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穿越者

聖坦帝國1695年8月4日,爐堡城,商業街。

今天是聖坦帝國建國的日子,也就是所謂的國慶節,而帝國的國王也會在這一天親自巡視帝國所有的大型城市。

爐堡城,專門為了防守西部荒地的獸人入侵而建造的城市,在經過了200年左右的和平後,也是從一個全民皆兵的城市變成了一個美麗而繁華的城市,因為其地位的特殊性,所以爐堡城便是除了主城以外第一個被尋訪的城市。

4點左右,無數的居民紛紛從房屋裏起身,早早的便開始了忙碌,為了迎接國王殿下,沒有哪個居民會偷懶。

6點,國王殿下將會到達爐堡城,在爐堡城的所有主街附近走一遍,便會匆匆忙忙的坐著他那刻畫了加速法陣的烈焰馬馬車前往下一個城市。

而與那些集體向國王殿下的方向走去的市民不同,一位渾身籠罩在黑袍下的人正在向著與市民們完全相反的方向走去。

奇怪的是,明明在這麽多人的情況下還穿著一身反常的黑色長袍並且向著與市民們完全相反的方向走居然沒有一個人注意到他。

黑袍人不斷走著,穿過了不知道多少條小巷,他,停了下來,停在了一個死胡同裏。

左右看了看,黑袍人在確定四周沒有其他人後,便從自己的衣兜裏掏出了一條藍色的板子,緩緩的將板子放在了地上,隻見隨著黑袍人的動作,地上竟然緩緩的拉開了一道暗門,黑袍人再次向四周看了看,便緩緩的走了進去。

隨著黑袍人的身影逐漸消失,那道暗門也是緩緩的關閉。

“呼,都忘了今天是國慶了,還好我跑得快,要是讓國王那個老家夥發現就麻煩了。”路放緩緩的將黑袍的帽子放下,露出了他那明明已經42歲看起來卻是22歲的臉。

路放不是這個世界的人,他以前就是個普通的21世紀青年,直到謀一天下雨,正在大馬路上走路的時候,直接被一道閃電進行了精準打擊,直接就穿越了。

“尼瑪,那麽大個霹雷針你不劈,那麽老高的樹你不劈,你偏偏來劈我。”

路放現在想想還是覺得很難受,誰說穿越很好的,好個雞毛哦,根本不是同一個世界的,原來的世界要是真的能修煉那人類早就修出來了,於是路放穿越到這個世界根本沒法修煉,就是腦子裏多了個進度條,結果加載了20年了,現在才終於到了99.8%,速度還不固定,有時候就一連卡好幾天都不動彈,而有的時候就跟坐了火箭似的蹭蹭往上漲。

至於你說他為什麽這麽小心?那就說來話長了。

想當初他剛穿越的時候,直接就從魔界的天空中掉了下來,對!你沒聽錯,就是魔界的天空。

當時他整個人都是懵逼的,剛清醒過來就發現自己在天上飄著絕對不是一個很好的記憶。

尤其是你整個人都在飛速下墜的時候。

所幸,路放直接摔在了一個很深的血池中,結果那個血池竟然是魔界最強者為了自身突破準備了800多年的血池,裏麵放的都是整個魔界最頂尖的生物的血。

這些都是路放之後才知道的,這些暫且不說,路放直接一腦袋就砸了進去,居然還把血池裏的能量給吸收了!

這能忍嗎?簡直就是全世界都能忍,魔界最強者不可忍啊!暴怒的最強者直接就給路放打了一頓,為啥是打了一頓而不是直接打死呢?

這些能量全部都是被係統給吸收了還啟動了個什麽金剛模式,無非就是防止宿主在係統加載的時間裏被人給打死了。

最氣的是什麽?最氣的就是這個魔界強者比知道啊!一拳打在路放身上,直接把路放給轟飛了,偏偏路放還一點事的沒有,而因為路放體內一點能量都沒有,魔界最強這的感知能力還不是很強,感知不到路放,給那個魔界強者氣得啊!直接就在整個魔界通緝了路放。

如果路放有那些遊戲麵板的話,那麽此刻他的麵板上絕對會多出這樣一句話。

陣營好感度:魔界(敵對)

然後吧,路放就開始了在魔界的流浪生活,身體極其強悍的他,在魔界混的倒也不錯,反正吃喝不愁,唯一不好的就是做什麽都要小心翼翼的,而後在魔界生活了兩年,路放竟然發現了一個主世界的法師留下來的遺物,好吧,其實就是一個木屋。

這個木屋非常隱蔽,四周還有魔法陣來隱藏,路放也是誤打誤撞才發現了這個地方。

從這法師留下的筆記來看,這個法師是一個天賦很低的法師,終其一生也不能突破那什麽高階法師。

於是這個法師就開始向別的方法,他開始研究起了禁忌魔法,這一研究就是5年。

終於,這個法師成功借鑒了亡靈吸收靈魂變強的方法來增強自己,不過,顯然這個法師的還是存在著自己的良知,他吸收的永遠都是魔獸,犯人,以及敵人的靈魂,然而,及使這個法師做的在隱秘,他還是被教會給發現了。

他被判了死刑!

他當然不願意死亡,他做了最大努力的反抗,然而,他還是敵不過教會,最終這個走投無路的法師用自己最後的力量,打開了一道未知世界的傳送門,一頭就紮了進去。

而這個法師在進入了魔界之後也因為傷勢過重失去了所有的法力,成為了一個普通人。

於是他開始研究起了一些其他人從來都沒有想過的東西。

他用普通人的身軀,刻畫法陣,研究出了符文,他還作出了一種類似冰箱的東西,還有輕輕一摁就能驅動的魔法開關……

然而,他終究隻是個失去了法力的普通人,他抵擋不了歲月的流逝,他死了,死在了魔界,隻留下了一個小木屋,還有滿屋子的研究筆記。

路放住在了這裏,一住就是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