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義之所至

第21章 義之所至

“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我不是故意的!”

顧誠看清麵前的小蘿莉之後,兩人異口同聲地道歉。

原來是權寶雅。

“我……我知道。”“我……我知道。”

“那你先說。”

說話幾次撞車,顧誠紳士地謙讓了一下,示意權寶雅先說。

權寶雅深呼吸了兩下,解釋道:“早上打你電話你沒接,擔心你誤飛機,才跑來看看。”

昨夜是權氏兄妹幫顧誠開的房。她早上來的時候,正好遇到昨夜的前台女服務員,報了顧誠的房號,說客人有可能宿醉,女服務員便允許開門查看。

然後驚醒了噩夢中的顧誠,鬧了個大烏龍。

“我沒事了,她確實是我朋友,你出去吧。”

顧誠把礙眼的女服務員打發走,拿起手機看了看,才上午9點多,不急。

還有幾個陌生的未接來電——應該就是權寶雅的了。

他順手就把號碼存了。

等女服務生走遠,權寶雅也漸漸從麵紅耳熱中恢複,知道顧誠並不是有意輕薄,原諒了他。

“你剛才是……噩夢麽?渣男是什麽意思?”

“呃——沒什麽。你就理解為,我曾經做過些對不起人的虧心事,就行了。”

顧誠有點尷尬,但並不打算掩飾。

既然重活一世,就要坦**做人。

當然了,他坦**的主要原因,還是由於對方是個孩子——他從來沒把她當女人看,所以沒什麽不能說的。

“別管我的事了,說說你自己吧。一大早打電話幹嘛?總不會特地來叫早的吧。”

權寶雅咬了咬嘴唇,說:“有些心事,我好猶豫,沒別的人可以商量。”

顧誠很驚訝:“你在公司裏那麽多朋友,不都可以商量麽。”

權寶雅歎了口氣:“這事兒偏偏不能和公司裏的人說——你要不是離開了,我也沒勇氣問你。”

“那你昨天……”

“昨天我哥在,不方便說。”

“行,那就說說吧。”顧誠一邊起身穿衣服,一邊聽著。

“還有四個月,我就要出道了,社長想和我簽頂格長約。我哥勸我別,說長約坑人;將來如果我大紅了,分錢會少——你覺得呢?”

“合同的事兒啊,容我想想。”

顧誠對法律並不專精,不過恰好上個月他為了逃離公司,特地研究過。

所以,也算是現學現賣。

東夷法律對藝人合約期的保護,主要體現在兩條。

首先是法定最長經紀約期限隻有7年。其次是未成年人由家長代理簽的合同,在本人成年後可以要求重簽一次。

此外,在實際操作中,合同到期之後還有一年續簽緩衝期。

權寶雅還是13歲的小孩子,理論上S-M想束縛住她的話,可以簽到2005年11月5日——也就是她19周歲生日的時候為止。

“還是簽長約吧,公司壓榨不了你多少的,你家也不差錢。”顧誠稍微想了想,說出了一個和她親哥相反的意見。

但是權寶雅聽了之後,卻反而鬆了口氣,讓顧誠看了都覺得可愛。

“你這孩子,本來就想簽到19周歲的吧。還來找我求安慰。”

權寶雅委屈地說:“人家是聽說,社長為了捧我,籌了30億(夷幣)的宣發費。我要是再不肯簽長約,有點沒良心,怪不好意思的。”

顧誠聽了,竟然有點肅然起敬。

這種頗有古風的想法,後世的他幾乎沒見過——

互聯網讓世界扁平,但也讓“義”字漸漸消逝。

人與人之間帶著人味的誌同道合,漸漸被錢與錢之間冷冰冰的媾合所取代。

藝人的包裝,本來就是風險很大的投資。廣告費大把砸下去,藝人實力不過關、最終紅不起來的例子比比皆是。

擱十幾年後的華夏,圈子裏到處都是“扶不起的阿鬥,捧不紅的X甜”之類的諺語。

考慮到權寶雅說李社長為捧她籌了30億夷幣,這份知遇之恩就該頂格簽個長約。

“沒想到你這麽明理仗義,倒是小看你了。”顧誠愛憐地摸摸權寶雅的腦袋。

“可是,我還未成年,爸媽都覺得哥哥比較懂。”權寶雅說著,歎了口氣,求教道,“所以我就想,你口才比較好,能不能教我一套道理,我好回去轉述給爸媽聽,說服他們。”

未成年人的簽字,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權寶雅的合同,最終還是得監護人簽字才算數。

“原來你是來求教個說辭……讓我想想。”

顧誠心說肯定是那天上外語課的時候,自己的口若懸河,導致妹子覺得他無所不知。

他斟酌了一番措辭,很快有了思路。

“最近這兩年,或許是經紀公司扶持SOLO音樂人的最後黃金期了。你肯給公司簽長約,讓公司看到收益,將來公司才會更多地扶持SOLO藝人。

如果公司捧紅了你,你卻跳槽,就會把公司逼進從此隻敢扶持、壓榨組合的地步——那麽將來的後輩,都算是被你坑了。就算法律上你沒有錯,但是史筆如鐵,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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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沒聽懂,為什麽是‘扶持SOLO音樂人的最後黃金時期’呢?還有我簽不簽長約,會有那麽大的影響麽?”

權寶雅直接嚇懵了,沒想到她的選擇,還會被上升到曆史高度。

顧誠心裏,卻是明鏡也似的。

曆史上,最後一批輝煌到爆的華夏、東夷歌星幾乎都是2000年以前出道的,最晚不過2002年。隻有扶桑國,因為盜版打擊非常嚴厲、對互聯網音樂的壓製比較狠,所以這方麵比華夏和東夷更古風一點,還能紅幾個中島美嘉之類的新世紀歌姬。

互聯網的寒冬期,恰恰是個性音樂的春天——因為網絡股被集體胖揍,盜版源單靠盜版站的廣告費都活不下來,大批倒閉。讓傳統唱片業反而苟延殘喘了兩年。

而曆史上等到2003年之後互聯網春天再次來臨,實體唱片業終於迎來了永遠不可逆轉的毀滅性打擊。

然後,東亞各國此後20年再也沒有出過和周潔倫、蔡依琳、權寶雅、濱崎步那個級別的SOLO巨星了。偶爾有銷量人氣很高的,也都是曇花一現,或者是從組合裏先混出頭的,不可能達到周潔倫那樣持續登頂十幾年。

這番“預言”顧誠不能和權寶雅說,但是其中的道理可以說。

權寶雅聽得很仔細,似乎感同身受,還有點小傷感:“為什麽互聯網發達了之後,經紀公司就會開始隻扶持組合、不扶持SOLO了呢?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顧誠拉開窗簾,讓早春的陽光灑進來,背對著權寶雅說:

“很簡單,傳統唱片業時代,經紀公司有很多可以鉗製藝人的資源。比如唱片廠、線下鋪貨渠道。藝人哪怕想背叛大唱片公司,背叛成本也會很高。這種情況下,經紀公司就比較敢於在藝人身上投資宣發資源。

在文學領域,也是這樣。紙質書時代,發行商可以通過書號、出版社、印刷廠、書店渠道等環節,鉗製作家,所以作家基本上不會紅了之後就漫天要價。

可是,網絡時代之後呢?這個社會會變得扁平化,人們可以聽電子音樂,可以看電子書。網民根本不需要唱片廠、印刷廠、出版社、書店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精神消費品。經紀公司也就不能用那些過時的渠道資源要挾藝人了。

藝人隻要被捧紅,合同到期完全可以甩開經紀公司單幹。資方也不傻,既然知道藝人翅膀硬了合同到期肯定會閃,自然不會花錢捧SOLO了。

而組合就不一樣,組合的招牌是屬於經紀公司的。哪怕藝人紅了,人走了,組合的名字是帶不走的,公司還能往組合裏塞備胎、塞其他同質化的藝人,把組合重新撐起來。所以,組合是互聯網時代經紀公司對抗娛樂業人合屬性下降時,資本方天然的反射型自衛。

代價就是,從此那些有個性的、有不可替代核心競爭力的天才,不會再被資方容忍——資方需要的,是隨時有備胎可以換的九分女歌手,而不再是驚世的絕頂天才。”

權寶雅花了很久消化這段話,饒是她早熟懂事,依然心裏難受了好久。

顧誠知道這有點殘忍,但是他必須點醒對方。

“你不懂股市和經濟,我就不和你多說,你隻管記結論:我覺得互聯網寒冬很快就會來了,有可能會持續兩三年。

換句話說,今天你和S-M公司簽了長約、讓他們看到‘哪怕互聯網時代來了,世上還是有不少和古代一樣講義氣的絕世天才’,那麽未來兩三年的互聯網寒冬裏,說不定他們還會良心發現,再捧幾個有桀驁才華的SOLO音樂人。

如果你背信棄義了,就有可能導致公司徹底提前黑化,然後再也不相信SOLO的人品,淪為一個組合機器——那樣,你今天的‘不義’,就堵死了未來幾年出道晚輩的路子。你覺得你忍心麽?你希望將來被人作為一個‘曆史的轉折點’而記住麽?”

“不希望!”權寶雅攥緊了小拳頭,略義憤地說,“我回去就這麽說服爸媽,給我簽到19周歲——可是誠哥,我真的覺得你好懂好懂,什麽都知道,為什麽會這麽膩害?”

“傻孩子,吃苦吃多了,就懂得多了。”

顧誠很是欣慰,見時間不早了,就開始收拾行禮。

他想了想,從身邊的小本子裏撕下一張紙片兒,寫了一串字符。

“這是我的MSN帳號,以後如果我在華夏,你有不懂的事情要問我,就上網問好了,省點兒國際長途話費。如果你不習慣,發郵件也行。”

權寶雅小心翼翼默念了兩遍,然後把紙片收好。

兩人下樓,把房間退了,顧誠護送她回到韓東路的家。

權寶雅走到電梯口,又回眸深深地望了一眼。

“咋了,還不快上去。”

“你胖了,回家記得稱一秤。生意要緊,身體更要緊。”

“有……有麽。這都看得出來?”顧誠有點心虛。

“我對胖瘦眼光很敏感的——你起碼胖了5斤。”

說完,權寶雅就像小鹿一樣逃進了電梯。

“至於麽……我又不會因為你說我胖了就毆打你。”

顧誠無奈地自嘲了一句,然後就近在清潭洞地鐵站上車,趕去仁川機場。

他準點登上了漢城飛京城的航班。

下午3點半,已經出現在了“大黃易”的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