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供給側改革(下)_以製度供給為核心,推進改革優化供給側環境機製

以製度供給為核心,推進改革優化供給側環境機製

賈康 財政部財科所原所長、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十三五”時期乃至更長的時間將處在一個突出位置上,為中國經濟的發展發揮重要作用。供給側改革必須把核心內涵放在進一步深化改革來解放生產力的命題上。我們需更注重以中長期的高質量製度供給統領全局的創新模式,在優化供給側環境機製中,強調以高效的製度供給和開放的市場空間,激發微觀主體創新、創業、創造的潛能,構建、塑造和強化我國經濟長期穩定發展的新動力。

“中西醫結合”,以製度供給為核心

2011年以後,我國經濟告別兩位數增長狀態而進入潛在增長率“下台階”的新階段,“新常態”其“新”已在經濟下行中明朗化,而其“常”則還未實現,需要完成探底、企穩後對接一個增長質量提升且盡可能長久的中高速增長平台。對此至為關鍵的結構優化和創新驅動,必須以實質性推進攻堅克難的全麵改革來保障。

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現代化進程已經到達一個非同尋常的關鍵時期和曆史性的考驗關口,僅以短中期調控為眼界的需求管理已不能適應客觀需要,應當及時、全麵引入以“固本培元”為主旨、以製度供給為核心、以改革為統領的新供給管理方略,針對中國經濟社會的重大現實問題,“中西醫結合”多管齊下,共收療效。

為處理好新階段動力機製轉換與優化、促使微觀經濟主體潛力與活力充分釋放的相關問題,需要十分注重在整個經濟體係的供給側,正確把握改善其環境與機製的思路和要領。在傳統的需求管理還有一定作用和優化提升空間的同時,我們迫切需要釋放新需求,創造新供給,著力改善供給環境、優化供給側機製,特別是通過改進製度供給,大力激發微觀經濟主體活力,構建、塑造和強化我國經濟長期穩定發展的新動力。

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著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提高供給體係質量和效率,增強經濟持續增長動力。”這為推動我國社會生產力水平實現“升級版”的整體躍升,給出了極為重要的指導。

中國經濟的供給升級客觀需要和結構性分化過程正趨於明顯。如果我們從原來貨幣政策的“從緊”和財政政策的“穩健”搭配,轉入引領“新常態”的適當寬鬆的貨幣政策與擴張性積極財政政策的搭配,堅持有所區別地對待在我國“三農

”、社會保障、區域協調發展、自主創新、節能降耗、生態保護、支持深化改革等領域,運用結構性對策加大要素投入的力度和促進相關機製創新改進,便是通過“供給管理”加強了這些經濟社會中的薄弱環節,即增加了國民經濟中的有效供給和可持續發展支撐條件,並適應了激發微觀主體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動力的環境建設客觀需要。

優化供給側環境與機製的五大建議

在我國,往往在經濟下行壓力明顯時,也正是改革推進阻力較小之時。應抓住時機,推進改革優化供給側環境機製,為我國的長遠可持續發展夯實基礎。我們主要有以下建議:

第一,從控製人口數量轉向優化實施人力資本戰略。麵對我國勞動人口明顯下降、老齡化社會加速到來的趨勢,必須盡快、果斷調整我國人口政策。一是全麵兩孩政策調整出台後,還可以並應當動態推進後續優化舉措。二是將計劃生育重點針對體製內的人口控製,過渡到以整個社會全麵優生和提高人口質量為核心的人口戰略,並進一步轉為以教育和提升創新能力為核心的人力資本戰略。另外,促進人口流動、適當吸引移民也應當成為我國人口政策的重要內容。

第二,積極審慎推動土地製度改革,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土地流轉製度。土地製度是國家的基礎性製度,也是供給管理的極重要內容。當前,土地製度改革的焦點主要集中在農村土地方麵(涉及集體經營用地、農民承包地和宅基地)。我們建議積極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中的有關精神,明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範圍和途徑;建立健全市場交易規則和服務監管製度,積極總結借鑒重慶等區域以“地票”製度處理遠離城市中心區的農民在農地“占補平衡”框架下分享城鎮化紅利的經驗。全麵推動農民承包土地使用權的確權、流通、轉讓、租賃製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第三,全麵實施金融改革,積極解除“金融抑製”,有效支持實體經濟。一是進一步深化金融機構特別是國有控股商業銀行改革,適當降低國家持股比例,提升社會資本持股比例;二是積極發展證券、保險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三是在政策性融資機製創新中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開發性金融、農村金融、綠色金融、科技金融等服務體係;四是依托存款保險製積極發展一大批社區銀行、村鎮銀行,健全小型、微型企業融資體製,改進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五是應全麵放開存貸款利率管製,實現市場化定

價的方針,在利率市場化的最後“臨門一腳”——放開存款利率上取得突破後繼續改進和完善相關機製;六是以顯著提升直接融資比重為目標,大力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在繼續完善主板、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市場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覆蓋全國的股權交易市場(三板),並推動“大資產管理公司”建設;七是提高金融業穩健性標準,牢牢守住不發生係統性風險、區域性風險的底線;八是加強金融業監管,落實金融監管改革措施和穩健標準,完善監管協調機製,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九是做好準備適時實行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的可兌換,支持人民幣國際化。

第四,切實改革,為企業經營創業活動“鬆綁”“減負”,激發微觀經濟活力。結合當前企業的實際情況,應以“負麵清單”原則取向,創造高標準法治化營商環境。以自貿區為標杆,進一步簡政放權,降低門檻、減少準入控製,同時改革監管方式,優化服務,推動全國統一的行政審批標準化改革,建立覆蓋所有法人、自然人的全國性信息信用係統,執行統一的市場監管規則,以此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交易成本,為企業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適度降低我國社保繳費率,同時加快推進實施基本養老社會保障全國統籌步伐,建立全國統籌的社保體係可結合調入國資經營收益等機製。進一步清理收費,降低企業實際綜合負擔特別是稅外負擔。

第五,大力實施教育改革和創新驅動戰略,培育高水平人才有效建設創新型國家。以改造應試教育和去行政化為重點的教育改革勢在必行,以利培養造就一大批創新人才。麵對新一輪生產力革命(“第三次產業革命”)的挑戰,我國從中長期來看,需要在高端“買不來的技術”領域靠自主創新艱難前行,在中高端依靠全麵開放和“拿來主義”“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與“集成創新”結合,最終建成“創新型國家”,完成從工業時代經濟向與“第三次產業革命”接軌的“中國新經濟”的轉軌。為力求主動,必須積極深化科技體製改革,完善支持自主創新和成果轉化的政策體係,引導各類創新主體加大研發投入,調動社會各方麵參與和推動自主創新的積極性。要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係;加強創新型人才隊伍建設,重視培養引進高科技領軍人才;培育創新文化,保護創新熱情,寬容創新失敗,在全社會形成有利於創新的氛圍,多元化支持從發展基礎科研、實施國家科技重大項目到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各個方麵的自主創新,提升創新績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