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有個女孩叫錦娘

牧歡嗬嗬笑了兩聲沒有說話,他哪敢叫錦娘去鎮裏。

若是看到他沒有進書院,還指不定怎麽傷心呢。

錦娘見狀,也沒再說,怕他誤會自己責怪他,

燒滾了水之後,手腳麻利的從屋裏翻出一個大盆子放到裏屋,

舀了幾瓢熱水,又加了冷水,抬頭看看牧歡,臉色微紅。

“你先洗洗,幹淨衣裳我放床頭了,水不夠你就喊我。”

牧歡點點頭,進屋關了門。

屋裏也點了一盞燈,地中間的木盆裏,溫熱的水緩緩冒著淺淡的熱氣。

一旁就是用木板子搭的木床,占了半邊的屋子,像一鋪大炕。

床頭放著他以前在家裏穿的舊衣裳,雖是有些舊,卻洗的幹幹淨淨,疊的整整齊齊。

床尾,放著一個淺籮筐,裏麵放著針線和一雙沒有縫製好的布鞋,

看大小,也是給自己做的。

這小屋子裏,處處簡陋,卻處處溫馨。

牧歡脫掉身上的髒衣服,拿了搭在木盆邊上的布巾子,仔仔細細的開始洗漱。

身上有幾處,此時已經泛了紫,

可不能叫錦娘瞧見了,不然還不知該如何解釋。

洗幹淨了身上的汗漬,牧歡穿上了床頭的衣裳,踩著磨的隻剩下薄薄一層的舊鞋,把水盆端了出去。

“我來,你快去**歇著吧,走了這麽遠的路一定累壞了。”

錦娘從牧歡回來,就一直處於興奮的狀態,接過了水盆,將髒水潑在了院子裏,

就急忙推牧歡上床休息。

牧歡也沒拒絕,他今天去鬥場打了一場,又趕路回來,身體的確是很疲乏了。

等錦娘收拾好灶房,插好了門進屋,就見牧歡躺在**睡著了。

錦娘拉了被子,想要給牧歡蓋上,卻發現他露在外麵的手臂上,

一大塊青紫,在昏暗的燈光下顯得那麽顯眼......

牧歡睡的很沉,睡夢中,他回到了過去,

回到了哥倫比亞熱帶雨林,看到了在那一戰中犧牲的戰友。

“呼~”牧歡猛然坐了起來,原來是夢。

他緩了緩心神,發現天已經亮了。

錦娘不在屋裏,牧歡鬆了口氣,從他來到這陌生的世界,還是第一次夢到了前世,昨天許是太累了。

鼻尖聞到了一股淡淡的藥味,低頭一看,自己手臂上的淤青,不知何時被塗上了膏藥,

牧歡解開衣裳,發現身上也是一樣,

“還是被發現了啊。”

牧歡無奈笑了笑,坐到床邊,發現他的那雙破鞋已經不見了,一雙新鞋整齊的擺放在床邊。

牧歡伸腳進去,穿好,站起來走了兩步,千層底的,大小也合適,踩著很舒服。

走出了屋子,發現他昨日穿回來的長衫,和拿回來的鋪蓋,已經被洗幹淨晾曬上了。

錦娘正坐在窗根底下剝豆子。

“歡哥兒,你醒了。”

錦娘拍了拍手站了起來,拿了盆子給牧歡打了水:“你先洗洗臉,我去把鍋裏的飯端出來。”

神色間,竟是沒有一絲不高興的模樣。

直到牧歡端了碗,坐在門口吃著水泡豆飯,錦娘才猶豫著問出了聲。

“歡哥兒,我收拾你換下來的衣裳,看到了這個。”

那隻小小的錢袋子,出現在錦娘的手心裏,

她兩眼一眨不眨的盯著牧歡看過來的眼睛,神色有些緊張:“歡哥兒,這些銀子,你是從哪弄來的?”

牧歡抿了抿嘴,這銀子,本就是帶回來給錦娘的,因此,說辭他也早就想好了。

“這些是我空閑時,幫人寫信抄書,攢下來的。”

“攢了二十兩這麽多?”

大昭家境稍好些的百姓,若沒有大事,一年也不見得能花上十兩。所以牧歡拿回來的這二十兩,對錦娘來說,算是一筆巨款了。

“我還寫了一本武俠本子。”

牧歡這樣說,錦娘就信了,因為,她早就聽說,那些個會寫武俠本子的人,都發了大財。

“歡哥兒,你會寫話本子?可是,這會不會耽誤功課?”

錦娘時刻謹記故去的公公交代她的事,要督促歡哥兒用功上學,考取功名,光耀門楣。

牧歡是他爹娘的老來子,老兩口怕自己等不到牧歡長大,早早的買回了一個大了牧歡三歲的女孩回家,做童養媳。

這個女孩,就是錦娘。

一如老兩口的希望,他們故去之後,當時隻有十一歲的錦娘,帶著八歲的牧歡度日,其中艱辛自不必說。

家裏有一口吃的,那指定都是落進了牧歡的肚子裏。

因此,當來自現代的一名特種兵孤魂落入這具身體時,

接收到的不止是原主的記憶,還有沒讓這個亦妻亦母,叫錦娘的女孩過上好日子的愧疚之情。

“錦娘,你放心吧,我是閑暇時寫的,不耽誤功課。”

錦娘聽了,這才點點頭,她把錢袋子遞了過來:“這是你辛苦賺來的銀子,你收好了,以後你去考試,還得花用呢。”

說完,錦娘一臉自豪的看著牧歡:“我家歡哥兒就是厲害,才學了一年學問,現在就能賺銀子了。”

牧歡不收:“我還有,這些你留著用,別舍不得,我日後還能賺銀子回來。”

一番話,讓錦娘感動的熱淚盈眶,硬是將錢袋子塞給了牧歡,

“我在家裏,哪裏就需要花錢了?你拿著,偶爾也請你的同窗吃些喝些,咱們家裏窮,莫要叫人瞧不起你。”

同窗?哪裏有什麽同窗?不過是一些目高於頂的上層人。

牧歡低下頭扒著飯,錦娘的目光太純淨,對她撒謊,牧歡有罪惡感。

他剛到這裏的時候,弄清了身處的環境,其實還真想過要寫武俠類的話本子去賣,

畢竟他腦子裏還有前世的記憶,就算是抄,也能抄上一兩本。

隻不過,他去打聽了一下,紙筆都要自己買,每一頁但凡有一點汙漬就不會收,而這個世界的紙,貴到離譜。

想來,這也是大部分百姓崇尚武力的原因吧,不單單因為要跟隨國主的喜好,還因為,念書,真特麽的是念不起啊。

錦娘至今都不知道,那個她帶大的牧歡,外出求學一年,早已病死在了那座簡陋的草棚子裏,

她隻當牧歡是見了世麵,才會跟從前有些許不同。

而這些變化,錦娘也隻覺得是牧歡長大了,有了擔當,心中歡喜不已。

“歡哥兒,往後趕不及回來,就別回來了,瞧你摔的,若是出了什麽事,我將來可怎麽跟公公婆婆交代?”

牧歡放下碗,認真的點點頭:“錦娘,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