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

林父、林母看到陳瑜和林語嫣的感情不錯,兩人都挺高興,感覺離抱孫子不遠了。

看自己爸媽這副表情,林語嫣氣得衝陳瑜一瞪眼,“你那腦子一天到晚都想些什麽啊?”

陳瑜故意用曖昧的語氣說道:“跟你一樣。”

“臭流氓!”林語嫣臉更紅了,一拳打在了陳瑜的胸口。

還別說,這小拳頭還挺硬實的,陳瑜真疼了一下。

“媽,你可得給我做主,我現在有事要出去。”

陳瑜誇張地捂著胸口賣慘,委屈的看著林語嫣,“咱晚上吃飯的時候說不行嗎?幹嘛發這麽大火呀,還動手了。”

這要換作以前,林語嫣給陳瑜一拳,林母肯定在一旁叫好。

現在可不一樣了,挨說的是林語嫣。

“嫣兒,好好說話,動什麽手啊,從小到大就這驢脾氣,也就是陳瑜,換誰能忍得了你呀!”

林語嫣愣了一下,看著陳瑜愕然道:“哦,你說的是晚飯的時候說呀?”

“那你以為呢?”陳瑜假裝驚訝地反問。

“……”

林語嫣整個人都紅透了,羞惱的追著他便打。

“爸,媽,我有事出去一趟,晚上回來吃飯,你們好好歇著啊,有事給我打電話!”

陳瑜一邊喊一邊轉著圈往門口跑,一溜煙逃出去了。

“這個壞蛋!氣死我了!”

林語嫣站在門前喘著粗氣,可能是跑得太快了,她的心砰砰砰的一直狂跳不停,臉上陣陣發燒。

陳瑜上了車,看了一眼表,已經兩點四十五分了,如果開快點的話,應該能準時到達醫院。

和陳為民第一次辦事,遲到了可不好,畢竟這可關係到他之後的人生規劃。

林語嫣的國產車想開快都快不了,幸好路上沒堵車,他在規定時間內及時趕到了醫院。

可一進醫院大門,就看到大樓前停了好幾輛警車,有幾個警察站在車外,有的在搞調查,有的在打電話,還有一個挺著啤酒肚的,看起來像個當官的人,走來走去,像是在等什麽人。

“來了!”一名警察看到陳瑜的車高聲喊了一句,接著那幾個警察就向陳瑜的車衝過來了,另外幾輛警車也發動了,火速將陳瑜包圍起來了,生怕他逃了。

嘭嘭嘭!

啤酒肚走過來,拍了拍陳瑜的車窗,給了他一個手勢,示意他下車,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看著就讓人生厭。

陳瑜一臉懵逼地下了車,那啤酒肚直接亮出了他的警官證,上麵寫著中海市刑警大隊副隊長,孫誌。

“是孫副隊長啊,找我有什麽事嗎?”

陳瑜自認是一良好市民,前主是個膽小怕事的人,也沒幹過什麽違法亂紀的事,他怎麽也想不出警察來找他是幹什麽的?

“有人舉報你走私稀有文物,請跟我們走一趟吧!”孫誌麵無表情地說道,一招手,示意手下帶走陳瑜。

“等一下,是誰胡說八道啊?我走私什麽文物了我?就算抓人,也得講證據吧?”陳瑜後退一步,一伸手製止這些警察道。

“八……八寶什麽盞來著?”孫誌一張嘴,就忘了名字,跟身邊的小警察嘀咕了一聲。

“八寶紫金琉璃盞,孫老板讓我拿本記下名字了。”小警察在孫誌耳邊小聲說道,雖然聲音小得像蚊子一樣,但卻逃不過陳瑜的耳朵。

這下陳瑜明白了,原來是孫猴兒那奸商舉報的,自己得不到,就想這種損招來禍害自己,真不愧疚是猴兒,一點人事都不幹。

怪不得陳瑜看這個孫誌第一眼就覺得厭惡,現在仔細一看,跟孫猴兒還真有點神似,不過不是親兄弟那種像,中間隔著些什麽,同姓孫,應該是堂兄弟,這個孫誌看起來年長一些,應該是孫猴兒的堂兄了。

沒想到孫猴兒還有這樣一個親戚,怪不得賣假貨還那麽猖狂,真是蛇鼠一窩。

“嗬嗬,我以為什麽事呢?原來是你那堂弟賣出的東西搶不回來,找警察幫忙了,人民警察也幹這事啊?”陳瑜不客氣地諷刺道。

孫誌頓時臉一綠,大吼一聲,“少廢話!給我帶走!”

那些小警察頓時向陳瑜撲來,陳瑜也毫不客氣地吼了一聲,“別碰我!我自己會走!”

陳瑜的一嗓子竟然把小警察們都震住了,孫誌也嚇了一跳,本應該他上去動手的,可他比劃了兩下沒敢上,指著身後的那輛警車,那輛警車有後開門,專門押送嫌犯和罪犯用的。

陳瑜知道這次去了沒好事,但他畢竟還是一個市民,跟警察衝突那是自討苦吃,隻能先配合調查,反正這事他也沒錯,他就不信了,這麽大個中海市公安局就沒一個講理的人了?

現在時間已經過了三點,陳為民還在等著他,出來的時候也沒想過會遇到這樣的事,早知道留一下陳為民的電話,告訴他一聲好了。

“陳哥,你這是犯什麽事了?”正好小李護士出來送病人,看到陳瑜被一群警察包圍的情景,嚇得她驚慌失措。

“不要幹擾警察辦案,請您配合!”一名警察伸手示意小李護士不要靠近,更不準他跟陳瑜說話。

“小李,告訴陳主任一聲,答應他的事隻能改天了,謝謝啊!”陳瑜讓小李護士帶了句話。

小李護士也不敢吱聲,點了點頭,轉身就跑了。

陳瑜被帶到了中海刑警大隊,此時他被關在審訓室,而屋子裏隻有孫誌一個人,他點了根煙,歪著嘴看著陳瑜,像是看著自己籠子裏的鳥一樣。

“陳瑜,你趕緊交待,到底把八寶什麽盞藏哪去了?趕緊交出來,我可以按文物上交處理,搞不好還能給你個表彰什麽的,送你個錦旗大紅花,如果你就這種態度頑抗到底,你知道是什麽下場!”

孫誌吸了口煙,吐出個煙圈來,眯著眼睛冷哼一聲說道。

“根據《華夏文物保**》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凡是倒賣、走私自國家珍貴文物者,情節較輕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重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者,處以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陳瑜腦海裏有堪比百科全書的知識容量,對於法律當然也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