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6章 海上風雲(2)

第696章海上風雲(2)

據統計,這次審判,大明總共抓捕了三十多萬土人,最終判定有罪的足有二十七萬人,其中,被判斬刑的有三萬五千多人,其餘人都被判三年到二十年不等的勞役。

隨後,大明宣布為了避免日後再次發生類似事件,將爪哇、呂宋、柔佛、馬六甲……等地收歸大明所有,向其大舉移民,並將當地土著民集中到專門設定的特區進行管理。

隨著南海戰爭的結束,大明終於意識到一支強大海軍的重要性,水師建設驟然加速。大明水師被改編為四大水師:北洋水師、南洋水師、太平洋水師和印度洋水師。

此時,適逢在世界各地遊曆十多年的胡不為歸國,在胡不為的幫助下,董宣武建立起了大明的海洋戰略:要讓整個北太平洋成為大明的內洋,並在保證大明在印度洋的安全權益。

隨著這四支水師的崛起,大明在太平洋、印度洋上的擴張也隨之加速,打著懲罰荷蘭、西班牙、葡萄牙……等國的旗號,不斷占領他們原有的殖民地。

大明的到來,也受到了原殖民地百姓的歡迎和擁戴,相比於荷蘭、西班牙、葡萄牙……等國的高壓和殘暴統治,大明就顯得柔和和仁慈許多。這些原土著民甚至視大明為他們的解放者。

大明這種擴張的勢頭,直到崇禎十八年,羅刹國開始與大明和談的同一年,才得以緩和。隨著大明與羅刹國敵對狀態的結束,荷蘭、西班牙……等國徹底絕望了,才總算與大明簽訂了和平協議。再不簽訂和平協議,丟的恐怕不止是亞洲的殖民地,非洲、美洲的殖民地也會被大明搶奪一空。

荷蘭、西班牙……等國承認大明在戰爭中所取得的權益,並向大明極其參戰的藩屬國賠償白銀總計兩億兩,其中朝鮮、南國、北國、九州國、四國從中分得了近三千萬兩。

並且他們還向大明保持門戶開放政策,大明百姓及大明認可的藩屬國百姓在其國內及殖民地內享有與其國民同等的國民待遇。

崇禎二十二年,在與羅刹國達成和平協議的次年,大明宣布了大明的版圖,頒布了《領土法》、《大明治理法》。

《領土法》規定,大明的版圖東至大洋洲、中途島、夏威夷、阿拉斯加;西至烏拉爾山脈;南至印度洋;北至常年被冰雪覆蓋的北冰洋,國土廣袤無邊。其中朝鮮、南國、北國、九州國、四國等藩屬國甚至被大明包裹其中。

任何國家對大明土地的侵占,將會直接視為宣戰,被視為敵國,遭受到大明的無情打擊。

《大明治理法》確定,大明境內的治理方式,分為兩種,直轄地和藩屬地。

直轄地的官員由大明直接任命,分省、州、縣三級管理。大明絕大部分地區都是以直轄地的方式存在。

藩屬地則主要以西藏和新占領的南洋部分土著人聚居住地區為主,以自治的形式存在。

這些地區雖然被視為大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其百姓的權益受到一定的限製,並不享有直轄地百姓的全部權益。就比如選舉和被選舉權,是不被允許的。也就是說當地百姓如果想要從政,也隻能經過大明的策封後在藩屬地本地當官,不能進入直轄地其他地區為官,更不能進入朝堂。

藩屬地管理原則上由其本地百姓自行決定,但不被允許擁有軍隊,藩屬地的防務交由大明軍隊負責。

朝廷雖然向派駐官員,但原則上隻是起監督作用,不會直接幹預當地的政務。當然,藩屬地也必須遵從大明的律法。除此之外,其內部政務基本由其自行決定。

大明對待直轄地與藩屬地的標準是,直轄地優先,無論是經濟、政治、文化,還是救災救難事宜。正常年度,藩屬地需要向大明交納一定比例的稅收,大明也會針對各種情況撥付一定數量的財政扶持。但扶持的力度不能超過直轄地十年平均最低水平。

藩屬地沒有外交權限,藩屬地的外交必須依從大明的外交政策。

藩屬地想要改變自己的地位,可以通過全民公決的方式,全體超過法定年紀的百姓投票決定,結果在經過大明審核確定後,再通過內閣審議,朝堂廷議後通過。藩屬地的請求一旦提出並經過審核通過,就再不能更改,否則視為分裂大明,將受到嚴懲。

大明對外關係,也頒布了《萬國關係法》。按照《萬國關係法》,大明與其他國家的關係被分為以下四種:藩屬國、從屬國、正常國、敵對國。

藩屬國,大明與之雖名義上是兩個國家,但藩屬國在政治、軍事、外交等方麵並無自主的地位。其主要官員必須受大明的冊封,軍事也要受大明的控製,外交必須以大明為主。大明對外作戰時,藩屬國必須根據大明的要求派出軍隊,提供物資。

相對來說,大明也會向藩屬國提供軍事上的保護(當然,每年藩屬國也需要交付一定數量的軍費)。當受到其他國的侵犯,戰爭無法避免時,大明有義務出兵保護藩屬國。至於出兵的費用,將會按一定比例分攤。

當藩屬國遇到自己處理不了的自然災害時,根據藩屬國的要求,大明會優先於從屬國、正常國撥出物資對其進行救助,但其力度不能超過對藩屬地救助的年平均水平的一半。在沒有災害的年份裏,藩屬國也有義務向大明交納一部分稅收。

藩屬國可以通過全體公投決定是否加入大明,在經過大明審議同意後成為大明的藩屬地或者直轄地。決定一旦做出永遠不可更改,否則視為叛國、分裂大明,遭到沉重的懲罰。

當然藩屬國也有權放棄自己藩屬國地位,成為從屬國或者正常國。大明對之的政策、態度也會相應做出改變。但大明絕不允許一國兩藩的現象出現。一旦出現,大明將自動認為其已經放棄藩屬國地位,並對其做出相應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