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分析研判

把唐曉棠送回宿舍,崔海回重案組辦公室了。

唐曉棠進了自己的宿舍,拿臉盆打上水洗了把臉,覺得精神了,泡了個方便麵,披上軍大衣坐到了桌前,打開筆記本研究起案情來。

通過平北的同誌介紹,這四起搶劫案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受害人為單身女性、被鈍器擊打頭部,失去意識和反抗能力後,財物被劫掠一空。

唐曉棠有一種直覺,這四起案件是同一個人或是同一夥人所為,目的就是搶劫財物,而不是為了殺人。

嫌疑人對作案對象具有很強的選擇性,有尾隨跟蹤的跡象,對作案現場有選擇性,可能事先踩過點。

一個優秀的刑警,對於所接手案件的直覺判斷是非常關鍵的,直覺判斷的準確與否,可以說就是區別偵查員辦案能力的一把標尺。

這個說法看上去不科學,但卻百試不爽,,絕不是危言聳聽。

隻要是一個出色的刑偵人員,那麽他(她)的直覺都是很準確的,這恐怕就是天才與庸才之間的天賦決定的吧。

不到一年的時間作案四起,能夠一點破綻也不留下嗎?

唐曉棠覺得不可能,一定是我們有什麽地方疏漏了,她把思路集中在了作案工具上,決定明天去找吳法醫,和他討論一下自己對作案工具上的想法。

第二天上午,王宇、巴魯閣、唐曉棠、崔海在辦公室碰了頭,唐曉棠談了自己對案子的想法。

王宇和巴魯閣都支持她的觀點,崔海說動腦子是你們的事,我隻管行動就是。

四個人做了分工,巴魯閣和崔海去把前麵三起案件的案卷、銀行的視頻資料找相關單位借回來好好研究一下,王宇和唐曉棠去找吳法醫,和他探討一下對作案工具的想法。

在市局法醫技術室,王宇、唐曉棠找到了正在拿著一個放大鏡,對著桌子上一大摞照片仔細查看的吳法醫。

見他們來了,吳法醫停下手對王宇和唐曉棠說:“你們對四起案件中,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有什麽看法?”

王宇讓唐曉棠說,唐曉棠對吳法醫說道:“我們覺得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是類似於錘子一類的工具。”

吳法醫讚同的點了點頭,打開抽屜拿出了一把錘子遞給了王宇:“這是昨天下午我去五金商店買的,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很可能就是這個玩意兒。”

王宇接過來這把錘子,和唐曉棠仔細觀察起來。

這是一種雜木把的金屬鐵錘,錘子的金屬部分為圓形,一頭是半圓形的錘頭,另一頭是圓形平麵錘底,錘子的直徑三公分左右。

吳法醫說道:“我對四起案件中受害人頭部的傷痕進行了研究,創力麵形成的痕跡與這種錘子形成的痕跡比較吻合,另外幾種形狀的錘子,擊打後留下痕跡都不太對。”

王宇掂了掂手裏的錘子說:“這就是人們俗稱的‘榔頭’吧,這玩意兒哪兒都能買上,太普通了。”

吳法醫拿過王宇手裏的榔頭,對王宇說:“來源是不好查,但是也有個有意思的地方,你倆和我出來。”

他帶著王宇和唐曉棠從實驗室裏出來,在院子裏找了一棵碗口粗的樹,對王宇、唐曉棠說:“你倆站遠一點。”

等王宇和唐曉棠退開後,吳法醫掄起榔頭砸向了樹幹。

剛砸了四五下,金屬的錘頭就從木把上脫離飛出,差一點砸在吳法醫的身上。

吳法醫讓王宇幫他把錘頭撿起來,把木把插進錘頭上的方孔,在地上墩緊,兩個人又找了幾塊小木條,砸進了木把與方孔間的縫隙。

感覺錘頭在木把上鑲得很牢靠了,吳法醫讓王宇砸幾下樹幹試試,王宇接過榔頭砸向樹幹,隻砸了三下,第四下剛掄起來,錘頭就飛了出去,掉在了兩米多遠的地上。

吳法醫笑了笑對唐曉棠說:“小唐,我那個辦公桌下麵還有一把這樣的錘子,你去給我拿過來。”

唐曉棠跑回實驗室找到另一把榔頭,給吳法醫拿了過來。

吳法醫把榔頭伸到王宇和唐曉棠麵前:“你倆看看,這把和剛才那把有什麽不一樣?”

王宇和唐曉棠看了看剛拿出來的這把榔頭,兩把榔頭的樣式、新舊程度完全一樣,隻是在木把和金屬錘頭鑲嵌的方孔邊上,也楔進去幾塊細木條。

吳法醫的他倆看完,掄起榔頭砸向樹幹,連砸了十幾下停下手,把榔頭遞給了王宇。

王宇接過榔頭,一手抓住木把,一手抓住錘頭,使勁兒往開拽了幾下,木把在錘頭上鑲嵌的非常緊,他又用榔頭砸了幾下樹幹,錘頭仍然緊緊鑲嵌在木把上,紋絲不動。

吳法醫對王宇說:“這把榔頭我讓木工房的師傅幫著弄了一下,木把和錘頭就鑲嵌的很緊,不容易脫落了,這是他們的拿手技藝,其實也沒有什麽深奧之處,全憑經驗和感覺。”

吳法醫玩弄著手裏的榔頭說道:“我分析使用榔頭的犯罪嫌疑人,是個熟練木工,或者是經常使用這類工具的人,比如工地上的工人或是從事手工業製造的人。”

吳法醫的這番實驗,為重案隊指明了一個調查的方向,這在之後的案件偵破過程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三月五日,醫院傳來消息,昏迷了三十多個小時的張英,在醫生的全力搶救下蘇醒了,而劉愛竹由於傷勢過重,沒有能夠救治過來,不幸去世了。

得知張英醒了過來並且能夠開口講話了,王宇和唐曉棠趕到了市醫院的重症加護病房,向張英詢問了案發時的過程。

張英回憶說,她也沒有看清對方是用什麽東西打的她,凶手是個二十五六歲的男青年,身高一米七十左右,中等身材,留著平頭,長相沒什麽特點,方圓臉,眉毛挺重的。

這個人在三月二日下午四點左右,來過一次家裏。進來之後和她交談了一會兒,問了有關換毛線的事情。

她家的房門為了顧客進出方便,平時在天黑前不上鎖,後來又來了幾個取新毛線送舊毛線的顧客,她忙著收錢和拿放毛線,這個男的就走了。

三月三日中午十一點多,張英在廚房裏準備做中午飯,母親劉愛竹在臥室看電視,這時候昨天下午來過的那個男子又來了。

他站在廚房門口和張英商量換毛線的事,張英邊和他說話邊幹著活兒,突然就感覺腦袋“嗡”的一下,就什麽都不知道了。

這個男青年穿的很普通,上身穿了一件半新不舊藍色滌卡中山裝,衣服像是有段時間沒有洗過了,看著不太幹淨。

褲子和鞋是什麽樣式的,張英沒有注意。

對於他說話的口音,張英很肯定地說,他不是平城人,說的接近普通話,不好分辨他是哪裏人。

按張英描述,她在和這個男子交談時,說了幾句帶有平城方言的話,這個男的聽不懂,她又改用普通話和他交談的。

通過對張英的詢問,獲得了幾條很有價值的信息。

第一,犯罪嫌疑人是單人作案。

第二,年齡二十五歲左右。

第三,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征,眉毛比較粗重。

第四,案犯不是本地人,有流竄作案的可能性。

第五,嫌疑人經濟條件一般,結合吳法醫的推斷分析,可能是從事體力勞動的人員。

王宇把上述情況匯報給了趙國峰,建議聯係廳裏,對近期臨近省、市、地區的類似案件做一個匯總統計,有無串並案件的可能和條件,“3.03係列殺人搶劫案”的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一個在多地做過類似案件的流竄犯。

趙國峰對王宇的建議表示讚同,安排市局負責情報工作的同誌馬上聯係廳裏,開展這項工作。

接下來的幾天,王宇帶著重案隊的三個人,對借調回來的“3.03係列殺人搶劫案”的所有偵查卷宗,進行了細致的查閱,對發案現場再次做了實地複查。

在此基礎上,對發案現場周邊的地形親自熟悉行走,研判嫌疑人可能來去的路線。

幾天下來,重案隊的幾個人得出一致判斷,犯罪嫌疑人在每次作案前,對於作案地點都踩過點,有很強的選擇性。

四起案件的案發地,相對來說都比較偏僻,案發地周邊小巷縱橫,利於作案後迅速逃離,並且無一例外的都是沒有安裝監控探頭的區域。

第一起案件中,受害人張豔芳是從銀行存完錢後,回家走進樓道時遇襲的。

開始的時候判斷,嫌疑人可能是在銀行附近看到了從裏麵出來的張豔芳,認為她身上有錢,跟上了張豔芳,但是反複查看了銀行的監控視頻資料,沒有發現異常情況。

銀行距離張豔芳的家約2.4公裏,步行回家需要二十分鍾左右的時間。

現在看來,嫌疑人有可能是在張豔芳回家的途中盯上了她,然後尾隨進樓道伺機作案的。

鑒於案情重大,重案隊幾人統一了認識,等待省廳匯總過來的信息,再對案情加以細致的分析研判,確定偵查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