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第81話,現場勘察筆錄

案發現場,蓮花小區,3棟206房。

卡爾來時,車裏跟泰格簡單通過電話。

死者女,叫溫娜沙·華度。

克利科特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實習生。

下地鐵回家路上,走到半路,聲稱被地麵泥土襲擊。

回家後報警。

出警後,發現被害者手機不接,叫門不開。

以為是惡作劇,出警的騎警,繞到樓後。

發現其中間房,亮著燈。

再打溫娜沙電話,響聲從此房間傳來,卻一直沒人接。

騎警對著窗戶喊幾聲,毫無反應。

用強聚光手電筒照射。

赫然發現,窗簾流蘇上,仿佛正滴落血跡。

於是決定請求支援,呼叫總部。

請來專門技術人員,撬門而入。

發現溫娜沙剛死去不久。

慘死在舍友房間窗下。

屋內、房內均無侵入痕跡(排除技術人員撬門)

法醫和痕檢技術員,正在州警珀羅迪·漢彌爾頓的主持指揮下,勘察現場。

卡爾走進206。

主偵珀羅迪·漢彌爾頓舉舉手,算是打過招呼。

兩室一廳的房子,才50多平米。

家具和行李占了大半。

再擠進7個探員探長、兩個法醫、一個鑒證、一個騎警,原本不寬敞的房子,顯得擁擠不堪。

卡爾戴上頭套、手套、腳套。

進案發現場的房間,找到熬通宵的泰格。

小胡子泰格不見疲倦,正在做現場勘察筆錄、拍照、繪圖。

真正出現在偵查案卷主卷的,是主偵的州警現場勘察筆錄。

但異調局既然參與辦案,就另做一份筆錄,另行保管。

異調局的筆錄內容,可跟州警的現場勘察筆錄一樣,也可以另有側重細節。

現場照相跟現場繪圖,也可以事後複製粘帖州警的,但卡爾一般要求,能另做一份就自己動手。

異調局每個人,都必須獨當一麵,成長為真正的刑警。

超能外星高維係統,不一定一輩子跟著。

哪天要是執行任務被打散,或因不可抗力消亡。

例如淩空踏步超能的伊薇特,陪伴多年的“夥伴”突然走了,不得不離開女子特種部隊,頹廢良久,直到加入異調局。

變成普通人的超能特警們,總不能沒有糊口的手藝。

所以卡爾組所有探員,都以州警標準來要求。

卡爾先看了一圈直接現場,再看泰格的筆錄:

《溫娜沙·華度被殺案現場勘查筆錄》

開始時間:通曆1021年9月5日,淩晨1點30分

勘察地點:蓮花小區3棟206房,兩室一廳、前走廊。

參加人信息:

1,珀羅迪·漢彌爾頓,主偵探長

單位:伽利略州調查局14組

職務:副組長,5級公職

2,克勞德·羅沙

單位:伽利略州調查局14組

職務:組員,7級公職

3,辛圖特·拉爾森

單位:伽利略州調查局14組

職務:組員,9級公職

4,庫裏·巴澤爾

單位:伽利略州調查局14組

職務:組員,9級公職

5,喬西巴納芬·特納

單位:伽利略州調查局14組

職務:組員,9級公職

6,泰格·法烏那

單位:司法部特異調查局卡爾組

職務:組員,9級公職

7,卡爾·布萊恩

單位:司法部特異調查局卡爾組

職務:組長,7級公職

職稱:局長

8,梅素諾·卡尼

單位:伽利略州,聖馬特奧市瑪拉區刑偵隊

職務:法醫,7級公職

9,安德魯·奧多

單位:伽利略州,聖馬特奧市瑪拉區刑偵隊

職務:法醫,8級公職

10,紮克哈·蘇特曼

單位:伽利略州,聖馬特奧市瑪拉區刑偵隊

職務:鑒定技術員,8級公職

報案時間:通曆1021年9月8日,淩晨0點50分。

報案人信息:聖馬特奧市,瑪拉區,騎警隊21小分隊警員,比圖利堪特·塞思。

被害人姓名:溫娜沙·華度

被害人住址:聖馬特奧市,瑪拉區,峰崗路304號,蓮花小區3棟206房

被害人單位:克利科特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實習生

勘察過程及結論:

8日0時7分被害人報警,稱被地麵泥土襲擊,騎警趕到,未接電話、未開門,技術手段入門後,發現死在東向房間窗下,死因待定,現場已作保護,請求派員勘查現場。

接報後,於1時30分趕到現場,並開始現場勘查,勘查時,該小區保安瑞恩·埃斯科巴,和物業赫羅·皮亞紮為現場勘查見證人。

現場勘查從1點30分開始,當天晴,微風,在30瓦LED白熾燈光管下進行。

第一現場:瑪拉區,蓮花小區,3棟206房,東向裏屋。

206房,在樓層結構中為前走廊、後巷道,樓上306、樓下106、左205、右207。

小區為四方小區,圍中間公共大院子,無電梯,走廊兩邊步梯。

案發現場裏屋朝東,門窗皆敞開,床對窗戶,床頭有一人高衣櫃;

現場無搏鬥痕跡,窗簾、窗簾流蘇噴謝狀血跡,扯爛大半;

窄麵菜刀一把,掉離被害人30厘米處,刀上無血跡;

被害人女,23歲,頭朝窗口、離牆70厘米、倒扣躺、白襯衫、高腰裙、絲襪、拖鞋。

咽喉遭破壞,傷口直達後腦勺、下達內髒,顱骨缺失。

大腿、手臂真皮組織一線劃開,外翻;

全身xue斑模糊,上衣、裙子均沾滿血槳,未凝固。

屍體周圍,滴落狀血跡共7處;

窗下牆壁部分,噴謝點狀血跡3處;

門窗無侵入痕跡(排除技術人員破門)

錢財無丟失;

窗欞、桌沿、天花板、桌子腿、地板、窗台、窗簾等有淺細血線,窗台邊的血線消失在邊緣。

第二現場:峰崗路307號,白鶴小區和現代小區樓牆間,平整混凝土大路,寬3點7米,南北通(此處空白,還未勘察)

詢問記錄:(此處,泰格隻記錄了騎警比圖利堪特·塞思的詢問,其他住客、關係人等詢問,等州局排查完後補全。)

結束時間:(空白,未結束)

指揮人:珀羅迪·漢彌爾頓

勘查人:梅素諾·卡尼、安德魯·奧多、紮克哈·蘇特曼

見證人:瑞恩·埃斯科巴、赫羅·皮亞紮

記錄人:泰格·法烏那

……

第一個到達現場的,是州警駐瑪拉區的探員。

到達現場後,認為事態嚴重,立刻上報州局。

伽利略州值班指揮員,聽說有泥土襲擊的靈異情節,還少了顱骨、皮下脂肪後,立刻把泰格拉來。

這下異調局跑不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