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十萬塊保二十年

“我以為她會殺了我,可是她並沒有。”

李虎東說到這裏,身體又哆嗦得厲害。

我看甲馬將軍都鎮不住他,估計這家夥的膽破了,我也沒辦法,隻得隨口安慰道:“或許她還是舍不得你,這個女人愛你很深啊。”

“不對,你不懂,她並不是舍不得我,她是要把我身邊的一個個人都殺死,最後才殺死我。”

“那天之後,我就帶著會長女兒躲進了寺廟裏,結果收留我們的寺廟住持當天晚上就被殺了,他是被吊死的,一隻眼睛也被捅瞎了。”

“這殺人以後捅瞎眼睛的做法,就是鬼客的標誌,所以我很害怕,就帶著會長女兒逃到了你們國家。”

“我聽說鬼客之所以會在我們國家,其實是被你們國家的厲害道士給驅逐過去的,我們就打算在這邊尋找厲害的治鬼大師,幫我們對付鬼客。”

“我們去了五台山,去了九華山,去了普陀山,還去了花果山,可是沒有一個人能幫我們。”

“可不嘛,你們去的都是和尚呆的地方,最後一個是猴呆的地方,你不說這鬼客是道士趕走的嗎?那怎麽不去三清或者龍虎山?”

“我們哪裏知道啊,在我們看來這和尚跟道士不都一樣的嗎?”李虎東歎了一口氣。

我看著他這樣子不由覺得可笑:“所以說你們抄襲了全世界,把全世界都說成是你們自己所有的也沒什麽卵用,就憑你們這麽一知半解,給你一個世界你也玩不轉。”

伸手掏出煙來,遞給李虎東一根,自己叼上一根:“這佛家是亂世關門避禍,盛世下山騙錢,道家是亂世下山平禍,盛世上山修仙。”

李虎東聽得如墜五裏霧,不過還是點了點頭:“現在我知道了,可是太遲了。我們逃到了金陵,在這裏隱居了下來,靠著在金陵的一些朋友,還有會長的關係,我們生活得還不錯。”

“那時候金陵的房價還不高,我們買了一套房子,平時深居簡出,原本以為這就可以躲過去了,會讓我們平安無事,可是有一天我買菜回來打算醃泡菜。”

“剛一開門,就聞到了屋子裏一股血腥味,我四處找,終於在衛生間裏看到了我女朋友,她被浴簾擰成的繩子吊在花灑上麵,整個肚子被剖開了,裏麵還塞了一隻毛絨玩具。她一隻眼睛被挖掉了,我知道這肯定是她幹的。”

“我的前女友,她已經變成了鬼客的奴仆了,她要殺光我身邊所有的人。”

“我害怕極了,立刻報了警。這次報警引起了一個法醫的注意,那個法醫……好像是刑警大隊的顧問,他把我帶到一邊,問了我很多問題之後,塞給我一個傳呼號碼。”

這倒是很奇怪啊,我問道:“誰的傳呼號碼?”

李虎東搖了搖頭:“到現在我都不知道這傳呼號是誰的,我呼了它,不過會兒有電話打回來,那電話給我了一個賬號,讓我往裏打了十萬塊錢,說隻要打了錢,保我二十年。”

我說道:“二十來年前的十萬塊,那可絕對不是一個小數目啊。而且我估計那時候傳呼機也快不行了吧。對了,不是說保你二十年嗎?到現在應該沒有二十年吧?”

李虎東說道:“到現在也就十六年,這都怪我,我當時給女朋友買了一大筆保險,她死後我得到的這一大筆保險金,足足有一百多萬。”

“可是我卻舍不得拿十萬塊錢出來,跟那個人討價還價,最後給他匯了八萬,說好了如果有效果,我十六年後再續二十年的。”

“那個人一口答應了,說隻要我不離開金陵就可以平安無事,我於是打錢過去,之後這鬼客就再也沒找過我。我拿著那一大筆保險金做起生意來。”

“還真像那個人說的那樣,我一點事情都沒有,心理上也就放鬆下來了,也把給那個人續費的事情拋之腦後了。我以為隻要有這個人的傳呼號,就什麽時候都能找到他。”

“可是過不了兩年,傳呼機就從市場上完全消失了,所有傳呼台全都倒閉了,我也就傻眼了,我這算是徹底跟這高人失去聯係了。”

聽他說到這裏我不由大笑起來:“真是活該啊,要不是你小氣,我估計你能活到死。”

李虎東也是十分後悔:“要是有後悔藥我早就買兩粒吃了,可是怎麽辦呢?日子還得過啊。一開始我還提心吊膽,可是後來我幹脆不愁了。”

“用這些錢在金陵買了挺多房子,租給別人,拿你們的話來說這叫吃瓦片,日子過得很滋潤。再後來我碰到了小艾,她很漂亮,我很喜歡她,就娶了她。”

“現在孩子都有了,我的幸福生活剛剛開始,隻不過就在兩年前,我出租的房子陸陸續續出現了問題,出租屋裏都死了人。”

“結果這些房子都因為死了人而出租不出去了,我空守著這麽多的房產,租租不掉,賣也賣不脫,可以說我現在是一個窮得叮當響的億萬富翁。現在被迫賣豬肉,也是為了養活一家老小,難啊。”

我對他沒有半點同情,可是對他說的信息卻是格外留意,他出租的房子都死過人,難道說他往外租的房子,其實都是韓波當時租來當成傳銷窩點的房子嗎?

如果果真是這麽的話,那麽我倒是有了一個思路,很可能韓波成為驚弓之鳥完全是沒有必要的,他跟那行屍沒有一毛錢關係,因為其實這是鬼客用來對付李虎東的招術。

很可能那個高人幫助李虎東用什麽方法掩蓋了行跡,但是這些房子之中卻又有了李虎東的氣息或者痕跡,所以鬼客才會用這種方法想要逼出李虎東。

結果老韓卻因為這件事情而跳到東北躲著,最後還因為這事情丟了性命。要真如我猜測的那樣,這老韓死得可真是夠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