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好友趙嵐

第四章 好友趙嵐

夏晴所在的公司也屬於路氏,她擔任策劃部總監,別以為這是路皓南的作用,事實上,他根本不知道夏晴在他旗下的分公司工作。

夏晴也不敢告訴他,夏晴甚至懷疑,如果他知道這件事,會弄走她。不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換做是誰,恐怕都會這樣做,不說別的,就是如果有一天兩個人翻了臉,不排除她把事抖落出去的可能,她的名譽不值錢,但路皓南可是全國人民的榜樣人物。

盡管他對付人的手段比三十六計都多,擺平點緋聞輕而易舉,但誰都知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道理,何況是路皓南這麽精明的人。所以夏晴一直都沒敢告訴他自己在他旗下公司上班的事。

其實夏晴在公司一直都算個狠角色,手段淩厲,辦事幹淨利索,深得上級寵愛,進公司以來都是順風順水,三年就升到了如今的位子。

夏晴翻開桌子上的文件,還沒有來得及看一眼,趙嵐就笑著從門外走進來:“柳總監。”

夏晴放下手中的文件,倚上椅背,拿起桌子上的鋼筆,笑著看她:“你又在上班時間摸魚,小心被抓包。”

趙嵐不以為意:“沒事,來看看你這忙不忙。”

夏晴看著她搭在桌子上的手,想起什麽一樣,翻開自己的包,拿出那枚裝飾戒:“呐,送你。”

趙嵐拿起那枚戒指,驚歎:“tiffany的最新款限量版裝飾戒欸,你怎麽買到的?”

夏晴笑了笑:“他送的。”趙嵐笑道:“倒真挺舍得,不過幹嘛送我,讓他知道還不得殺了我。”

夏晴低下頭看著自己的鞋尖:“不會的,他也隻是哄哄我,不會太在意的,更何況”,夏晴把戒指套到自己手上舉到趙嵐麵前,“你看,我帶不合適。”

趙嵐看著眼前好友失落的樣子,心中也對她失落的原因猜出大概,她伸出手摸了一把夏晴的臉:“你還沒有和他說清楚你們的事?”

夏晴搖了搖頭:“我有自知之明。”趙嵐不知道如何安慰傷心的她,她不能給夏晴任何幫助,愛上路皓南是夏晴走上的一條不歸路。誰都明白最後的結果,沒人挑明,夏晴就假裝不知道。

就如同被判死刑的人,知道遲早要麵對槍決,卻還是希望那一天來得慢一點,再慢一點。

趙嵐拿起來桌子上的戒指遞給夏晴:“還是你自己留著吧,不是所有的好東西都適合你,但也不是所有人能配得上珍貴的東西。”

夏晴扯起嘴角笑笑:“我看我是沒福氣消受了。”

兩個人很久都沒有再說話,夏晴許久才開口:“今天中午陪我去買衣服吧。”

趙嵐回答:“好啊,”隨後又神秘一笑,“不過你得答應我一件事。”接著把手裏拿的一疊紙遞給她,頑劣的笑笑,“我要請幾天假,公司要招新人,你幫我麵試吧,我已經向上級請示過了,他們答應了。”

夏晴吃驚地看著她,震驚地比出中指:“你個禽獸啊!”

夏晴和趙嵐是一起進的公司,因為兩人是同一天麵試,交談之後又發現兩人很有共同語言,所以很快成了朋友,總是一起在下班後逛街吃飯。趙嵐也是很有能力的人,不過她走的是親民路線,現在成了人事部的總監。

夏晴拉著趙嵐進了全市最貴的奢侈品店,漫不經心的一件接一件地試衣服,趙嵐瞄了一眼旁邊明顯已經不耐煩的導購員,又看了一眼滿臉殺氣騰騰的夏晴:“喂,試了這麽多就沒有一件合適的麽?”

夏晴一邊伸手從一排衣服裏拿出一件衣服,一邊拿眼斜了她一下:“怎麽?不耐煩了?這隻是讓你幫我看衣服,你就喊累,你讓我替你麵試我還沒有說什麽呢,誰都知道麵試新人是最累的事了。”趙嵐自知理虧沒有再說什麽。乖乖跟在後麵提意見。

夏晴拿起一件明黃色的外套舉到她麵前:“漂亮嗎?”的確是很漂亮的衣服,顏色鮮明卻不打眼,配上裏麵的吊帶公主裙,穿上很是顯得甜美,一點也不顯年齡,將夏晴本來就很白的皮膚襯得更加晶瑩。

趙嵐偷瞄了一眼價格,倒抽一口冷氣,那件衣服得是她半年的工錢了。夏晴從包裏抽出一張黑卡,遞給一旁的導購小姐:“把我試過的衣服全部包起來。”

那個女孩立馬像回光返照一樣紅光滿麵,接過夏晴手中的卡,朝她露出從心底散發的笑容:“請您稍等。”趙嵐若有所思地看著夏晴,張了張嘴,最終什麽都沒有說。兩人走到門口還能聽到那個導購小姐清晰熱情的“歡迎下次光臨。”能不熱情嗎,光這次賣衣服的提成估計就抵得上一輛車了。

兩人出了店門,趙嵐才問她:“我記得你以前從來不花他的錢的,你今天很反常啊。”

夏晴歎口氣:“我隻是他的情婦,拿他的錢不是應該的嗎?”

趙嵐沒有再問下去,隻是拍了拍她的肩:“你自己選擇吧。”夏晴一時不知道該怎麽接下去。

氣氛一時有點沉重,正在這時,夏晴交給趙嵐的包裏的手機響起來,趙嵐拿出來,看了一眼屏幕,將手機遞給夏晴:“喏,咱們的總裁大人來查崗了。”

夏晴接過手機接通:“喂?”那頭路皓南一貫有磁性的聲音傳來:“下班了怎麽不回家?”

“跟同事去買衣服,我現在就回去。”夏晴回答。掛了電話,轉身跟趙嵐告別:“金主叫我,我得回去了。”

趙嵐笑笑:“路上小心。別忘了麵試的事。”看著夏晴鑽進車裏,幾不可聞的歎了口氣,隨後轉身離開。

夏晴坐進車裏,想了想,將那件黃色的外套換上,又對著後視鏡擦了一遍唇蜜,讓自己的氣色看起來好一點,隨後發動車子。

愛情是一件傷人的東西,令人傷神卻不舍得丟棄,如同罌粟一樣,輕易讓人陷入其中不可自拔卻能致命。它不是靈丹妙藥,連最基本的感冒都不能治愈,但失去愛情之後卻像不治之症,再怎麽努力也不能消除它所帶來的疼痛;就像是一個永遠帶痂的傷口,輕輕一碰就會鮮血橫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