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餘韻

年輕男女之間的熱情總是這樣,來時如烈火,去時似抽絲。

纏纏.綿綿,意猶未盡。

渾身酸軟疲憊的陳琳偎依在江凡懷裏悄然入睡,眼角眉梢那一抹殘留的媚意依舊清晰,江凡輕輕吻了吻她的額頭,躡手躡腳的起床,頂著滿身香汗洗了第二次澡。

直至此時,那種噴張的情緒才終於是平靜下來。圍著浴巾回到客廳,打掃幹淨戰場,再把門窗打開,讓充滿了荷爾蒙的空氣慢慢消散。

消除‘作案現場’所有的痕跡後,江凡才穿好衣服重新坐下來。

時間差不多是下午四點鍾。

剛剛順手打開的電視機上,正在播放著《S.W.A.T》。

也就是那部由美麗國ABC電視台製作,被譽為特警電視劇開山之作的經典美劇——反恐特警組,也被翻譯為洛杉磯特警隊。

從1975年2月份開始,每周六晚上9點會播放一集。

同時,周五下午會重播上周六的劇集,一是讓公眾們回憶一下劇情,二來也可以多積攢一點人氣。

畢竟此時的電視台節目並不像後世那樣豐富多彩,既然swat的人氣很高,自然可以多占據一點播放時間,增加收視率。

江凡是無意中換台翻到這部劇的,前世他曾在網絡上看到過模糊的視頻轉載,也看過一些影評人對這部劇的評價。

總的來說,評價挺高。

尤其是片子裏許多案件都源於真實犯罪記錄,經過藝術加工後,無論是觀賞性還是情緒調動、案情節奏等等都非常牽動觀眾的心理。

這也是SWAT能夠風靡北美的原因。

比較可惜的是,這終究是1975年拍攝的電視劇,時間實在是有點久遠,彼時又沒有互聯網可以有效、廣泛的傳播,所以看過這部劇的華人其實很少。

據說在八十年代時,大陸曾引進過這部劇,很多70後、80後的人生第一部美劇就是它。

然而由於片中有特警先開槍後詢問的情節,典型的暴力執法,導致那個年代裏不少觀眾對該劇產生了極其反感的印象。

最終被下架停播。

說實話,因為電視劇裏美麗國警察先開槍後詢問、執法暴力等劇情而導致片子在大陸被下架停播,這個理由如果放到21世紀20年代,絕不可能成為下架的理由。

甚至,還得大力推廣推廣。

指不定觀眾們看後還會調侃兩句,比如說什麽‘藝術源於現實,但終究沒有現實魔幻’之類的。

歸根結底,還是時代不同吧。

江凡一向比較喜歡看警匪片、戰爭片的,可惜重生這麽久,香城那邊目前上映的電影實在是沒什麽合胃口的,電視劇就更不用說了。

所以看到SWAT的時候,這一集又剛好是特警出動逮捕罪犯的劇情,片子裏真實的武器,特警隊友緊鑼密鼓、有條不紊的行動畫麵,真的太貼合他的胃口了。

一不小心就看完了整整一集。

直到片尾劇組名單出現,開始滾屏播放鳴謝,他打算活動一下脖子時,一扭頭才發現陳琳不知何時已經椅坐在了旁邊的沙發扶手上。

一身真絲睡衣勉強遮掩住曼妙的身材,女人雙手抱在胸口,末梢微卷的烏黑秀發披散在肩頭,滿臉的慵懶愜意。

“什麽時候起來的?”江凡伸手攬過陳琳的腰肢,仰頭問道。

“十分鍾,看你好像看入迷了,所以就沒打擾你。”陳琳輕輕攏了攏秀發,隨後左手輕輕環抱住江凡的脖子,問道:“你很鍾意呢個節目?”

江凡微微點頭:“第一回看這種警匪劇,挺新鮮的,就多看了看。”

“之前在電話裏,你不是講打算在香城投資一點影視產業嗎?正好咯,這部片子在美麗國很火的,回去了找幾個導演,依樣畫葫蘆,多半效果不會差。”陳琳建議道。

“後麵再說吧。”

江凡聳了聳肩,輕輕摩挲著陳琳身上被絲滑睡衣包裹著的柔軟腰肢,沉吟片刻後,問道:“對了,之前沒來得及問,蓋茨那個家夥,不打算退學了嗎?”

早在今年7月份的時候,比爾.蓋茨就已經和保羅.艾倫聯手成立了微軟公司。

彼時,前者還是哈佛大學大二的學生,而後者則是已經從華盛頓州立大學退學近兩年了。兩人是從中學時代就相互認識的好朋友,在電腦軟件和計算機方麵有著共同的愛好。

兩個月前,江凡讓阿虎給陳琳帶過來的信裏,交代了陳琳,讓她盡快前往哈佛大學,去找到這兩個人,或者說他們的聯係方式。

然後——

把他們剛剛創立的、微軟公司的前身,那家專門編寫販賣BASIC培基語言的軟件工作室給買下來。

想要找到一個有名有姓,性格特點又明顯的人,顯然不是什麽難事。

陳琳隻用了半個月時間,就見到了那個戴著眼鏡,看起來瘦瘦弱弱的家夥,一個典型的理工技術男。

雖然對於陳琳想要購買公司的舉動感到很驚奇,甚至有些不可思議,就如同江凡帶著大把鈔票,找到喬布斯的時候那樣,可事實就是:

sorry啊,有錢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哪怕比爾.蓋茨幾乎在懷疑陳琳是否有別的什麽企圖,或者說是某個曾經被他得罪過的富二代專門請來算計他的人,但麵對擺在眼前的綠油油的鈔票,一個剛剛大二的青年,又能有多少思考能力呢?

最關鍵是,陳琳給出的誠意很足,同時沒有設下什麽語言陷阱或者表現出任何不對勁的地方。

40萬美刀。

對於一家由兩個學生創立的小工作室而言,這樣的收購價格,簡直無法抗拒。

尤其是陳琳還按照江凡的交代,並沒有因為要買下這家小作坊,就把創始人踢出去。而是允許蓋茨他們在公司裏繼續他們的研究,經費不再讓他們自己去操心。

甚至都沒有像目前市麵上其他公司那樣,由公司無條件享有新發明的版權。而是在職期間,或者說在他們將來決定離開、退出公司之前,他們所開發出來的新東西,版權由雙方共享。

隻是在他們離開公司後,這些已有的項目版權,公司可以繼續使用,不需要支付額外的費用。

這個條件可以說,已經是無可比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