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與賈詡的交鋒
片刻,將府內。
楚楓闊步而來,身後許褚緊跟其後,而張繡賈詡也是起身相迎。
楚楓目光先是看了眼賈詡,接著看向張繡,隻見其身長八尺,虎背熊腰,雖然胡茬淩亂,卻也有幾分英氣。
老實說,楚楓對張繡還是有幾分特殊感覺的,因為他之前寫的就是附身張繡,以至於他竟然想到了鄒氏!
“久仰張將軍威名,今日一見,果然雄姿英發,乃真豪傑也!”楚楓豪爽說道。
“楚將軍謬讚了,在下不過是寄人籬下的喪家之犬,豈敢自稱豪傑!”張繡擺手,接著伸手示意落座。
“將軍安南陽,破曹操世人皆知,若將軍還不能稱豪傑,天下人豈不是羞愧難當?”楚楓笑著誇讚道。
他清楚,張繡遲早要投誠,至於能不能日後讓他倒向自己,就看今天有沒有說動他的心了。
“嗬嗬,佑維,楚將軍說的是,你就不要自謙了。”旁邊,賈詡眸子一眯,捋須輕笑插話道。
緊接著,其話音一轉,
“不過楚將軍,不知您此番至南陽所為何事?總不能是特地來此的吧?”賈詡眸子看向楚楓輕笑道。
他生怕楚楓三言兩語把張繡忽悠瘸了,要知道,張繡性格豪爽,以俠義自居,楚楓手段能把他玩的團團轉。
更何況,南陽的張繡可是他的投名狀,他幾乎敢斷言,曹操和袁紹終有一戰,那張繡就是香餑餑。
投袁,曹操自危,
投曹,曹操解除後顧之憂。
無論投誰,他都能利益最大化。
聽著賈詡開口,楚楓看了過去,四目相對,二人臉上都含有笑容,可眸子深處卻都是各有打算。
“媽的,這老陰逼!”
楚楓心中腹誹了句,賈詡此人完完全全就是一把雙刃劍,先利己,至於他效忠者能不能受利再說,
官渡之前他指揮張繡數勝曹操,
而官渡對壘時,袁紹派人來招攬張繡,張繡就要同意了,他直接當著袁使麵斥責,說袁紹容不下賢能,
算是直接當麵得罪了袁紹,
以至於,張繡問往哪去,他說去曹操,張繡擔心因為自己砍了曹操兒子,怕不能容,賈詡直接說服。
投誠時賈詡被表執金吾,都亭侯,遷冀州牧,顯然,賈詡投誠之前已經暗通曹操,否則區區降將的部下能有這地位?
劉曄投誠地位差之八千裏!
當然,張繡死因在三國誌屬於忽然死了,同時期《魏略》曰:
五官將【曹丕】數因請會,發怒曰:“君殺吾兄,何忍持麵視人邪!”繡心不自安,乃自殺。
魏略所載算是補缺,可信度極高。至於信不信看個人理解。
“想必先生就是大名鼎鼎的“毒士”賈詡了吧?”楚楓溫和一笑,道。
對付這種有遠見,以己為重,且心機與智慧都有的毒士並不容易,而且想要拿下他必須反其道而行。
良禽擇木而棲!
隻是順從恭維,很難獲得此等人才認可,那袁紹官渡時欲與之聯,卻遭其奚落,可想而知!
賈詡眯眸,毒士是褒義,亦是貶意:“將軍知詡,乃詡三生有幸,至於毒士一稱,不過是軍中傳言,當不得真!”
“哈哈,當得當得,若非先生當年一策,大漢又豈會亂成這般?關中又豈會赤地千裏,四野無人?”
楚楓直勾勾看著賈詡笑道。
賈詡:“…………”
“當然,王朝自古皆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先生這一策,隻是加快了分合,或是千古罪人,亦或可名留青史!”
楚楓朗笑主動為之解圍。
賈詡眸間陰翳更甚,其活了半輩子了,可從這年輕人口吻中竟然感受到異樣,好似他看穿了自己全部!
“千古罪人也好,名留青史也罷,這些自會有後人評判,就不牢將軍費心了!”賈詡溫和笑著道。
“哈哈,說的是說的是。”
“張將軍,實不相瞞,此番吾乃拜會劉荊州而來,至此主要是聽聞將軍有異力,號稱北地槍王,”
“而我這部將心癢難耐,想與將軍切磋切磋武藝,而吾又生性好結交俠士,故而不遠繞道至此。”
楚楓又是朗聲笑著道。
“哦~?”
張繡眼眸放光,
打架他可喜歡的緊,西涼人以武會友,以武為尊,西涼能當老大的,年輕時誰不是猛將壯漢?
就算胖董卓,年輕也是勇不可當!
賈詡則是眸子一眯,略微沉思,緊接著卻暗叫不好,這個年輕人竟然以此等方式蠱惑張繡,真是奸詐。
當即道:“主公,楚將軍此番是去拜會劉荊州,不宜久留,要不……”
“哎~,區區比鬥,耽擱不了多久!”張繡擺手拒絕,接著朗笑道:“楚將軍此舉甚合我意,請!”
許褚不甘示弱:“請!”
隻見張繡許褚大步在前,楚楓故意慢了幾分,賈詡此刻也看了過來,四目相對,楚楓意味深長笑了笑而走,
看著背影,賈詡感歎:“哎!”
這首次交鋒,竟然讓這小子得逞了,不行,不能讓他壞了自己好事。
片刻,校場處。
此時,營內士卒聽聞有比鬥,全都靠了過來,他們中有不少西涼人,天生好鬥,尤其聽聞張繡親自出戰,更是興奮。
要知道,整個軍營內,還無人能敵張繡,唯有胡車兒勉強可以抗衡數十合,也是讓他們好奇來者是誰。
而中間空地處,許褚點了點頭,給楚楓個放心的表情,當即抓過大刀翻身上馬,而對麵張繡也是持鋼槍而視之。
“這人是誰啊,竟然敢挑戰主公?”
“主公手中鋼槍橫掃北地,無人能敵,此人竟敢挑戰,你們猜這人能敵幾合?”
“不好說,那胖子腰大十圍,想來也是個力士,主公未必能輕取。”
聽著這些碎語,楚楓輕笑搖頭,張繡固然不弱,可是虎侯許褚卻更強,此戰,張繡必然不敵。
想著,他還看了過去。
張繡
武力:103
統帥:85
謀略:34
內政: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