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八章 僵屍的樂趣

第三百零八章僵屍的樂趣

直到秦明來收屍的那天下起了傾盆大雨,轟耳的雷聲才再一次將贏勾給喚醒了,這次是真真正正醒了!

那是贏勾第一次坐靈車,秦明也算是他這次醒來後第一個見到的人,劉大鵬不算,因為那時候的贏勾還屬於模糊意識狀態,他當時都壓根沒看清那個人就啃了。

秦明的馬車陷進去後,贏勾就好心幫他推,但那時候秦明以為詐屍了,嚇個半死,驅趕著馬車就逃命去了。

贏勾一直跟在秦明的後麵,然後來到了一家客棧,他還跟著秦明進了房間,後來被外麵的一個女人吸引了出去,那個女人就是王麗麗。

王麗麗有眼不識泰山,沒點眼裏勁,還想咬贏勾,用盡辦法將贏勾弄進了她的房間,贏勾也不說話,不反抗,一直微笑的看著她。

王麗麗以為贏勾是個二傻子,也不折騰了,直接一口就咬在了贏勾的脖子上,但牙齒砰的一聲,就斷了。

幸虧僵屍的雙牙複原能力強,很快又長了出來,王麗麗驚恐的望著贏勾,有點不知所措。

贏勾笑了笑,問她還有事嗎?沒有事他就先走了!

王麗麗不信邪,雖然心裏充滿了不解和恐懼,但又換著贏勾的其他地方咬了幾口,這次直接把一口牙都給咬碎了。

贏勾覺得有些好笑,就掐著她的小臉笑說,等牙長齊再來咬他吧!說完就走出了房間。

贏勾再次來到秦明房間的時候,發現他已經不在,等贏勾下去的時候,發現王麗麗已經把秦明騙到手了。

後來王麗麗在房間裏想對秦明動手的時候,贏勾突然出手救了他,可秦明不聽勸告,又跑了出去,等贏勾找到秦明的時候,他已經被咬了。

說不上幸運還是倒黴,秦明變成了僵屍,贏勾怕他走歪路,所以一直跟著他,就在剛才他想犯錯的時候,贏勾急忙阻止了他。

如果人變成僵屍,吸了一次活人血,那就再難有回頭路了,從此以後都要吸活人血,其他的血都喝不下去。

聽完了贏勾的話,秦明明白了一大半,自己也真是倒黴,拉了一隻僵屍就算了,還被僵屍咬,真是倒了血黴,現在變成了僵屍,有種欲哭無淚的感覺,迷茫,難過,恐懼一齊湧上心頭。

“那我現在該怎麽辦?”秦明抱著頭蹲在了地上,迷茫的問道。

贏勾說事已至此,變成僵屍也無妨,隻要秦明謹記不要喝生人血,那也可以回去正常生活,以後不要直接暴露在陽光底下就行,出去撐把傘,基本也可以過上和常人一樣的生活。

秦明一聽,又燃起了新的希望,他一連問了贏勾幾個真的嗎?

贏勾點了點頭,說沒必要騙他,隻要他好好做一隻僵屍,倒也不會被人發現。

秦明頓時興奮了起來,隻不過他有些奇怪,為什麽贏勾一直幫著他?

贏勾哈哈大笑了起來,說他也不知道,可能秦明是他這次醒來後第一次見的人,感覺有些親切,就出手相助了,反正他大把時間,無聊也是無聊。

秦明對贏勾表示了感謝,然後又問剛才咬了他的那些僵屍呢?

贏勾說他剛才一時不爽,為了幫秦明報仇,就將他們全都殺了。

秦明打了個激靈,心說雖然贏勾是為了幫自己報仇,可他這種想殺誰就殺誰的實力,讓秦明感到畏懼,就跟皇帝一樣,伴君如伴虎,所以秦明覺得還是離他遠一點好。

不過秦明還有一個問題,為什麽這些僵屍可以跟人一樣,完全都不像傳說中的僵屍。

贏勾回答說,其實這三個根本就不是完全的僵屍,他們是半人半僵,可能是高級僵屍和人類生下來的,他們連眼睛的顏色都沒有開發出來,如果是真正的僵屍,不管高級或者低級,眼睛的顏色直接就呈現出來,可見他們不是真正的僵屍。

這種僵屍還有一點和真正的僵屍不同,那就是他們身上雖然沒有魂,卻有靈,死後都會變成無鬼,秦明是被他們咬的,所以也跟他們一樣,現在是半人半僵,屍氣並沒有那麽重,跟人差不多,死後也會變成無鬼。

至於無鬼是什麽,贏勾又和秦明詳細的解釋了一遍,但秦明倒沒有把這個放在心上,他隻要能和以前一樣正常生活就行。

秦明了解一切後,慌忙告別了贏勾,盡管贏勾的臉上流露出了不舍和孤獨的表情,秦明完全沒有在意,跑得比兔子還快,盡管這個自稱為僵屍王的男人幫了自己很多忙,但秦明卻對他產生很大的恐懼,隻想逃離。

秦明離開贏勾後,他跑出了這裏,然後途中買了許多雞血做食物和一把傘,加上他現在僵屍的體質,就算沒有馬車他也很快就回到了家。

往後的日子,一開始秦明過得很忐忑不安,他不敢出門,不敢見太陽,還隻吃動物的血,家人都有點不解和感到奇怪,後來可能是漸漸習慣了,也沒人再管他了,加上他拉靈車的,也時常是晚上才出門,所以對他倒沒有什麽影響,久而久之,他自己也習慣了。

後來秦明還越來越喜歡當僵屍了,從某個角度來說,僵屍其實和神仙差不多,不老不死不滅,而且有很多比常人強幾百倍的能力。

比如秦明去賭檔玩,他幾乎從來都沒有輸過,他的耳朵極其靈,能很清楚的聽到點數,不過現在錢對他來說可有可無了,在永恒生命裏,錢算什麽,並且不能太高調,容易惹麻煩,所以他也就小玩幾手。

還有女人,盡管自己已經有未婚妻了,但還是喜歡出去摘花,自從秦明做了僵屍後,那方麵的能力明顯強了幾千倍,他可以隨意控製時間,甚至不管來多少次,他的身體都完全沒有影響,這讓他增長了不樂趣。

最讓他感到驕傲的是強悍的身體實力,現在他的僵屍之身,任何人類都不是他的對手,他曾經遇到過五十名悍匪搶劫他,但他不費吹灰之力就將所有人都殺了,那些人的臉上到死都還殘留著恐懼的表情。

秦明還徒手殺過老虎,打敗過武狀元,一個人單槍匹馬的端過山賊窩,很快,他就聲名遠播了,慕名而來要嫁給他的姑娘數不勝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