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幾張照片(加更求票)

看完采訪節目,孟浪算是明白了一些情況。

不過,他是免費接受采訪,說來也沒什麽損失,反而利用這個機會露了臉,對他有好處。

由此他想到錢正源試圖炒作富家遺產糾紛案的事情,麵對富家的勢力,他能炒的起來嗎?

現在富強的目的是宣傳富新集團,樹立富新集團的良好形象,以維持富新公司的股價,他能容許別人炒作他家庭的事情,影響到他們公司的股價嗎?

尋思半天,覺得這不是他考慮的事情,便算了。

回去以後,孟浪還是專心去做李女士的離婚案子,富家的遺產糾紛案主要還是唐果芙幾個在做,目前案子進展緩慢,遲遲沒有開庭。

他一方麵通過申請法院的調查令去調查崔吾慶的銀行流水和股票情況,另一方麵則是去搜集崔吾慶出軌的證據。

第一個事情好辦,而第二個事情就有點難度,雖然他通過小眼,已經查到他的情人叫吳雪琴,但是必須要抓到他們在一起的證據才行。

吳雪琴是一家培訓機構的老師,他了解到這個情況以後,就決定跟蹤吳雪琴,看看能不能拍到她與崔吾慶約會的照片。

一連幾天,他騎著電動自行車,跑到那所培訓機構門口,專門等待吳雪琴下班,等她下班後,跟在她後麵,伺機取證。

慶幸的是吳雪琴下班後也是騎著一輛電動自行車,這就太好了,如果她開著車,還真沒辦法跟蹤她。

吳雪琴就住在培訓機構附近,一下班,她就去菜市場買菜,買完菜就回家。

大約等到晚上七八點鍾的時候,有一輛開到她家小區門口的車,然後過了不大一會兒,吳雪琴就從小區裏麵出來,麵帶笑容,走過來,上了那輛車。

孟浪一看,這不是崔吾慶是哪個?連忙用手機啪啪拍了幾張照片。

可是拍完照片後,車子就嗖的一下開走了,他哪裏追的上?

好在關鍵時候,小眼又立了新功,元力積蓄之後,它又可以探查到真相了。

小眼一探查,就知道他們兩人去了哪裏。

他們二人去了一家酒吧喝酒。

弄清情況之後,他就急忙打的去了這家酒吧門口等待。

等了接近兩個小時,都等的腰酸背痛腿抽筋,這才突然發現,他們兩個從酒吧裏麵出來了,兩人勾肩搭背,親親我我,極盡親密之能事。

啪啪啪幾聲,他連忙拍了下來。

出來之後,他們並沒有開車回家,而是去了對麵一家賓館開房去了。

他小心地跟著,又連續拍了好幾張照片,一直拍到他們進了賓館的大門。

好了,就這些吧。

搞定這個事情,孟浪覺得案子已經成功了一大半,而查銀行流水和股票的情況也進展順利,查銀行流水主要證明海城房子付款的情況,以及崔吾慶將現金轉移的事情。查股票則查出了三十多萬元的股票,這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完成這些工作後,案子就差不多要開庭了。

開庭那天,李女士跟他一起到了法庭,而崔吾慶也跟著一名律師來到了法院。

兩人一見麵,李女士是仇人相見,分外眼紅。這夫妻之間,好的時候,那是相互恩愛的親人,而一旦反目,那就是不共戴天的仇敵。

崔吾慶現在的態度就是離婚可以,他不反對,但是想平分夫妻共同財產,沒門!孩子要歸他,李女士隻能淨身出戶。

這樣看來,崔吾慶簡直是渣男的傑出代表,有著體麵工作和漂亮姿容的李女士眼睛長到後腦勺上了,會看上他。

當事人和律師都到齊之後,法官便宣布開庭。

程序性的事情就不需多說了,進入法庭調查階段後,法官問崔吾慶對原告的起訴是什麽意見?

律師替他說道:“被告不同意離婚,如果法院判決離婚的話,請把孩子判給被告。”

律師一說完,李女士就忍不住說道:“崔吾慶,你不是同意離婚的嗎?現在怎麽又說不同意了?”

孟浪一聽,忙止住了她,讓她先不要激動,這都是套路,律師的套路,崔吾慶即使願意離婚,此時也不能說同意離,這是被告手中的牌,哪能輕易就拱手交給原告?

“現在請原告舉證。”法官說。

孟浪就開始向法庭舉證,其他證據先不用多說,隻說證明崔吾慶出軌的證據。

“報告審判長,現在原告手中有被告與他人同居的證據,證明內容是被告在婚姻存續期間,非法與他人同居,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原告有權向被告提出損害賠償。”

把好幾張照片提交了上去。

書記員把證據接過來,交到了被告律師手中,由被告進行質證。

崔吾慶一打眼看見了照片,臉色馬上變了,這特麽的誰偷拍了他的照片?

崔吾慶比較精明,他不多說話,凡事都讓律師說,因而他的律師就開始質證道:“報告審判長,原告方在舉證期限內沒有提交該組證據,他現在當庭提交,屬於證據突襲行為,法庭應當予以駁回該組證據!”

看到被告律師跟上次的律師一樣,又提出舉證期限的問題,孟浪坐在原告律師席上微微笑了起來,並且暗暗說,老子就是要搞證據突襲,不搞證據突襲,提前讓你知道我有這樣的照片,你就會提前做好準備,我就不被動了嗎。

“被告律師,你的意思是不予以質證?”法官問。

被告律師道:“不予以質證。”

法官看了看崔吾慶,道:“被告,你對該組證據有什麽意見?照片上的男子是不是你本人?”

崔吾慶一看法官直接問向他了,心裏麵就慌了,想回答,又不知怎麽回答,不想回答,法官又在看他,情急之下,隻好看向他身旁的律師,想再讓律師替他回答。

他的律師便說道:“報告審判長,被告方對該組證據不予以質證,被告不願意回答這個問題。”

法官聽了他律師的話,便提醒他們道:“超過舉證期限提交的證據並非是無效證據,如果你們不予以質證,將會影響到法庭調查,請你們先針對該組證據進行質證,本庭最後再綜合考量證據采納問題。”

一看如果不質證,法官就不滿意了,崔吾慶和他的律師隻好進行質證。

崔吾慶在他律師的指點下,便說道:“報告法官,這照片上的男子我看不太清楚,不知道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