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係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

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係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

(中共中央紀委,2013年5月)

中央政治局頒布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係群眾的八項規定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深入領會精神實質,緊密聯係實際,著力改進作風,取得了階段性成就。為鞏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成果,在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先行一步,加強紀撿監察幹部隊伍建設,實現自我淨化和自我提高,中央紀委決定在全國紀檢監察係統開展會員卡自行清退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紀檢監察機關要按照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要求,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著力糾正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等不良風氣,堅特“要求別人做到、自己首先做到”,自行清退收受的各種會員卡,做到“零持有、零報告”,營造風清氣正環境,樹立紀檢監察幹部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良好形象。

二、清退規定

1.清退對象。全國紀檢監察係統在職各級紀委委員(不含基層黨總支、支部紀檢委員)、紀檢監察機關幹部(含職工,下同),各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金融機構中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幹部。

2.清退範圍。此次清退的範圍是紀檢監察幹部收受的會員卡。本通知所稱會員卡,是指娛樂、健身、美容、旅遊、餐飲等行業機構以及商場、會所、賓館、俱樂部等發行的,具有一定價值、金額或消費次數,供持卡人在消費活動中進行會員身份認證識別,並憑此消費、免於付費或享受折扣的憑證。自費和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並發給本單位幹部的會員卡除外。

3.清退時限。未持有或已將會員卡自行消退的,均應於2013年6月20日之前,向本人所在的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作出零持有的報告。

三、工作要求

各級紀檢監察機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迅速開展行動,要加強宣傳,及時將有關精神傳達到所有紀檢監察幹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帶頭清退,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要發揮表率作用。要增強自律意識,自覺接受黨內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各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紀檢監察機關(組織)要在2013年6月25日前,將本地區本部門清退活動開展情況報告徑送中央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中央紀委將對專項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