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交還合同

左伊立刻就給左大毛打起了電話。

但卻已經來不及了,因為酒吧的內保們,每人手裏都帶著家夥,衝了出來,直奔那個穿著老年背心、沙灘褲,腦門上已經被橡膠棒打出血的男子,崔小雨。

這樣的場麵,說不怕,那是假的,崔小雨現在唯一期盼的,就是猴子趕緊帶人來救場,要不然文件又被搶走,這頓打可就白挨了。

在不遠處,一輛勞斯萊斯的後座上,林世成一邊擦拭著臉上的鼻血,一邊陰險的笑著:“敢跟我作對的人,沒有一個有好下場。”

崔小雨正在人群中挨揍,各種磚頭棍棒加身,左伊急得直接想要衝進去,但卻被一個安保給強行拉了下來,“咱們酒吧的內保,都是一群瘋狗,他們可不會看你是個女的就手下留情”。

也不知是經曆了多少次的重擊,崔小雨的腦子一陣的暈暈乎乎,視線也開始變得模糊,但他始終將合同抱著懷裏,死死地沒有鬆手。

在他徹底失去意識的前一刻,就聽見了一個男人的叫罵聲:“你們這群狗*日的,都他娘吃了熊心豹子膽了,老子的兄弟,也敢動!”

這男人的聲音很是熟悉,但崔小雨一時間想不起來了。

隨後就是人群中一陣的慘叫,“猴哥,猴哥,我錯了,別,別打了……”

當崔小雨再次醒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的清晨了,他在一家診所的病**躺著了。

這不是正規醫院,因為像這種街頭打架鬥毆的事情,一旦進大醫院,就會驚動警察,而,向猴子這類混混人士,最不喜歡的就是和警察打交道。

此時,毛哥也來了,左伊一臉愁容地坐在崔小雨的床邊,卻不見猴子。

“毛哥。”崔小雨的腦袋上已經被紗布包裹,他四處找了找沒有看見林嵐的營運合同,當下就要下床。

毛哥從他枕頭底下把合同拿了出來,“就為了這東西?把自己搞成這幅德行?值得嗎?”

崔小雨苦笑搖頭,嘿嘿歎息一口,說:“就這東西,可是關係到我住所的問題。”

什麽事情都瞞不住毛哥,毛哥也找就知道了事情的來龍去脈,知道崔小雨是幫他那女房東來要合同的。

懵懵懂懂的左伊,抹掉了眼淚,說:“實在不行你就住我家來,我們家房子多著呢。”

大毛哥也是點頭,說:“就是,之前都跟你說了,我那地方,你想來就來,隨時歡迎。”

崔小雨自然是點頭答應,可實際上,就算是去西街和猴子睡大街,也不會去毛哥家住的,畢竟,窮歸窮,他可不會因為救過左伊母女倆,就那根雞毛當令箭,話說回來,盡管他和毛哥一家人關係不錯,可住在別人家,終究還是不方便。再說了,他曾經是消防兵,救人於水火,本就是他的分內之事。

診所的醫生說了,崔小雨的傷,都算是皮外傷,並沒有傷筋動骨,隨時可以出院,過兩天過來換藥拆線就行了。

毛哥說讓崔小雨去他家吃飯,嫂子聽說他出了事可掛念他了,崔小雨不會拒絕,但他會打馬虎眼,等他拿到稿費,他請客,去西窗燭高級餐廳大吃一頓。

毛哥一向尊重崔小雨的想法,重來不強求,也隻是點點頭,開著車,左伊說:“那雨哥,你今晚有空嗎,我帶你去遊樂城玩。”

毛哥對左伊笑罵道:“還玩,他都這幅德行了,你想讓你雨哥,虛脫啊?”

在這座城市裏,崔小雨的朋友本就不多的,毛哥左伊父女倆對他的關懷,讓他非常溫暖,其次就是那個不熟的猴哥,在他昏迷前一刻,猴子喊出的那句“都他娘吃了熊心豹子膽了,老子的兄弟,也敢動!”尤為舒心。

毛哥告訴他說,後麵的事情猴子會處理,叫他放心,什麽事情也不用管,自己該幹啥幹啥。

隨後車子就停在了春風小區的大門口,簡單的道別之後,崔小雨小心翼翼的躲過了門衛大叔的視線,偷偷溜溜小區,就他現在這幅德行,被熟人看見,難免會被問東問西。

路過停車場,他看見了林嵐的那輛,保時捷911,料想林嵐還沒有去上班,於是他直接上了A棟的三樓,不想讓林嵐看到他的慘樣,索性就把文件從林嵐門縫底下塞進去,便回到自己的房間。

經過這件事,他突然有了寫作的靈感,書中的主角陳一,也遇到了這種事,但是,陳一卻不像崔小雨,有毛哥照顧,挨了揍之後的陳一,隻能默默忍受,他的生活,他的一切,從始至終都不會有任何人的依靠,他除了繼續頹廢墮落,就隻有靠自己雙手努力,才能使生活變好。

這就是崔小雨壓抑到極致的寫作風格,他是全網唯一一個喪文化網絡作家。

三樓,林嵐看到了門口地上的一些文件,她一眼就認出了,那是她被搶走的營運合同。

其實,合同丟了就丟了,事情雖然會影響她在林氏集團的位置,可,就自幼祖父就寵愛她,光憑這一點,她還不至於被扯掉股份,畢竟,林鎮東一日不死,所有人都還隻是太子。

她之前懷疑崔小雨是林世成派來整她的,但那也隻是懷疑罷了,她沒有確鑿的證據能夠證明崔小雨就是林世成的人,可,當文件再次出現,她基本上就可以確定了,看來崔小雨是良心發現了,想辦法把合同給弄回來了。

不過,這個時候的林嵐,已經下定了決心,不管崔小雨是否良心發現,他終究是林世成的狗腿子,不能讓他再呆在春風小區了,她要把崔小雨趕走。

崔小雨,正打算開始敲鍵盤時,突然房門被敲響了,他猶豫了一下,最後還是打開了房門,一看,敲門的正是房東,林嵐。

林嵐今天沒有化妝,素顏出現在崔小雨的眼中,林嵐的樣子,一開始還氣哄哄,可當見到崔小雨腦袋上還有紗布的時,氣就消了一半。

原本準備好要先罵崔小雨一頓,再趕他走,此時話到嘴邊,卻說不出口,她想起了合同上麵還有幹巴血漬。

她瞪了崔小雨一眼,隨即視線轉向別處,說:“腦袋怎麽回事?跟人打架了?”

崔小雨聳聳肩,既然合同已經拿回來了,就沒必要解釋那麽多了,所以打趣道:“呀,是嵐姐啊,怎的,不畫妝就出門了?”

林嵐頓時火大,可真是話不投機半句多,“不會說話就給我閉嘴。”隨後林嵐重重地拉上崔小雨的房門,就往樓上走了。

其實林嵐化不化妝差別都不大,人家素顏照樣好看,崔小雨隻是不想說太多,所以才故意氣走林嵐的,以免過了自己寫作靈感最強的時間,他要抓緊時間把最終的結局寫出來,隻是一直還在糾結,結局是完美,還是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