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簽約(本書已簽約)

第二天,王大春被一陣電話鈴聲吵醒,迷迷糊糊的接起電話,是小牛隊法務部打過來,讓王大春和自己的經紀人明天下午 2點鍾來球隊洽談合約問題。

王大春一聽談簽約立馬就清醒過來,連忙答應之後結束通話,看了看時間已經快中午12點了,自己這一覺睡了近20個小時,睡的時間可真夠長的。

也顧不得洗漱一下,就先給弗萊克打電話過去,通話後告訴弗萊克球隊讓他們明天去談合約問題,讓他趕快來達拉斯。

選秀後弗蘭克給王大春的建議是找一個有經驗人脈廣的經紀人,這對他的幫助會很大,可以幫他接很多商業代言和爭取最大的利益。

弗蘭克認為自己的經驗不足,可能無法帶給王大春更多的利益,作為王大春的朋友,希望王大春的職業生涯他有一個完整的經紀團隊。

而不像他自己剛剛拿到經紀人資格證,剛入行不久的菜鳥,畢竟自己對王大春的幫助是有限的。

之前他主動成為王大春的經紀人,是看到王大春對選秀各方麵實在不熟悉,包括語言溝通都是問題,他是從朋友的角度上出發,才成為王大春的臨時經紀人。

想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給王大春提供幫助,他當時是真沒想到王大春會被選中。

王大春被選中之後卻依然堅持,希望弗蘭克可以成為自己的經紀人,即便弗蘭克多次推脫,告訴王大春自己的弱勢,而如果換一個有能力的經紀人會給他帶來什麽。

但王大春依然堅持,對於王大春來說,一個信任的朋友,比弗蘭克說的那些能力強的經紀人更可靠一些,最後弗蘭克還是答應成為王大春的經紀人。

電話和弗蘭克溝通之後,確認他會在明天的早晨到達達拉斯,跟他去談合約的問題。

通話結束後,王大春這才是洗漱了一下。這段時間他一直堅持晨練,今天也不知道怎麽了,睡了這麽長時間,可能是這段時間的比賽確實太累了吧。

吃了點東西後王大春,拿著自己的籃球準備去廢舊籃球場練會球。

在去的路上遇到了很多向他打招呼的人,不少小孩和少男少女都跑過來要和他合影要簽名。

洛磯山夏季聯賽王大春在比賽場上的驚人表現也被達拉斯媒體報道了,可以說他在達拉斯的球迷群體中有了不小的名氣,很多達拉斯的球迷都知道,球隊今年選中了一個身體條件非常變態的中鋒,對新賽季的到來和王大春的表現,不少球迷都抱有期待。

王大春自己也沒想到,自己不知不覺中就有了不少球迷,即便他連NBA正式比賽一場都沒有打,這也讓他有了不曉得動力。

時間來到第二天早上,弗蘭克坐飛機抵達達拉斯,也沒有讓王大春去機場接他,這一打了個出租回到公寓。

兩人見麵擁抱了一下,弗蘭克顯得很興奮,對他來說第一次做經紀人,去幫王大春談合同,他打算為王大春爭取最大的利益。

從弗蘭克的口中才知道張亞楠在德州大學課業已經完成,前幾天已經回國去處理一些事情,應該在九月份才會回來。

吃過午飯兩人來到航線中心,進門前弗蘭克握緊拳頭說到:

“王,我的兄弟,你放心我一定給你爭取最好的待遇,把你的合同最大化,利益最大化,看我的吧!”

“別,別,別兄弟,別這麽激動,我們的目標是隻要球隊願意簽字,什麽條件都可以答應,千萬不要亂提要求,要是小牛隊不跟我簽約那我就慘了。”

王大春連忙按照弗蘭克,怕他衝動亂提要求,這可是關係自己小命不能讓他亂來。

“那怎麽可以?雖然你是二輪的末尾秀,但你的身體天賦誰都看得見,而且你也說過小牛隊要求過你,不讓你去其他球隊試訓,這明顯就有欺詐的意味,而且小牛隊不簽你,我想很多球隊都會簽你的!弗蘭克憤慨的說,對王大春說的話有點怒其不爭的感覺。

“弗蘭克,拜托,我現在隻要能正式簽約就可以。”王大春說道。

“你怎麽就這麽倔強,既然你這麽想跟小牛隊簽約,不過簽約條件不能低,盡量不要去欠長約,要麽簽個一年保障合同或者簽個1加1,第二年是球員選項。”弗蘭克考慮了會說道。

“咱能簽長約就一定要簽長約,簽個十年八載的都沒什麽問題,千萬別選短的。”王大春弱弱的說了一聲。

弗萊克恨鐵不成鋼地說道:

“一會談的時候你不要插嘴,一切看我的。”

王大春連忙點點頭。

兩人被工作人員帶到了總經理辦公室,小尼爾森和法務部部長正在等著他們。

小尼爾森很高興的和王大春擁抱了一下說到:

“來,坐吧,這位是你的經紀人嗎?這是你的合同。你們看看有什麽問題”

把合同遞給王大春兩人繼續說道:

“不過我相信你們一定會滿意的,我相信這是你能在聯盟拿到的最好的合同。當然除了合同之外球隊一定會大力培養你,給你最好的資源,我堅信我的眼光沒有問題。”

對於關於王大春的合約,總經理小尼爾森和主教練卡萊爾是有些分歧的,主教練卡萊爾的意見是從夏季聯賽中能夠看出,王大春目前隻是在用身體條件打籃球,是否能真正適應NBA比賽的強度,是否能開發出他的籃球技術,都是個未知數。

即便是簽約也不需要簽長遠,先簽1+1第二年球隊選項,第一年送到發展聯盟磨練一下,看情況再選擇是否再簽第二年。

小尼爾森的意見卻完全不同,他覺得王大春在夏季聯賽的表現雖然很糙,技術雖然很差,但賣點很多。

作為球隊的總經理。他不僅要考慮球員的籃球能力,同時也需要考慮球員的商業價值,他從王大春身上看到廣闊的商業市場。

要不是聯盟有規定隻能簽到2+1,他甚至都想簽3+1。

弗蘭克看過合同之後,正想提幾點要求,比如王大春在球隊中的定位.出場時間等。

可旁邊的王大春在他還沒來得及開口時,就把自己的大名簽了上去,弗蘭克阻止都阻止不了攔都攔不住。

小尼爾森很高興的,看王大春這麽果斷,心中想到,這是多樸實的孩子啊,連合同都沒看完就把名字簽上去了,自己就喜歡這樣的球員。

王大春哪想其他的啊,他隻看了簽約的時間,一看是三年,他也知道他現在最多也隻能簽三年,就直接把名字簽了上去。

至於條件是什麽,和合同費是多少,根本來就不及多想。

王大春和小牛隊簽署的是三年合約,標準的新秀2+1合同,第三年為球隊選項。

合同金額為244萬美元,合同金額逐年遞增,第一年54萬美元,第二年85萬美元,第三年105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