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_蘭州市烈士陵園

蘭州市烈士陵園

概況

蘭州市烈士陵園位於甘肅省蘭州市七裏河區華林坪以南、沈家嶺北麓,是為了紀念1949年8月蘭州戰役中犧牲的烈士而修建的。2001年6月,蘭州市烈士陵園被中宣部評為第二批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

蘭州戰役紀念館坐落在陵園中部地帶,占地麵積1000多平方米。館內主要由三個展廳組成。第一展廳為圖文展廳,用255張圖片和約1萬文字以時間順序分六部分詳細布展了蘭州戰役的主要戰況及以英雄團長王學禮為代表的蘭州戰役中英雄人物的事跡圖片。第二展廳是蘭州戰役沙盤模型。第三展廳為陳列廳,主要由武器裝備和支前工具、遺物、資料等組成,真實形象地再現了解放蘭州時的戰鬥場麵。

在陵園南部矗立著高達30米的人民英雄紀念碑,正麵鐫刻著毛澤東題詞“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八個鎏金大字,紀念碑頂端金色五星在陽光下閃閃奪目,象征著先烈的革命精神永垂不朽。碑的下端采用漢白玉大理石鑲嵌而成,上麵刻著“蘭州解放紀略”和蘭州軍區、中共甘肅省委、蘭州市人民政府等黨政軍機關為先烈們的題詞。

紀念碑下是以“紅旗漫卷西風”為主題的兩幅大型浮雕,浮雕各長20.5米,高2.2米,分別形象地塑造了蘭州戰役的激烈場麵和西北各族人民支援前線的動人景象。

紀念碑東西兩側坐落著烈士骨灰堂,建築設計為半圓形彎頂、弧形天棚,堂內中央懸掛著形式大方、造型嚴肅的吊燈,裏麵存放著解放戰爭時期、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和對越自衛反擊戰中犧牲的260餘位革命烈士骨灰。

陵園東西兩翼坐落著4座紀念碑亭,分別是在蘭州戰役中犧牲的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4軍11師31團團長王學禮、10師3

0團政委李錫貴烈士紀念碑亭和原紅25軍軍長吳煥先,原中共甘肅工委副書記羅雲鵬烈士紀念碑亭。

墓區位於陵園中東部,占地麵積為2萬多平方米,安葬著蘭州戰役中犧牲的915名烈士的忠骨。磚混結構的墓碑與長方形墓身連為一體,整齊劃一。每個墓區建一個中心花壇,中間豎一集體墓碑,上書“解放蘭州犧牲的烈士永垂不朽”。

蘭州戰役

1949年7月,人民解放軍副總司令、第一野戰軍司令員兼政治委員彭德懷,指揮第一野戰軍在陝西省扶風、眉縣地區重創國民黨軍胡宗南集團4個軍,將其趕到秦嶺及其以南地區後,立即揮師隴東、平涼,追殲青海馬步芳集團和寧夏馬鴻逵集團。在解放軍窮追猛打下,“青馬”退守蘭州,“寧馬”退守寧夏。

為了阻擋解放軍解放大西北,由南京逃亡到廣州的國民黨政府,緊急召集馬步芳、馬鴻逵、胡宗南,舉行“西北聯防會議”,擬製了“蘭州會戰計劃”,即以馬步芳集團依托蘭州固守,吸引和消耗解放軍主力,會同馬鴻逵、胡宗南兩集團,夾擊第一野戰軍於蘭州外圍。馬步芳將蘭州會戰視為其生死存亡的關鍵。為了能死守蘭州,他將主力幾乎全部集中在蘭州,屯集了大量糧食、彈藥並做了精心周密的部署。

8月21日,解放軍一野第2、第19兵團出動9個團的兵力,對蘭州外圍諸要點發起攻擊,敵軍憑借堅固工事和有利地形,以猛烈火力頑抗,並趁機向解放軍的側翼實行反衝擊。解放軍激戰一天,不僅沒有奪取一個陣地,而且消耗了大量彈藥,人員也造成了較大傷亡。

這時,彭德懷斷然下令全線停止攻擊。他認為攻擊受阻,主要原因一是輕敵,準備不夠,步炮協同不好;二是工事堅固,敵人頑強。為此,他要求各部隊深入進行思想政治動員,

克服急躁輕敵情緒,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開展軍事民主、研究進攻的戰術,將準備工作做好,待命總攻。

1949年8月23日,毛澤東致電彭德懷,“馬步芳既然決心守蘭州,有利於我軍殲滅該敵。為殲滅該敵起見,似須集中三個兵團全力於蘭州戰役。”“並須一次打不開而用二次、三次攻擊去殲滅馬敵和攻占蘭州。”

遵照毛澤東的指示,在摸清了敵人的部署、工事構築和地形情況以及馬步芳的作戰特點後,彭德懷重新調整了部署。

8月25日拂曉,解放軍發起總攻。經過激烈的戰鬥,攻占了被稱為“蘭州鎖鑰”的沈家嶺、狗娃山、古城嶺、馬架山和皋南山最高峰營盤嶺,蘭州城直接暴露在解放軍的炮火之下。與此同時,第1兵團解放臨夏。

馬步芳深感後方空虛,老巢難保,急從蘭州抽調兩個騎兵旅回防西寧。同時派親信到寧夏求援,並急電廣州國民黨政府,火速督催胡宗南、馬鴻逵出兵解圍。但是馬鴻逵、胡宗南此時都已自身難保,為保存自己實力,不肯出兵幫助馬步芳。

馬步芳的兒子馬繼援擔任蘭州城防指揮官,他見外圍主陣地一日之內相繼失守,傷亡慘重,又沒有援軍,同馬步芳密商後,決定於25日乘夜幕全線秘密通過黃河鐵橋,向西寧方向撤退。但是,因解放軍迅速控製黃河鐵橋,除馬繼援等人率一小部逃走外,餘部皆成為甕中之鱉。至26日12時,蘭州殘敵被全部殲滅,蘭州解放。

蘭州戰役是西北解放戰爭中規模最大、戰鬥最激烈的一次城市攻堅戰。第一野戰軍以傷亡8700餘人的代價,殲滅敵人2.7萬餘人,消滅了馬步芳集團的主力,結束了馬家軍、胡宗南在西北長達40餘年的統治,同時打開了進軍青海、寧夏、新疆的門戶,加速了西北解放戰爭的勝利進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