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魏蒼客棧會郭嶽

鳳濮鎮裏最大的一間客棧,也是柳家的產業。

魏蒼就住在這裏。

那日拜訪了當地的地頭蛇郭嶽,又意外結識牧歡後,魏蒼就沒有出過客棧的門。

他住在二樓的一間客房,每日依窗而坐,看著這小小的鳳濮鎮,也不知在想些什麽。

那塊得來的玉佩,被他捏在手中把玩,細細描繪著上麵的圖案。

其實,在看到這塊玉佩的時候,魏蒼心中,便對此次的行程有了結果。

他要找的人,可能真的在這裏。

想著那晚,那個小子說這玉佩是他爹的遺物,魏蒼心裏,便有種說不出的感覺。

“咚咚咚”房間門被敲響,

魏蒼打開門,郭嶽帶著一個手下站在門外。

“郭老大,可是有消息了?”

魏蒼側開身體,請了郭嶽進門。

郭嶽讓手下留在門外,進屋後,關上了房門,這才看向魏蒼。

“魏兄,實在是抱歉了,你讓我查的那個人,我讓弟兄們在鎮內打聽個遍也沒有查到。”

郭嶽從懷中掏出那隻灰色錢袋:“事情沒有辦妥,這銀子,我也不配拿。”

魏蒼沒有去接錢袋子:“雖未查到線索,但弟兄們也辛苦了,不過二十兩,郭老大不必客氣。”

聽魏蒼這樣說,郭嶽臉上露出笑意:“那就,謝謝魏兄了。”

魏蒼點點頭,從懷裏又掏出些散碎銀子:“這裏還有二十兩,我托郭老大再幫我查一個人,事成之後,依舊有重謝。”

郭嶽沒有馬上接,而是先問了一句:“魏兄還要找誰?”

“他應該是姓牧,是一束發少年,穿一身長袍,像是個書生。”魏蒼想了想又補充了一句:“跟猴五有仇。”

郭嶽聽到後一句,兩眼一眯。

猴五死了,在鎮外不遠處,路邊的一片林子裏。

這種事,像郭嶽這種地頭蛇,消息比衙門裏的官老爺還靈通。

此時聽魏蒼這樣說,郭嶽心裏第一個念頭就是,這少年殺了猴五。

可隨後,他想到得來的消息,猴五死狀極慘,頭都被砍了下來,

切口平整,顯然是極其鋒利的武器所為。

也正因為如此,這件案子被定性為江湖仇殺。

這樣的案子,涉及到了攜帶兵器的武者,而這些武者代表的往往是背景深厚的世家,

因此,官府衙門不會深究,最後基本都會不了了之。

眼睛掃到了魏蒼放在窗邊桌上的寬刀,郭嶽心裏“咯噔”一下。

“嗬嗬,之前有負所托,魏兄不必再給銀兩,我這就讓兄弟們再去打聽。”

魏蒼也沒有客氣,收回了銀子:“那就有勞了,魏某在此靜候。”

郭嶽拱拱手,帶著門外等候的手下兄弟快步離開了客棧。

他一邊走一邊在腦子裏飛轉,不由的又想起猴五抵給他的那塊刻著牧字的玉佩,

隻覺得自己好像陷進了一個不該觸碰的旋渦。

......

“福威鏢局總鏢頭林震南一門因懷藏武林至高無上的《辟邪劍譜》而被被青城派覬覦,後遭屠戮殆盡。遺孤林平之走投無路拜投華山派掌門君子劍嶽不群門下,一心學藝報仇。”

“呼~”牧歡放下筆,站起來活動了一下身體,頓時身上的關節發出了“哢哢”的響聲。

連續三天,越寫越順,如今終於把原著第一章滅門全篇給寫完了。

隻不過,原著許多細節描述,牧歡已經記不清楚了,便又自己胡編瞎扯的寫,也很是費了一番腦筋。

錦娘已經大好了,額頭上的口子已經開始結痂了,也沒有感染,牧歡心頭的大石也落下了。

“歡哥兒,衙門那裏,要不要再去問問呀?”

之前牧歡一直在寫字,錦娘不好打擾他,現在見他站起來休息,這才插嘴問了一句。

牧歡一拍腦袋,把這事給忘了,那包首飾,還扔在雞窩裏呢。

好在,這幾日都是牧歡堅持做飯喂雞。

“正好,我也有事要出去,順便去衙門裏問問。”

牧歡收好了稿子,就要出門,可轉頭一看跟著出來的錦娘,又有些不放心。

“我把你送到鄒二哥家去吧,你跟嫂子一塊待會。”

“難道日後,我總不能一個人在家麽?”

牧歡想想也是,猴五死了,也沒有旁人跟他有仇。

“那你鎖好了門,我很快回來。”

看著錦娘插好了院門,牧歡快步往那家賣文房四寶的鋪子走去。

一進門,還是那天的兩個小夥計。

“兩位小哥兒,掌櫃的可在?我來送稿子。”

小夥計倒也沒有為難他,去後堂請了一個中年文士打扮的人出來。

這店鋪,也是世家大族的產業,平日在這裏打理產業的,也多是家中不出息的庶子或旁支。

但總也是富貴門裏生的,進過書院啟蒙過。

因此,這中年文士雖隻稱掌櫃,卻也是衣著富貴。

牧歡之前就覺得,這世界的經濟體係,畸形的出奇。

所謂富的富死,窮的窮死。

就連這些在賣的話本子,其實寫這些書的人最初目的也不是為了賺錢。

因為他們並不是真的缺這一點稿費,在這個世界,能讀的起書的人,有幾個是窮人?

隻是一群不愁吃喝的少爺公子,為了他們心裏的武俠夢而已。

但牧歡就不一樣了,他是真的為了錢。

把兩萬多字的稿子遞給了掌櫃,牧歡心裏緊張極了。

前世執行任務的時候,都沒有這般緊張。

掌櫃先是打量了一下牧歡,見他身上的袍子雖然整潔,用料卻十分粗糙。

全身上下,半點配飾也無。

見牧歡這般,掌櫃的心中頓時輕看了他幾分。

翻了翻牧歡的稿子,字寫的普普通通,紙墨用的都是最差的,

皺著眉頭勉強看了幾眼,麵上已經露出了不耐煩。

牧歡見了對方臉色,心裏就沉了半截。

對於一個沒有進過書院,沒有臨摹過任何大家字跡,完全靠著兩本舊書自學的人來說,

能將字寫的工整就已經很難得了。

如果這樣還不成,牧歡也無話可說。

至於他寫的小說不行,牧歡沒有想過,

因為他之前翻看了那些暢銷書,跟他抄的這本根本沒法比。

“怎麽稱呼啊?”掌櫃的開了口,

牧歡微微彎腰拱手:“小子牧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