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奇怪的螞蟻
鄰居大哥沒有回答我的問題,而是小聲說:“記住,那個房間不能打開,還有睡覺的時候點著燈。”
我剛要再問他,他就匆匆下樓了,看上去好像去買早餐,我一看時間已經早上六點鍾了,我還沒有睡覺呢。
可這個屋子這麽嚇人,我不想再待了,決定回到客運站宿舍樓睡一覺,下樓時我沒乘坐電梯,還是走樓梯。
走出新苑小區,找到一家早餐店,喝了點粥,然後回到了客運站,遠遠見到王子明和齊師傅都在,他們在206路公交車旁邊燒東西。
早上六點鍾,我以前都在睡覺,從來沒有在這個時間到客運站大院看看,因此以前也沒見過這一幕。
等我走過去才看清楚,王子明把206路公交車錢箱裏的錢拿出來燒了,我大吃一驚,那都是我辛辛苦苦開末班車才賺來的錢啊,怎麽說燒就燒了。
“怎麽了?齊叔,王哥。”我走過去問他們。
“劉浩呀,你沒睡呢,沒什麽事。”王子明看到我說道。
“劉浩,早班是我,馬上就要發車了,每天早上都要檢查一遍收的錢,有些錢就得燒掉。”
齊師傅一臉嚴肅地跟我說,看著不像是開玩笑,聽他的意思每天早上都要燒掉一些錢,我不明白是什麽意思就問他為什麽。
“錢箱裏有一些錢是冥幣,所以要燒了,不燒不吉利,不過也有正常的錢,早上要挑一挑。”王子明拿著一根木根,邊說邊捅火苗。
聽他說完我才恍然大悟,罵道:“誰這麽損,用冥幣糊弄人,我下次一定要看清楚,看看到底誰這麽缺德。”
“沒事,你開好車就行,錢的的事你不用管。”王子明看了我一眼,說道。
“行,你們忙吧,我去休息了。”
我說完這句話就走進了宿舍樓,回到之前的房間,一覺睡到下午一點才醒,叫了外賣,吃過午飯後,我心想公司給我一套有問題的房子,我要找趙雨萱理論理論。
找到客運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我敲門進去後,見到趙雨萱正坐在辦公桌後麵的椅子上,在寫什麽東西。
她看到我挺意外的,問:“劉浩,找我什麽事?”
“公司給我買的房子有問題,有一個上鎖的屋子,晚上總有怪叫聲,還有一個人影在臥室,太嚇人了,不能住。”
趙雨萱一臉難以置信的表情:“不能吧,房子剛買的時候一切正常。”
“應該快點給我解決一下,我都沒地方睡覺了,休息不好,影響到晚上的工作。”我有些委屈地說道。
“行,今天就給你解決,你等我消息。”趙雨萱非常豪爽地答應我了。
我走出總經理辦公室,覺得趙雨萱辦事還是可以的,至少比王子明強。
下午六點的時候,趙雨萱給我打電話,讓我去她家一趟,要給我解決一下房子的事情。我掛斷電話覺得挺高興,事情這麽快就解決了。
我走出客運站大院,一輛紅色保時捷跑車停在門口,一位戴著墨鏡穿著一身筆挺西服的壯漢示意我上車。
他把我拉到了盛世家園別墅區,那地方我聽說過,都是本市最有錢的富豪才能住進去,一棟別墅的價值最少也要三千萬,好一點的都要上億。
車停在一棟二層別墅的門前,司機大哥示意我進去,看他的樣子像是趙雨萱的保鏢。
我走進別墅內,看到裏麵富麗堂皇的,室內是地中海風格,窗楣和門梁十分漂亮,落地窗旁邊擺放著兩棵橡皮樹,帶給人古木參天、漫林碧透的美感。
司機大哥正在打電話,我問他趙總呢,他說趙雨萱正在樓上健身,一會兒洗完澡就下來,等了十多分鍾,趙雨萱走下樓,穿著一身休閑服。
趙雨萱給我看了幾張照片,說她選了三套房子,拍了照片讓我看看,問問我的意思,我看了看照片,覺得都挺不錯的,隨便選了一套,主要是離客運站近。
趙雨萱點點頭,說:“這棟房正在談,最快三天就可以買下來,你現在住的那棟房,我給之前的戶主打電話了,沒人接。”
我一想到那個房子就有點害怕,便說:“趙總,那套房子太嚇人了,我不回去了。”
“應該沒事的,你再回去住一夜試試。”趙雨萱說話的時候還不停用毛巾擦頭上的水。
“那好,那我就再試一晚,如果還是那樣,就給我換一間房,就要我剛才選的那間。”
趙雨萱微微點點頭:“嗯,按照公司規定,你要幹滿三年,房子才會改到你的名下。”
我離開了趙雨萱的家,司機大哥又給我送回到客運站,我心想一切都是生意啊,如果不是我給趙雨萱賣命,估計她這樣的富家女連正眼都不會看我一下。
晚上十點準時發車,前兩站有幾個乘客上車,不過看著都是正常人,到了五爺廟時,送給我鐵盒餅幹的小夥子上車了,穿著很厚實的衣服。
等他下車之前,我走過去,掀開他的袖子看了看,皮膚都是燒痕,果然有問題,他很機械地問:“幹什麽?”
“沒事,沒事。”我笑著說道。
一路開到暉山殯儀館,雖然路上有些顛簸,但沒有出什麽事故,我用手電筒往外照了照,見又有一個人從車下爬出來。
我雖然沒那麽害怕了,但心中總有些惴惴不安,瘋老頭在殯儀館這站上車了,我跟他說了我家裏有怪聲,晚上還有人影,非常嚇人。
我見瘋老頭無動於衷,就請求他幫我去看看,最後瘋老頭答應了,但今晚他有事,不能去幫我,明天晚上他有時間。
我和瘋老頭聊了很長時間,返程的路上平安無事,回到家裏,我坐在**,見桌子上有幾隻很大的螞蟻,個頭比米粒還大。
那螞蟻的樣子很奇怪,一點都不怕人,而且還直勾勾地盯著我看,我看到螞蟻的身下有一個黃乎乎的東西,拿起來一看,驚得我差點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