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缺筆可不是小事

到了下午的時候,方辰的圍脖粉絲已然漲到了十幾萬,正式成為了一個小名人。

這時,方辰接到一個自稱林曼玉的人的電話。

林曼玉,一個二線歌星,屬於吳霜的前輩。

看到吳霜依靠方辰的四首歌從不入流踏入三線明星,她也有些眼饞方辰寫的歌。

所以,仗著前輩的身份,林曼玉連哄帶嚇的從吳霜那要到了方辰的號碼。

“所以,你的意思是想讓我給你寫兩首歌嘍?”方辰問。

“是的,價錢好商量。”林曼玉說。

“錢都是浮雲了,我根本不在乎。我寫歌隻有一個原則,那就是隻給美女寫歌。所以,我想問一下,你有沒有吳霜漂亮。”

電話的另一頭,林曼玉皺了皺眉頭。

這家夥什麽意思,難道想玩肉身交易?太天真了吧,一首破歌就想得到我?這家夥想的到美。

那個吳霜,該不會也是用這種方式得到的歌吧,真沒格調。

林曼玉有些不屑,想睡她的人有很多,她隻出賣過一次。陪了一個隱形大富豪睡了三天,撈了一千萬。

一首歌?林曼玉嗬嗬一笑。

“方先生,我希望你不要想太多,價錢好商量,其他的免談。”林曼玉冷冷道。

那就免談吧,方辰毫不猶豫的掛掉了電話,留下一個拿著手機發呆的林曼玉。

太意外了,林曼玉完全沒想到過會這樣。

自從她出名之後,從來沒有人這樣無視她。

林曼玉咬著牙,氣呼呼的把手機拍在桌子上。

不過,過了幾分鍾之後,林曼玉又猶豫著撥通了方辰的號碼。

方辰寫的歌,目前已經得到了業內的認可。林曼玉正在衝擊一線明星,正需要大量的好作品來演出。

哼,給他點希望,拿了他的歌就放他的鴿子,看他能怎麽樣。

林曼玉打定了主意。

“唉,別煩我了好不好,我可從來不和長得醜的人說話。”方辰不耐煩的說了句。

“方先生稍等,我雖然不是傾國傾城,但也算是小有姿色,絕對比吳霜漂亮。”

林曼玉連忙喊住。

比吳霜漂亮?

方辰不太相信,立即上網搜索了一下林曼玉的資料,發現其長相確實還不錯,但也說不上比吳霜漂亮。

這貨,也是個自戀的人呀。

“早說嘛,十五萬一首,謝絕回價。”方辰說。

另一端的林曼玉,再次風中淩亂。

這家夥不是想貪圖自己的身體嗎?怎麽居然還向自己要錢,而且還要的那麽貴。難不成,他既想得到自己的身體,又想撈自己的錢?

無恥,無恥之極,簡直比那睡自己的富豪還惡心。人家,好歹還付過錢。

林曼玉強忍住怒火,然後笑著說道:“十五萬的話,我得先看看歌的質量,你先來我的工作室一趟吧。”

她迫切想要見識一下,這個無恥之徒的樣子。

靠,之前還說什麽好商量,現在又要看歌的質量。

方辰略微有些不滿,不過他還是選擇了出門。

買水調歌頭的時候,買來的可不止是一首詞,神秘商店裏還贈送了一張曲譜。

也就是說,水調歌頭這首詞,是可以當做一首歌來唱的。

方辰看不太懂那曲譜,但是他卻知道這詞唱出來一定好聽。對於那個地球上的文娛作品,方辰已經步入了一種盲目相信的狀態。

來到‘曼玉工作室’,方辰被林曼玉的助手接待到了大廳。

“林曼玉呢?”方辰問。

“玉姐在辦公室呢,你先寫首歌出來,我們先看看再說。”助手道。

我靠,這麽拽。該不會是這妞是個醜八怪,不敢見自己吧。

方辰心裏吐槽了一下,不過他還是接過筆和紙,準備動筆。

隻給美女寫歌,這當然隻是說說而已。對方醜不醜,他才不關心呢,有錢就行。這段時間花錢如流水,他神秘商店裏的餘額隻有十幾萬了。

存錢買長生不老丹?方辰發現,這隻是一個美好的願望。

辦公室裏,林曼玉正在招待一個著名的作曲家,張天哲先生。

林曼玉並沒有把希望全部寄托到方辰的身上,畢竟再好的作曲家也需要靈感,並不是每時每刻都能寫出好作品。

相對而言,張天哲的名氣要比方辰大好幾倍,自然也更受林曼玉的重視。

“張先生,這次可拜托你了。”林曼玉露出甜甜的笑容。

“這個好說,我寫的歌,還得托你的福才能得到更好的宣傳呢。”張天哲回報微笑。

隨後,張天哲拿起筆在紙上開始書寫,寫到一半的時候,筆管裏的筆油卻是用完。

“我給你拿。”

林曼玉笑著去書桌上找筆,一時間卻沒能找到。

筆都不多準備幾支,林曼玉有些不高興。

無奈之下,她走出了辦公室,正好看到方辰拿著筆在茶幾上書寫。

這人是誰?

林曼玉一時間想不起來,不過她也沒在意,畢竟工作室那麽大,一些小人物她也根本記不住。

“筆先給我用一下。”

林曼玉不由分說的奪過了方辰手中的筆,然後看都沒看方辰一眼,便轉身回到了辦公室,留 下一個發愣的方辰。

我去,這算什麽意思?好好的幹搶我的筆,難道連支筆也買不起嗎?

方辰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因為林曼玉進去時忘了關門的緣故,方辰看到了林曼玉把筆遞給了張天哲。

而這時,方辰也猜到了,奪自己筆的人,應該就是林曼玉。

“靠。”

想通這一點,方辰猛的站了起來。

簡直就是欺人太甚,哪有這樣的待客之道。把自己請過來,不接待也就罷了,居然還一言不發的搶自己正在用的筆。

更可氣的是,對方搶自己的筆,竟然是為了給另外一個人用。這不是**裸的鄙視自己嗎?

“方先生,你怎麽了?”

助手剛從廁所回來,看到方辰的樣子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方辰懶得理他,直接離開。

“唉,方先生,你怎麽走了,不寫了嗎?”助手急忙追上去問。

“我的筆都被那三八搶了,怎麽寫?”

方辰罵了一句,然後直接上車。

林曼玉的助手一臉的懵逼,然後回到了工作室,拿起了方辰那譜了一半的歌曲。

等到張天哲離開之後,林曼玉這才想起自己還約了方辰。

這家夥,怎麽還沒到?太沒時間觀念了吧。“小紅,方辰來了叫下我。”

“玉姐,方先生已經來過了,但又走了。”小紅道。

“為什麽走了?”林曼玉疑惑道。

“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歌也才寫到一半。我問他為什麽不寫了,他居然說他的筆被搶了,莫名其妙。”

小紅把那完成一半的紙張遞給了林曼玉。

筆被搶了?

林曼玉立即想起了自己剛剛搶了一支筆。

“.....”

這家夥就是方辰?

林曼玉瞬間無語,知道自己怠慢了對方,讓方辰生氣了。

算了,反正已經得到了張天哲先生的兩首歌,這次衝擊一線有望。

林曼玉沒太在意,不過,她還是看了看那張紙。

歌詞居然是首古詞,林曼玉有些意外。

寫的還蠻不錯的嘛。隻是,古詞能當歌來唱?

隨後,林曼玉開始按照那譜的曲哼了起來。

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

能混到二線歌手,林曼玉也是有一定的實力的。

順著那旋律一哼,林曼玉就發現,按照方辰寫的旋律,這古詞完全可以當歌來唱。而且,這旋律還相當的優美,非常好聽。

更重要的是,林曼玉還發現,這首歌特別適合自己的嗓子。

不同的歌手,嗓音也各不相同,都有各自擅長的方麵。

林曼玉發現,這首水調歌頭,自己唱最合適,其他歌手的嗓子都唱不出最好的效果。

隻哼到一半,剩下的一半方辰還沒來得及譜曲。

這一下,林曼玉是徹底無語了。

這首歌實在是太好了,比張天哲那兩首都要好上不止一個層次。

更重要的是,這種類型的歌,目前娛樂圈還沒有。自己率先唱出來,也算是開宗立派呀。能取得這種成就的人,目前歌唱界也就那麽兩三人而已。

這得是多大的榮耀呀。

可惜,這一切,都被自己奪了他的筆而破壞掉了。

這個原因,也太操蛋了些吧,林曼玉一時間都無法接受。

“玉姐,你怎麽了?”小紅見林曼玉愣住,關心了一句。

“我怎麽了,我怎麽了?看看你們一個個都怎麽做事的,我辦公室裏的筆都沒了,你們難道 不知道,難道就不會多準備一兩支?”

突然,林曼玉發飆,訓斥著整個工作室的人,看到誰就罵誰。

弄個整個工作室的成員都是一臉的茫然,沒多準備幾支筆而已,這算什麽大事呀。

眾人心裏吐槽,嘴上都不敢吭聲,默默的埋頭做事。

林曼玉還想再多發泄一下,卻又實在找不到發泄的對象,隻能氣呼呼的回到了辦公室,拿起了手機。

要不要打呢?

林曼玉很糾結,怠慢了人家,現在還想再去哄回來,這可就難嘍。

換做是其他時候,林曼玉肯定選擇放棄算了。但是這一次,她對水調歌頭實在是喜歡的不得了。

得不到這首歌,肯定會寢食難安,遺憾終生。

所以,百般糾結之下,林曼玉還是撥通了方辰的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