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曉詠被放出來了
在峴港的第二天,高嶽和韓冰決定上午去附近的街頭漫無目地逛逛,下午再去那個美山古建築群。
高嶽推著韓冰,從酒店出發,慢慢地走著。在一條大街的拐彎處,他們遇見了一個名為CHO CON的越南雜貨市場。
這是一個很狹窄的市場,五髒俱全,很具當地風情。
韓冰很喜歡,高嶽於是推著她進去看。
進去裏麵,發現這個本來還比較大的市場,被一個個格子鋪一樣的小攤給分隔開來,每一個攤位隻擁有小小的一塊地方,留下的過道隻能容兩個人勉強擦肩而過,十分的窄小。穿行在這樣的過道中,高嶽推著韓冰,很不方便。可是,攤位上擺著琳琅滿目的貨品,都是當地特色。韓冰又很喜歡,老是要停下來看,還要買。
攤位真的非常狹窄,每一個鋪子上擺滿了密集的貨物之後,就很難有攤主棲身的地方了。攤主通常是女的,她們會把小小的攤位擺滿貨物,然後留下一個隻容一個人或站或坐的空間,連躺下都十分困難。
市場裏麵售賣許多種類的東西,從工藝品、創意十足的百貨,到服裝,布匹,化妝品,鞋襪,甚至鮮花,五金等都有出售。裏麵的物價也不算貴。韓冰看了好久,用英語跟那些女攤主討價還價起來。
出來的時候,高嶽已經背著一大堆的東西。
“哇,我們今天收獲好大哦。”高嶽笑了笑。
“都是我要買的啦。”韓冰也笑著。
“坐著輪椅去購物,人生還是第一次呢。”她接著說。
這時候,高嶽的電話響了。
“喂,我是高嶽,請問你是?”
“高先生,我是刑警隊的,姓聞。”對方回答。
“哦……聞警官,您好。有什麽事嗎?”高嶽一驚。
“我打電話來,是要告訴你,曉詠明天就可以出來了,我們找到了新的證據,暫時可以免除他的嫌疑,改為監視居住。”聞警官說。
“什麽?!曉詠明天要被放出來了?!真是太好啦!謝謝您,聞警官!”高嶽驚呼。
“不用謝。有什麽情況,我們再聯係。”聞警官說。
“好的。我現在不在國內,遲些回去再找您。”高嶽趕緊說。
“好,再見。”聞警官說。
真是太好了,曉詠終於洗清了冤情,阿沁肯定開心死了……高嶽喜形於色。
“曉詠被放出來了?哪個警官告訴你的?”韓冰很意外,語氣中帶些不爽。
“聞警官,刑警隊的。上次見過一麵。真的太好了,阿沁這次肯定開心死了,真是……守得雲開見月明啊!”高嶽開心地感慨起來。
韓冰不語。
高嶽推著她往酒店的方向走,一直走了十幾分鍾,韓冰也沒有吭聲。
“怎麽?不開心嗎?”高嶽問。
“沒有。”韓冰回答。
“曉詠明天就要放出來,那很多事實的真相就要揭開啦!真是太好了,我們的飛機是後天下午的,唉,如果明天能夠走……就好了。”高嶽大聲說,話音剛落他就覺得說錯了。
韓冰一臉的不高興。
“那你明天先回去吧。我自己一個人在這裏。”
高嶽感覺到不妙,馬上說:
“說說而已啦。我隻是很興奮,這麽久以來,我們都被那些謎團所困擾著,現在終於快要接近謎底了,曉詠也終於可以洗清冤情,我真是……太開心了……”
“祝賀你,祝賀曉詠。你明天回去吧。不用管我,有莉莎照顧我就可以了,我決定了,不要改了。”韓冰冷冷地說。
天啊,女人真是善變,馬上變冰人了……怎麽辦?高嶽開始急了。
“我……不能拋下你的!按原計劃,後天一起回去!機票不改了。我叫何繽和阿沁明天先去接曉詠。”高嶽趕緊說。
“不要,你先回吧。我還想多玩幾天。”韓冰冷若冰霜。
高嶽沉默了。
回到酒店,韓冰說累了,下午也不想去美山遺址了。然後關上門。
高嶽在門外麵問她,午飯去哪裏吃。許久,韓冰回了一句:各自吃吧。
高嶽仿佛一下子跌倒了冰窟裏。沮喪地坐在沙發上,發起呆來。過了一會,他忽然想起了曉詠的事情,馬上拿起電話,打給阿沁。
“哥,玩得開心啦?*呢。”阿沁劈頭就問。
“說啥呢你。”高嶽沒好氣地回答。
“怎麽了哥?跟韓冰姐吵架了嗎?”阿沁很敏感。
“沒有。我打給你,是要給你講一個天大的好消息呢!”高嶽大聲說。
“什麽天大的好消息?難道是曉詠……”阿沁問。
“是啊,剛才刑警隊的聞警官打了電話給我,說曉詠明天就要被放出來啦……”高嶽大聲喊。
“天啊!我的天!!”阿沁欣喜若狂。
“哥,是真的嗎?!這……老天爺真的開眼了!!”阿沁大聲哭了出來。
“千真萬確呢。聞警官說,他們找到了對曉詠有利的證據,暫時排除了他的嫌疑,現在改為監視居住。”高嶽回答。
阿沁開心得哭了好一會。
“哥,太好了……監視居住是什麽意思?”阿沁接著問。
“大概就是指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並對其行為加以監視、限製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製措施吧!那他明天就可以從看守所出來了,我還要後天才能回來,你跟何繽先去接他。”高嶽說。
“不要。我自己去就行。”阿沁大聲回答。
“那也是……你自己注意安全啊。”高嶽說著,想起了何繽其實並不想曉詠出來。
“哥,你怎麽不能改機票,明天一早回來呢?”阿沁有點委屈地說。
“我也想啊……好吧,我等一下再跟韓冰商量一下,畢竟她現在這麽不方便,要人照顧……”高嶽說。
“唉。”阿沁歎氣著。
“我現在去查一下監視居住的規定,你等我一會。”她說完掛了電話。
高嶽放下電話,想著阿沁的歎氣聲。
還是跟韓冰好好談一談吧,畢竟自己真的很想第一時間見到曉詠,聽聽他怎麽說。反正按照現在的狀況,接下來的行程,韓冰也不會開心的了,不如早點回去。拋下她一個人,自己不忍心,還是盡量說服她明天一起回去吧,實在講不通她,就後天一起回去吧……高嶽心想。
正準備去敲韓冰的門,阿沁的電話又打了過來。
“哥……我讀給你聽,看我理解得對不對。”阿沁說。
“好啊。”高嶽回答。
“百度上說,有幾種情況可以監視居住,我看了,覺得其他幾種都不配對,隻有兩種:一是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二是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我猜曉詠就是其中的一種情況。”阿沁說。
“對,應該就是證據對他有利,或者是證實了第二份口供是偽造的,甚至……公安機關已經查到了是誰偽造了那份口供!”高嶽大聲說。
“嗯嗯。所以,哥啊,你快點回來吧。這裏沒你不行呢!”阿沁央求著。
“好……吧。”高嶽回答。
“監視居住有什麽具體的要求嗎?”高嶽接著問。
“我看看,上麵寫著: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幹擾證人作證,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阿沁大聲讀了起來。
“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那我們也不能見他?他隻能天天呆在小區的住處裏?”高嶽問。
“文字上是這麽寫的。哎呀,哥,難道公安機關能24小時都看著曉詠嗎?他們不累呀,既然暫時排除了嫌疑,我猜他們也不會這麽嚴格的。”阿沁笑了起來。
“哦對了,下麵還有一句:執行機關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電子監控、不定期檢查等監視方法對其遵守監視居住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在偵查期間,可以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進行監控……哦,這樣就不擔心了。我們把他接回來先,其他的事情,慢慢再想辦法囉。”阿沁說。
“那也是。監視居住時間多久呢?有沒有說?”高嶽問。
“我看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阿沁回答。
“好!”高嶽說。
“我現在就去找你韓冰姐商量一下。你等我的消息。”他接著說。
“哦對了,你先不要告訴何繽吧。等我跟他講。”高嶽說完,掛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