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她來聽我的演唱會
哎。都是我們身邊人,200萬就200萬吧。這個錢,花了。——我既然是答應蔚警官盡力幫忙,就不帶心疼這個錢了。
行,那我就趕緊聯係了。其實,我們花個200萬,算起來也不是很虧,我們真的可以投個廣告過去的。到時候演唱會幾萬人,我們的網購店鋪高端客戶圈還真的可以做個宣傳。就當是廣告費吧,你想想,請歌神打廣告,200萬,這麽一想,就真的不多了。——胡導的腦袋瓜子,還真是會想。
那你的意思,合著我們還占便宜了?——我白眼丟給胡導。
也不是這麽說。這不是自我安慰一下嘛。我們的網購店其實也用不著打廣告。——胡導真的很皮啊。
行了,就這麽定了吧。廣告的事情你讓何大嵐聯係個廣告公司,搞個高大上的創意,多的都花了,也不差這一點了。幹脆就做漂亮點。然後在場的各位,今天這個事情,先不對外說,包括金克絲。這丫頭一天瘋瘋癲癲的,也讓她受點折磨,不然以後老這麽由著性子來,他要是改天不喜歡歌神了,喜歡邁克爾傑克遜,我們上哪裏去折騰去?就算是喜歡個國內的,這麽鬧,也受不了啊。——我這是幹脆把所有注意事項都一次性安排了。
就是就是。喜歡明星都還算好的,怕是喜歡國家領導人那才叫真的沒辦法。——馬大大在邊上跟風附和。
你個二貨有點譜沒有。你真當金克絲是不挑食啊。——我一腳踢馬大大屁股上。這貨明顯就是瞎搗亂。我這著急呢,他倒是有心情添亂,你說多氣人?
好了好了老大,草民錯了,草民告退。——馬大大嬉皮笑臉的趕緊跑了。不然我的第二腳就要跟上去了。
雖然說保密,但是為了讓蔚警官安心,我還是悄悄把這個消息告訴了她。蔚警官非常高興,跟自己撿了個小鮮肉似的。
話說蔚警官喜歡的不是我這個類型?真的是小鮮肉?不過貌似我也勉強還算是小鮮肉啊,對,明明就是。
這看個演唱會也能鬧出這麽多事情來。我也是服了。好在是一頓焦頭爛額之後,也算是搞定了。唯一的麻煩就是怕到時候金克絲去了控製不住惹出亂子了,這個,隻能到時候盯緊點了。沒辦法。
終於,一番煎熬的等待,歌神演唱會的日子來臨了。
我們這一幫子人懷著無比。。。忐忑的心情。。。前往現場。
因為我們是讚助商,預定的票也是VIP,進場倒是受到了優待。一行人都麵露喜色,反而是今天的主角金克絲顯得格外緊張,走路都不那麽趾高氣揚了。這幾天看來也是沒少受內心煎熬,估計蔚警官也是反複嘮叨了不少話,現在這馬上要見到自己心儀的偶像了,金克絲反而是有點膽怯了。加上這些天怕是吃沒吃好,睡沒睡好,整個人都憔悴了。
哎。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你說好好的一個黃毛小丫頭,喜歡什麽歌神啊,真是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啊。雖然我是有點感覺金克絲任性了點,但是看著她這個樣子,也是心疼了。平常活蹦亂跳的金克絲現在更換了個人樣的,居然有點不習慣了。
金克絲,不要慫。等下到了你上台見麵的環節,你想說啥就說啥吧。能跟歌神表白,你也算是頭一份了。——我安慰金克絲。實在是有點不忍心這小丫頭這麽憔悴。
張哥哥,他會喜歡我嗎?或者說,他會有一點點喜歡我嗎?——金克絲一對大眼睛無比認真看著我。
這讓我怎麽回答?人家一把年紀的歌神,連你是誰都不知道,談什麽喜歡?何況還是男女愛情的喜歡?我要是敢說他會,估計怕是金克絲自己都不相信。
這個呢,愛情的事情鬼說得清楚呢?就像你一個月以前,還不知道歌神是誰是不是?一年前你還不知道地球,不知道張哥哥我這個地球人如此帥氣不要臉呢,是不是?——我就隻能這麽生搬硬扯了。
噗嗤。張哥哥帥,但是沒有不要臉了。——金克絲難得被我逗笑了。小丫頭牙齒潔白,一笑,頓時陽光燦爛了。
勇敢去追逐自己的感情吧。金克絲。無論看上去多麽不可思議,但是要知道,愛情本身就是不可思議的。——我說了這個話,頓時我自己都後悔死了。之前吧,生怕她喜歡歌神了,現在呢,看她一副忐忑不安的樣子,還得倒過來鼓舞她。我是真的作孽啊。
謝謝你,張哥哥。我知道了。——金克絲微微一笑。然後氣勢上開始恢複了。
哎,懷春少女的心事啊,真的是變化多端啊。喜歡一個人,如此輕易悸動,無比肯定,卻又如此輕易動搖,這不是不單純,恰恰正是最單純的感情。愛情最開始的時候的樣子,不都是這樣嗎?無比忐忑,有無數的遐想,自顧自的各種想象對方,又深陷顧慮重重,暗自傷悲。
歌神的號召力自然是毋庸置疑的,前來觀看演唱會的人把整個場館擁擠得人山人海。好在是歌神的歌迷,年齡層次上相對大一些,對於遵守演唱會的秩序還是很尊重的。
時間逐漸過去。場館裏麵播放著歌神的一生傳奇視頻。背景音樂正是歌神的經典曲目。而觀眾們都靜靜等候著時間到點歌神出場。
我們坐的位置比較前排,也不那麽擁擠,還有果盤飲料。VIP果然待遇不一樣。場館內燈光閃爍,音樂聲音幾乎遮蓋了人們的交談。我們也隻能靜靜等待。等待這個屬於華夏人的傳奇。歌神。張學友。
終於。燈光晃動。音樂切換。他就要出現了。場館裏頓時山呼海嘯一般的歡呼聲,尖叫聲。我側目一看,金克絲反而非常安靜,就那麽直直的盯著舞台。沒有跟隨著尖叫。
視頻上出現了字幕。第一首歌曲。《她來聽我的演唱會》!
僅僅隻是這幾個字。無數資深的歌神歌迷,眼眶都紅了。這是歌神專門寫給歌迷的歌曲。放在了第一首演唱。而金克絲,也是眼眶紅了,眼淚打轉。
沒想到,這丫頭還真的是用情真切。
她來聽我的演唱會,在17歲的初戀第一次約會。
隨著歌神磁性渾厚的聲音響起。演唱會正式開始了。一身帥氣白西裝的歌神緩緩從舞台下麵升了起來。
男孩為了她徹夜排隊,半年的積蓄,買了門票一對。
歌神繼續緩緩歌唱,下麵的觀眾頓時慢慢安靜了下來。我看到金克絲,埋下了頭,這丫頭在哭。
也許,正是這開頭的幾句歌詞,如此讓人觸動。17歲,第一次的約會。可不是嗎,金克絲就17歲,第一次見她愛的歌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