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加盟店

孟青雲酒量不行,但今天的場子是他拉起來的,他就是吐成一條死狗也得喝。

好在今晚喝的不是烈酒。

富貴廳內兩桌席,共有十五人,他得挨個兒敬酒,每人三杯。

大宇人敬酒頗有講究,敬酒分拜、祭、啐、卒爵四步。

拜就是敬酒者作出拜的動作,表示敬意;祭,把酒倒出一點在地上,祭謝大地生養之德;啐,小口嚐酒,送上祝詞;卒爵便是幹杯,仰杯飲盡。

一圈下來孟青雲就有點騰雲駕霧的感覺。

見諸位掌櫃又回敬,孟青雲忙阻止,再喝就會酩酊大醉,正事要緊。

“諸位掌櫃,在下酒量低,再喝就醉了。今天請你們到來,是有重要事商議,等事情聊完再喝,咱們不醉不歸!”

“孟掌櫃豪爽!”

其實眾人都是一頭霧水,就連請他們的蘇勳也不知所以然,孟青雲隻說請他們來商談大事,具體是什麽大事,還真不知道。

“諸位掌櫃,在商言商,我覺得經商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賺錢,自然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孟青雲娓娓道,“據我所知,外麵有許多酒樓都在模仿孟氏菜館的炒菜,最終卻差強人意,原因在哪裏?”

咦?

這語氣不對!

似乎是在譴責我們跟風?

可生意場上誰不跟風?誰會跟錢過不去?

孟掌櫃這樣就有點小題大做了吧?

不過你的疑問我們好有期待,我們也在找這個原因。

如果找到原因,生意肯定會旺數倍。

刹那間,大夥的興趣都被孟青雲帶起來了,滿臉期待。

“因為我有專門的配方。”

這話說出口,就如孟青雲拎一棒槌掄圓一掃,眾掌櫃的心一下子跌落雲端。

原因找到了,可屁用不頂。

配方私有,孟青雲不可能給大夥分享,說了也白說。

咦?

他什麽意思?

怎麽能嗅出一絲炫耀的味道。

我有秘方,你們模仿也是白搭

眾掌櫃疑惑和猜測中,孟青雲道:“我的經商理念就是有錢大家賺,隻要你們願意和我合作,我會親自指導你們的廚子,保證讓他們也炒出孟氏炒菜的味道。”

啥?

天上掉餡餅了!

眾人一片嘩然,心一下子又升到雲端。

天賜良機,誰不願意,誰就是棒槌。

但他們都是精明的商人,知道天下沒有免費午餐的道理,孟青雲提出合作,肯定有條件。

“請問孟掌櫃,如何合作?”

“對啊!請孟掌櫃說出合作的方式。”

眾人紛紛附和,說明都有合作的想法。

“這種合作方式叫做加盟,也就是說,以後和我合作的酒店都屬於孟氏菜館加盟店,這是利用孟氏的知名度,來提高加盟店的效益。而且我在此鄭重承諾,如果超過五家加盟店,孟氏菜館不再賣加盟範圍內的菜肴!”

這話一出口,眾人都露出疑惑的目光。

這是自毀長城。

自己的招牌菜自己不炒,卻送給別人去賺錢,這娃是喝大了?

少頃,一掌櫃弱弱道:“孟掌櫃可是戲言?”

“真話,真的不能再真的真話!”

轟!

眾掌櫃炸了。

“孟掌櫃,你說條件吧,隻要不是太苛刻,我願意加盟!”

“算我一個!”

“我也是!”

······

見眾人興趣昂揚,孟青雲微微一笑道:“加盟店的實質是合作雙贏,互惠互利,我把廚藝教給你們,配料送給你們,自然也是為了謀利,因此加盟者需要繳三部分費用,加盟費、配料成本、營業額提成。”

“隻要交五千兩銀子的加盟費,就永遠屬於孟氏加盟店,以後本店更新了麻油炒菜類型,會繼續教授你們的廚子,不再重新收費。”

“炒菜配料不可能公布,按一斤二兩銀子收取,加盟店每天派人來取。提成,我隻提炒菜營業額的兩成。”

心裏暗自盤算少頃,一個掌櫃問道:“孟掌櫃,這兩成是不是有點多了?”

“我自己都放棄做這些菜了,兩成怎麽算多,如果我自己也賣,我想就算提一成,諸位掌櫃都不願意吧!”

眾人再次沉默,這個加盟店最吸引他們的就是孟青雲放棄了炒菜,這樣以來利潤頗大。

“那孟掌櫃,你準備弄多少家加盟店?”

這也是重點,如果縣城酒店都成你的加盟店,那還有個屁的利潤。

“不超過二十家。”

大夥都心動了。

縣城酒樓林立,如果隻有二十家賣正宗孟氏菜,那三個月就能把加盟費賺出來。

“加盟店還有好多細節,我已經擬好契約,親自謄寫了十幾份,上麵一條一條詳細列出,諸位掌櫃還是先看看契約再說!”

孟青雲將早已準備好的契約拿出,分發給大夥。

“咦?甲方:孟氏菜館,乙方······”

“合作方式與內容、相關費用以及期限、甲方權利與義務、乙方權利和義務、雙方責任、合同解除與違約······”

格式新穎,條理清晰,一條一條羅列出甲乙雙方需要遵循的規則,這樣的協議他們還是頭一次見。

孟掌櫃真是大才!

還有這字,寫的也太漂亮了。

這樣的人做生意感覺有點屈才。

這契約一目了然,雙方的權力和義務寫的非常清楚,掌櫃們一看就明白,再沒有討論細節的必要。

當場就有五個掌櫃表示願意簽訂契約,其他人還在猶豫。

孟青雲不急不躁道:“這樣的契約,諸位掌櫃以前沒有簽過,也不急於一時,回去後和家人商議,有意者明天中午來小店簽契約,然後去縣衙印押,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

這事不用孟青雲說,他們都要去縣衙印押。

經過官府印押的合同稱為紅契,有法律效力,是進行財產爭訟的主要依據。

沒有官府印押的合同稱為白契,沒有法律效力,萬一惹了官司,白契不能作為證據。

但官府印押要收稅。

許多人舍不得掏這點稅錢,往往起了爭紛打官司就會吃虧。

這些商人還怕孟青雲卷錢跑路,自然願意掏錢印押。

加盟店的事暫且告一段落,把酒言歡必不可少。

孟青雲不勝酒力,他記不清去了多少次廁所,隻記得喝了吐,吐了喝,千錘百煉,百煉成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