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初次相逢

身處任何國家的吟遊詩人都有必要也有義務給這個國家宣傳,這也是吟遊詩人職業道德之一,雖然並無明文規定,但基本上大家都能遵守。畢竟人都有歸屬感,聽見別人讚美自己的國家總會高興,一高興就多給賞錢,這也是理所當然。

所以即便是窮山溝裏,也要告訴你們還有另外一群人比他們更窮,連麵包是啥都不知道,他們是幸福的,是快樂的。

除此之外,偶爾也需要解答一下村民們各種古怪的問題。

“劍聖和大魔導師誰厲害?”

“這個很難說,各有所長。”凱文回答,“劍聖和大魔導師同屬聖階,但即便是聖階之中,也有不小差距。有些九級魔法師,但因為其作出特別巨大的貢獻,依然被授予大魔導師稱號。”

“哦……”村民們顯然聽大不懂,“你就說誰厲害吧?”

“這個問題我無法回答,”凱文坦然,“根據大陸曆史,大魔導師和劍聖交戰的次數來看,大魔導師勝率略高於劍聖。但這不代表大魔導師就更加厲害。”

“哦,哦。”村民們有些茫然的坐回去。

“為什麽大魔導師這麽厲害了,還要聽國王的命令?”也有村民問。

凱文沉默片刻,這就涉及到政治問題,貴族之間的權利牽扯,光明教會的扶持,以及近年來掌握的大規模法陣等諸多問題。說實話,凱文自己也不太明白為何大魔導師要聽從國王安排,更無法解釋給農夫聽。

“你看,你的胳膊比酒保粗吧?但是你不能搶劫酒保的酒喝,你來這裏依然要付錢。村長已經一把年紀了,他打不過你們中的大多數人,但你們依然要聽村長的話。不是麽?”凱文隻能少少忽悠一下,希望能過關。

萬幸村民們一臉信服,頭腦簡單的人也不會想太複雜。但凱文本著負責的原則,能講實話的,也盡量以實話宣傳。絕不為了讓他們高興,故意來一句“劍聖厲害”或者“大魔導師厲害”,然後細數一堆其強大之處,以貶低另一個職業。

“嘿!哪裏有熱的女人都脫掉衣服的山村?”也有猥瑣的人跑來問。

“額,”凱文有些尷尬的瞥了少女一眼,“我遊曆10年,還沒見過類似地方。隻是在一些書中有記載。”

“哦。”村民有些失望的坐回去,繼續喝酒。

不過凱文剛剛一瞥,倒是看見少女在默默的看一本書,而她邊上隻是多了一杯水。看來她並不喜歡麥酒,寧願喝白開水。

孤身少女的旅行者本來就已經非常少見了,來這種山村的更是少見,而且居然在酒館這種嘈雜的地方看書?感覺這位少女每一個動作都透露著古怪,凱文也不由好奇走過去。

近處一看,驚訝的發現她看的就是凱文寫的《刺客列傳》,自己寫的小說,隻要瞄到一行就立馬知道。

驚訝之後隨即就是驚喜,遊曆這麽久,還是第一次遇到自己的讀者。他曾經幾次寫信詢問斯達特男爵小說銷量,但回應都是“無人問津”。他曾經一度以為自己小說早已被浩瀚的主流文學所淹沒,沒想到今天這裏居然還有一個他的讀者。

“你好!”凱文忍不住上前搭訕一下。

“嗯,好啊,吟遊詩人。”少女抬頭,報以微笑。

凱文一瞬間覺得這笑容特別的甜美,心情簡直豁然開朗,指了指她的書:“嗯,好。這是《刺客列傳》?”

“是啊。”

“嗯,我也看過。感覺看這本書的人挺少的。”凱文回答。

“不會啊!我身邊不少人喜歡看這本書的。”少女回答。

“是嗎?”凱文詫異。

“你看,有不少書評呢。”少女把書的末頁給凱文看。

凱文又激動又是不可思議,自己的作品能受到關注簡直太讓人感動了,10來年的黃段子終於沒有白講!這證明我是由才華的,雖然書評還少,但至少說明10年並沒有白費。而斯達特那小子居然忽悠他無人問津,實在太可惡了。

不過凱文敏銳的注意到其中一條“特別有代入感”。

“這裏還有1金幣打賞喲!”少女自然的遞上1金幣。

凱文笑嗬嗬的接過,突然心中一驚。這感覺好像,對方已經知道自己就是本書作者一樣。自己從未表露過身份,雖然胸牌寫的凱文·因缺思廳名字,但書本上是筆名K。僅僅看書的讀者不應該知道自己就是作者。

而如果她不知道自己是作者,直接把1金幣放在剛認識的陌生人手裏,未免有些……

“嗯,看來這本書還真的有不少人氣啊!”凱文把金幣夾回書裏,還給對方。

“額,嘿嘿,”少女似乎有些尷尬,換了個話題,“你覺得這書怎麽樣?”

“以結果而論,還是並沒有多少人看啊!”凱文回答。以作者自己的角度評價自己的書,多少會有個人感情色彩,所以凱文一般不去評價。

“其實吧,這本書其他地方都不錯啦,很搞笑幽默,但是……”少女把書翻到中間一頁,“為什麽要寫刺客公會會長吃屎呢?我個人覺得這裏是一個很大的敗筆。”

“哦?為什麽?”凱文問。

“因為刺客會長嘛,這是一個很有威嚴的人,如果吃了屎,會被人笑話的,就沒威信了。”少女回答。

“這個我不能認同,”凱文回答,“我認為刺客就是一群不擇手段的人,他與騎士那種死要麵子的行為應該極端相反。如果有簡便的方法,應該毫不猶豫的使用。而且作為會長,必然是由大智慧大才華的人,能做一般人無法做到的事情。如果現實中真的發生類似事情,我認為手下們更會敬佩他,而不會去嘲笑他。”

“嗯……”少女沉默片刻,“你很了解刺客嘛?”

“哈哈,這隻是小說設定,”凱文笑,“現實中有沒有刺客,我也不太清楚。就算有,刺客是什麽形式存在,我也不敢妄自猜測。”

“嗯,”少女含糊了一下,又拋出下一個問題,“吃屎就吃屎吧,為什麽要用勺子挖呢?直接手抓不好嗎?”

凱文茫然片刻,這種細節他當時也沒仔細考慮,此時尷尬片刻,隻能回答:“用勺子比較……衛生。”

少女:“……”

凱文:“……”

“對了,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凱文打破沉默。

“啊!”少女回過神來,“叫我琳達吧。”

“一個人來旅行嗎?這邊挺遠的。”凱文隨口問。

“是啊,”琳達回答,“趁著年紀輕出來看看嘛。”

“有誌氣。”凱文表示讚許,他自己也是15歲外出遊曆,眼前這位估計也就十五六歲左右。自己也一直沒什麽實力,但依然活到現在。所以他也就沒問一個姑娘家危不危險之類的問題。

“還好啦,”琳達笑笑,“凱文先生也一直在遊曆嗎?在這裏準備留幾天。”

“可能再留幾天吧,”凱文回答,“之後我打算回斯達特圖書館一趟,很快有一個吟遊詩人的聚會。”

“哦,這樣啊!當吟遊詩人真的不錯啊!”琳達顯得有些羨慕。

“這一行也不容易,四處漂泊,並不穩定。”凱文隻是笑笑,隨即反問,“對了,你是做什麽的?”

“廚房燒火女仆。”琳達笑了笑。

“那也是貴族家仆,”凱文表示尊敬,“對了,我先離開一下,洗個手。”

凱文禮貌離開,琳達依然坐在原地看書。不過這邊酒徒都在對她評頭論足,雖然有些聲音較小,似乎不想被她聽見,但可惜她還是都聽見了。有些不快,合上書本,索性也離開的了酒館。

外麵天已經黑了,山村小地方一旦天黑,隻有月光和星光照明,不會有路邊火把。一般村裏人走夜路,時常還帶著個火把照明。不過琳達明顯不需要,認準方向,踩著輕快的步伐來到小教堂內。

教堂已經被新來的牧師收拾了一下,雖然依然不是很幹淨,但至少清理出了三大筐的垃圾,感覺上幹淨了些。

“那個,他沒回來吧?”琳達找到新來的牧師。

勞盧搖搖頭:“沒有。”

“其實你完全可以不用來,”琳達抱怨一句,“這種事情我一個人就行了。”

“會長不放心,我隻是監督而已。”勞盧回答,“你真的打算動手?”

“那難道違抗會長命令麽?”琳達回答。

勞盧沉默不語。

“我知道的,如果按照一般套路小說,我會莫名其妙的愛上這個人,為了愛情,我會幫助他逃跑,正麵反對我父親的責難。甚至和他私奔,上演一段可歌可泣的愛情傳奇,”琳達顯得有些興奮,但馬上平淡下來,“然而事實上我會一刀捅死他,然後回去接著燒火。全書完。”

勞盧:“……”

“怎麽可能有人為了剛認識的男人就違抗老爸的命令?”琳達歎息一聲,“我也沒辦法,要怪就怪他的命運吧。不過話說回來,他挺幽默的,嘿嘿。用勺子吃屎,比較衛生。嘿嘿!嘿嘿!”

勞盧:“……”

兩人就這麽坐在教堂靜等,片刻遠處人聲嘈雜起來,標誌著酒館關門,酒客回家。但直到外麵重回平靜,酒客散盡,凱文卻依然沒有來。

“怎麽回事?”勞盧皺眉,“你走的時候他還在酒館麽?”

“他說他去洗手。”琳達驚訝,“難道是掉茅坑裏了?”

“我去看看。”勞盧話音剛落,人已消失,片刻重新出現,“我找遍了全村,並沒有發現他。”

兩人沉默片刻,雖然有些難以置信,但卻不得不承認,凱文已經跑了。

“他的草席和毯子還在這裏。但估計已經不會回來拿了,很有警覺性啊。”勞盧來到凱文的房間,摸了摸床鋪。吟遊詩人四海為家,身上的基本沒什麽貴重行李,最多就幾件換洗的衣服和稿子。

“難道是我暴露了什麽?還是你暴露了什麽?”琳達托著下巴思考。

勞盧掃了一眼她幹淨的褲子,並沒有說什麽,默默的翻開他的抽屜,一疊稿子頓時出現。琳達當即眼前一亮:“咦?這是他的草稿?哇哦!”

“是的,貌似是他下一本書的開頭。”勞盧顯然已經看過,“講的是……”

“不許透劇!”琳達抱著稿子吼。

“咳,那麽我們要追擊嗎?”勞盧拉回話題,“如果召喚獵犬的話,應該可以追擊到他。”

“恩,”琳達下意識的摸摸稿子,“這個,他居然能提前跑掉,看來這個對手我們要重新估量。而估量對手,需要從偵查對方的情報開始。”

勞盧笑了笑:“那你加油,我去睡另一間房。”

“去吧去吧!”琳達仿佛趕鴨子一般,把勞盧轟了出去,馬上津津有味的坐在床頭看起稿子。

而另一邊山裏,凱文正氣喘籲籲的抹黑前進,手裏隨便折了一根樹枝當拐杖,腳上踩了一腳泥。身上白袍子都被蹭的一塌糊塗,但依然絲毫不敢停歇。

這兩天下雨,山路泥濘,但今天這位琳達卻一身幹淨。如果說她借助在某人家裏,洗完澡換了衣服再來酒館,也實在不像。女子孤身外出,如果沒有正統旅館,一般找教堂,這邊沒有旅館,而自己就住教堂裏,她並沒有來。

似乎唯一的解釋就是,她實力高強,過泥濘山路如履平地。而問她的職業,卻說是一個燒火丫頭?凱文也算見多識廣,就算皇宮內燒火,也絕不需要如此實力。而有如此實力的,也絕不會屈才去燒火,除非某種不可告人的目的。

仔細一想,酒館內看什麽書啊?自己讀者能有幾個?這麽偏遠的山區還能這麽巧遇到?這簡直就是一種刻意的安排,仿佛早就知道自己是本書作者,然後故意在那邊看書以吸引注意力。

而且關鍵是,某句書評“特別有代入感”。看刺客為主角的小說,感覺特別有代入感的,那大概隻有刺客了吧?難怪對方對刺客會長吃屎如此有怨念,這次真是闖了大禍。

凱文思維清晰,當即借洗個手,直接跑路,連行李也都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