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歌神演唱會
而隨著這一段時間的結束,一個令人高興的事情到來了。
據說張學友歌神要來我們這裏開演唱會。也許年輕的人大多已經淡忘了這個傳奇人物,但是對於我們這一幫子來說,那絕對是包含了太多的記憶。所以,我們決定,一起去看張學友歌神的演唱會。本來金克絲和蔚,阿卡麗這些人,以及新來的曙光女神表示沒啥興趣,但是在我們播放了歌神的歌曲以後,這些美女們徹底被征服了。
哇塞,這個老頭唱歌這麽帶感啊。我要喜歡他。——金克絲的感言。
挺好聽的。——蔚警官就是這麽幹脆直接。
不錯。去。——阿卡麗直接表態。
好玩不?好玩的話我也想去。——吉格斯弱弱的發表自己的意見。
你不能去!!!——一堆人反懟過去。
為什麽啊?——吉格斯被一堆人懟,有點懵逼。
你不像人!!!——集體再次懟吉格斯。
吉格斯頓時想哭!!!
結果這個事情一傳開來,不得了,要去的人就真的是太多了。我,胡導,何大嵐,馬大大,呆毛,這幾個肯定是要去,然後就是金克絲,蔚,阿卡麗,蕾歐娜四大美女。意外的是,易大師也表示,想去聽聽,這家夥之前聽男兒當自強得到了感悟,從此對音樂也是上了心,沒事兒就愛拿手機聽聽歌曲。不過,你完全是想不到,易大師都聽些啥曲目。
什麽愛情買賣啊,小蘋果啊,向天再借五百年啊,反正也不挑食,都聽,而且還都能學會幾句沒事兒的時候自個哼哼。那個畫麵簡直。。。不敢看。。。
而嘉文皇子一起的幾個一聽易大師聽了歌曲就領悟了更高的劍法之後,也是表示非常有興趣,這個在他們來的時候我們就做過這方麵的普及的,我們的培訓課程當中也有講,但現在還真的沒具體去操作,所以現在歌神的演唱會來了,這肯定是不能錯過了。於是這又得加上嘉文四皇子,信爺,蓋倫,奎因4個人。
最不開心的是就是提莫大人和吉格斯了,因為這兩個家夥確實帶出去外形上過不了關,演唱會那麽多人,被人認出來了怎麽辦?雖然是來了基地,但是這2個家夥可一直都是呆在辦公室的,要麽就是臥室,吃飯都是叫人送到一個空房間人走了再去吃。其他人嘛,都還好,無非就是言談舉止有點和地球人不一樣,但是換上了休閑牛仔褲短袖襯衫之後,基本區別也不大,我們也特地打了招呼,平常他們也不和基地的工作人員打交道。我們基地內部,其實除了廚師,基本沒外人了,連看守值班,以及一些基本的打掃衛生什麽的都是交給了小兵去搞定的。
這麽一說,還真的替提莫大人和吉格斯感覺到可憐。
去個毛啊你們。在家看直播唄。網上肯定會有視頻的。——胡導倒是想了不是辦法的辦法。也隻能這樣了。
於是訂票。一行亂七八糟的加起來14個人了。
作為歌神的忠實粉絲,趁著段時間,我幹脆做個課件,在培訓基地給大家上了一堂歌神音樂課。
最開始的時候,我們是因為易大師聽男兒當自強以後得到的啟發,研究音樂去觸發感受,現在嘛,來的人也不具體明確到底是那一個風格能刺激到他們,所以,後續很可能我們隻能一個個的去嚐試了,把地球上先從國內的知名經典音樂一個個的整理了講解和播放一遍。
歌神張學友到目前為止,是世界上唱片銷量僅次於邁克爾傑克遜的華人。這個數據就真的很厲害了。要知道,世界音樂流行之王,那絕對是邁克爾傑克遜。這個黑人創造了太空步,MTV形式,世界演唱會也是他開始的,無數的經典音樂,而且倡導的文化格局也是非常大,種族自由,地球環保,關愛非洲難民等等都是他歌曲的經典選材,世界第一當之無愧。對比起來,可能張學友就真的顯得格局上小了很多了,但是這並不影響他成為了華人的歌神,專輯出了116張,唱錄歌曲達到了984首,拍攝了MV能找到的常規數據是594個。其獲得的音樂獎那就真的是可以說數不勝數了。
按照預定了日期,還有3天時間演唱會才開始。
金克絲這些天是聽歌神的歌曲著迷了,這丫頭幾乎是翻遍了所有歌神的視頻去看,像是一個極度著迷的小迷妹瘋狂地為她的偶像做點什麽。這樣癡迷的程度甚至到了我們都震驚的尺度。因為,就在演唱會要開始的前一天,金克絲說,她一定要見到歌神,然後告訴他,金克絲喜歡他。
我就納悶了,這都那兒跟那兒?你聽聽歌曲就得了,可別搞事情。——我是被金克絲搞得很無語。而且這丫頭那絕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兒,說這麽幹就絕對會這麽搞事情的。
虧你還是地球人呢。我家歌神多好,你隨便挑一個歌曲,都是那麽深情,那麽讓人著迷,那麽的讓人深深的陷入思念當中,我能感覺到,我愛上他了。——金克絲居然被歌神就這麽收割了?看樣子少女懷春真的是夠異想天開的。
歌神有老婆有孩子的。你丫打住啊!——我直接澆冷水。
那又怎麽樣?我愛他,跟他有沒有老婆和孩子沒關係。——金克絲雖然明顯情緒上有點黯然,但是依然很堅持。這都是哪裏學來的愛情觀。
你就不管管你家這丫頭?——我示意蔚警官。
金克絲,可別鬧。那個張學友,你得喊爺爺了。——蔚警官也是著急啊。
愛情,是沒有年齡的。你們懂?——金克絲一臉鄙視的看我們。反過來教訓我們不懂愛情了。
我他媽真的是想吐血。
你憑什麽就愛他啊?他可是歌神。——我也是沒辦法了。激將法。崩潰療法。
憑我是金克絲還不夠嗎?——金克絲小腰板一挺。理直氣壯。
我真的發現,和金克絲這樣的人,所有的常理,所有的符合情理的思維,都是不正常的。而一切不正常的,到了她這裏,都非常合適。哪怕是她才未滿18歲,而歌神已經快60歲了。哪怕她是個符文之地的英雄初來地球,而歌神是個風靡世界的知名人物,哪怕是她懵懂無比,而歌神已經妻兒齊全。
金克絲,你認真聽我說,你真要是想談戀愛,你喜歡什麽樣的,我都去給你找,就算是找不到,我搶都給你搶一個來。但是歌神張學友,真的不適合你。——我看這架勢,不好好說服金克絲,到時候真的是要出大事。萬一出演唱會她一瘋狂起來掏出槍炮要衝鋒上去見張學友可咋整?不讓她去看演唱會?怎麽可能?關屋子裏都沒戲,直接拿炮給轟了誰攔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