陳三要哭出來了:“老板,那可是潞國公!”
“他心眼可是小的很,我可是聽說,上次有個八品官私底下罵了他一句,第二天就被他打發到嶺南那個鳥不拉屎的地方……”
“咱跟他作對,沒好處的!”
林深擺擺手,輕聲說道:“我心裏有數,還不至於做那種自取滅亡的事。”
“你們好好運營好超市便是。”
“今日是我賣李世民一個麵子,才給侯君集一個機會,等到往後,他想求和,也沒那個機會了。”
陳三愕然看著林深。
皇帝之姓名,向來是忌諱。
在唐代,吃鯉魚甚至都是一種罪行。
這麽大大方方的提當今聖上的名號,要是被金吾衛或是不良人聽見,少不得要拉縣衙打幾十大板。
自家老板,原來是這麽張狂的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