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麵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

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麵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2015年3月)

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麵從嚴治黨要求的總體要求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以落實全麵從嚴治黨要求為主線,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強化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認真研究解決機關黨建存在的突出問題,提高服務中心、建設隊伍水平,提高機關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為完成好中央國家機關在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全麵深化改革、全麵依法治國中承擔的重要任務提供思想政治和組織保證。

一、堅持思想建黨和製度治黨緊密結合,做到教育和製度並重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堅定“三個自信”。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係的最新成果、用指導具有許多新的曆史特點的偉大鬥爭的最鮮活的馬克思主義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確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結合部門實際,開展分領域分專題學習,增強針對性,學以致用,推動工作。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機關黨建重要論述,進一步明確機關黨建工作思路和重點。加強和改進部門黨組(黨委)中心組學習,把中心組學習納入黨建責任製,重點圍繞黨中央、國務院和部門重大決策部署開展學習研究,豐富內容、創新形式,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通報工作,充分發揮示範帶動作用。進一步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打造學習品牌,充分發揮典型引路作用。中央國家機關的黨校教育要圍繞學習貫徹總書記係列講話精神,深入貫徹《2013—2017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認真落實局處級幹部5年內接受一次黨校培訓或輪訓的要求,辦好黨員幹部培訓班、進修班、專題研討班等重點班次,充分發揮黨校幹部教育培訓主渠道主陣地作用。

(二)圍繞全麵深化改革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正能量。加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特別是全麵深化改革決策部署的宣傳教育。及時了解黨員幹部思想動態並分析研判,每年開展一次思想狀況分析並形成報告,部門機關黨委向中央國家機關工委(下稱工委)報告,工委向黨中央報告,重要情況應及時報告。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新媒體,采取黨員幹部喜聞樂見的新形式,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實施幹部職工心理健康服務工程,幫助幹部職工在深化改革中提高心理素質和抗壓能力。

(三)深入開展法治教育,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的能力。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製度,把憲法法律列入黨組(黨委)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黨校、幹校必修課,納入教育培訓計劃,健全並落實黨組(黨委)中心組集體學法、法治講座、法治培訓、法律知識考試考核、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等製度,實現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製度化、經常化。開展憲法專項教育,進一步樹立“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的理念,樹立“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理念;加強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社團章程等的學習,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加強黨章和黨內法規專項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自覺學習、遵守和維護黨章,自覺學習和運用黨內法規,提高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黨治黨的意識和能力。開展建設法治機關活動,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

(四)加強黨性和道德教育。深入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堅守共產黨人精神追求。抓好《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貫徹落實,引導黨員幹部從自己做起、從崗位做起、從家庭做起、從點滴做起,自覺做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模範。加強中華傳統文化和美德教育,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和政務誠信建設。推進中央國家機關精神文明建設。

(五)嚴格落實《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對《條例》明確規定的要嚴格落實,對《條例》有原則規定但不具體的要製定配套落實措施,切實把《條例》規定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加強《條例》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各部門每年開展一次自查,工委每5年開展一次全麵檢查。通過監督檢查,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改進工作。

(六)探索深化機關黨的建設製度改革。貫徹落實《深化黨的建設製度改革實施方案》,把規定要求落實到位,把好的經驗形成製度鞏固下來,進一步明確規定、完善配套措施,提高製度執行力。建立黨內製度性文件備案製度,部門機關黨委製定的機關黨建製度性文件,報工委備案;部門黨組(黨委)印發的涉及機關黨建的文件,抄送工委。

二、落實從嚴治黨責任製,完善機關黨建工作格局

(七)完善機關黨建工作責任製。工委負責領導中央國家機關黨的工作。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要完善黨組(黨委)書記負總責、分管領導分工負責、機關黨委推進落實、司局長(行政負責人)“一崗雙責”的黨建工作格局。黨組織書記要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政績,自覺做從嚴治黨書記。黨組(黨委)書記作為部門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領導機關黨建工作,抓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門戶;機關黨委書記根據工委和部門黨組(黨委)部署,負責謀劃和統籌推進本部門機關黨建工作;機關基層黨組織書記特別是支部書記負責落實機關黨建各項工作任務。

(八)發揮黨組(黨委)抓黨建的關鍵作用。黨組(黨委)作為抓黨建的責任主體,重點履行好領導、用人、保障、管理責任。領導責任,就是總負責、總把關,把黨建工作列入黨組(黨委)重要議程,經常聽取工作匯報,及時研究提出指導性意見,結合部門中心工作,總體推進全麵從嚴治黨工作。采取切實措施讓機關黨組織參與部門中心工作,發揮機關黨組織的協助和監督作用;落實機關黨委常務副書記列席本部門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和部門黨組(黨委)以及本部門負責人召開的有關會議的要求,包括列席部署部門重要工作任務,研究討論有關機關幹部人事工作、涉及幹部職工切身利益問題等有關會議。用人責任,就是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抓好選人用人工作,突出黨建導向,優先選任既懂業務又懂黨建的優秀幹部;關心黨務幹部成長,建立專職黨務幹部與業務幹部的正常交流機製。保障責任,就是黨組(黨委)積極支持黨組織的工作,切實解決機構、編製、人員配備和交流、經費等重點難點問題。機關專職黨務工作人員的配備,一般占機關工作人員總數的百分之二;機關工作人員較少或者直屬單位和人員較多的部門,可以適當增加比例;機關黨組織特別是基層黨支部的活動經費,列入行政經費預算。管理責任,就是從嚴管理黨員幹部,特別是要先管好自身,並督促機關黨組織落實黨建工作責任製,嚴守黨的紀律規矩,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建立黨建工作考核製度,重點抓好對機關黨組織領導班子和黨組織書記的考核工作。中央金融企業進行分層管理和考核時,應將機關黨委與組織人事、行政部門同等對待。

(九)設立部門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由部門黨組(黨委)書記任組長,副書記、機關黨委書記任副組長,駐部紀檢組(紀委)、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幹部人事部門等為成員單位,設有宣傳思想部門、巡視組的也應作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辦公室可設在機關黨委(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領導小組對本部門黨的建設各項工作實施統一領導、統籌規劃、推動落實。設置黨委的部門黨建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本部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指導本行業係統基層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督促檢查。

(十)明確機關黨委推進全麵從嚴治黨要求落實的責任。重點履行協助、推進、教育、監督和引領責任。協助責任,就是協助部門黨組(黨委)完成中心工作,推進部門機關黨的建設。推進責任,就是在工委領導和部門黨組(黨委)指導下主動謀劃和推進本部門機關黨建工作,推進黨建責任落實。按照黨組織隸屬關係,領導部門直屬單位黨的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的黨的建設進行規劃和部署。教育責任,就是學習、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組織黨員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和協助本單位負責人完成工作任務。監督責任,就是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參與幹部管理監督,協助黨組(黨委)管理機關基層黨組織和群眾組織的幹部,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引領責任,就是履行以黨建帶群建的責任,加強對統戰和群眾工作的領導,支持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眾組織依照各自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真正成為黨聯係和服務群眾的橋梁和紐帶。

(十一)明確黨支部具體落實全麵從嚴治黨要求的責任。重點履行落實、統籌、教育、監督、管理責任。落實責任,就是在部門黨組(黨委)和機關黨委領導下,把黨建各項工作最終落到支部,落到每個黨員幹部,使黨的工作落地生根。統籌責任,就是把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實現同步計劃、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同步考核,統籌推進。教育責任,就是做好黨員教育工作,特別是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加強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打牢黨員幹部廉潔從政的思想基礎。監督責任,就是對黨員實施監督,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製建設,發揮基層書記、支委會、紀檢委員的作用,監督檢查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管理責任,就是抓好班子、帶好隊伍,營造風清氣正環境。

(十二)加強工委對各部門機關黨組織全麵從嚴治黨的領導和監督。根據黨中央對黨的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嚴格履行職責。加強機關黨建宏觀規劃和分類指導,提出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落實工委機關分類聯係各部門製度,有針對性地進行指導和服務。加強對各部門落實全麵從嚴治黨情況的監督和情況反映,完善派員列席部門黨組(黨委)民主生活會和中心組學習等製度,定期了解各部門黨員和群眾對部門領導幹部的意見,及時向中央反映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情況。建立與部門黨組(黨委)溝通聯係製度,及時聽取部門黨組(黨委)的意見建議,共同研究和推動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

(十三)建立健全機關黨建述職評議考核機製。按照述職述黨建、評議評黨建、考核考黨建、任用幹部看黨建的要求,每年開展一次述職評議考核。機關黨委向工委述職,述職報告須經部門黨組(黨委)審議,機關紀委向紀工委述職,工委、紀工委對機關黨委、機關紀委進行考評;機關支部向機關黨委、支部全體黨員述職,機關黨委和支部黨員對支部進行考評;黨員向支部述職,支部對黨員進行考評。鼓勵各部門建立健全機關黨建工作考評體係和機製,積極探索機關黨委、黨支部向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述職的具體形式。工委定期向中央報告、向部門黨組(黨委)反饋有關情況。

三、嚴肅黨內生活,營造良好從政環境

(十四)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員幹部黨性鍛煉。堅持和發揚實事求是、理論聯係實際、密切聯係群眾、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堅持民主集中製等優良傳統。各級黨組織要著力解決不按規定開展黨內活動,黨內生活質量不高、流於形式、難以發揮作用的問題,破除“潛規則”和陋習,切實提高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則性戰鬥性。結合年度考核,對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內政治生活有關規定情況進行檢查,各級領導班子要在自查基礎上向上級黨組織專題報告。製定和實施《加強和規範中央國家機關黨內政治生活的實施意見》。

(十五)認真執行民主集中製。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集體決策“三重一大”事項。發揚黨內民主,鼓勵講真話、講實話、講心裏話,內部討論允許有不同意見,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不抓辮子、不裝袋子,同時善於進行正確集中,防止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製約,重點加強對執行民主集中製情況的監督檢查。

(十六)規範和嚴格民主生活會製度。鞏固和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進一步嚴格程序、細化要求,做實征求意見、談心交心、對照檢查、整改落實等環節工作,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提高解決自身矛盾和問題的能力。完善上級黨組織派員列席下一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製度,及時了解和反映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情況。

(十七)規範和嚴格組織生活製度。支部組織生活會,要規範程序、嚴格標準,使每名黨員都受到黨內生活的教育。黨員領導幹部要嚴格執行雙重組織生活會製度,既認真參加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又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建立健全報告和通報製度。堅持“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黨員黨性定期分析等製度,結合實際開展主題黨日、警示教育等活動。總結和推廣支部工作法,把全麵從嚴治黨要求體現到支部工作方法創新中,使之成為機關黨支部規範和嚴格組織生活的有效載體,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不斷提高組織生活質量。

四、堅持從嚴管理,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

(十八)嚴格黨員發展與管理。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按照控製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要求,製定和落實黨員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及時處置不合格黨員。以嚴的標準要求幹部、以嚴的措施管理幹部,嚴格執行幹部管理各項規定。

(十九)機關黨組織要參與配合、協助做好機關幹部管理工作。機關黨委要協助黨組(黨委)管理機關基層黨組織和群眾組織的幹部;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黨員幹部提拔使用,機關黨委和所在黨支部要提出意見,黨支部要對所在支部的黨員包括領導幹部進行民主評議,嚴格落實考核製度。推動部門幹部人事工作和機關黨委的工作由同一名黨組成員分管,推動有條件的部門機關黨委工作機構與幹部人事等部門合署辦公、機關黨委與人事部門負責人交叉任職。黨組(黨委)要支持機關基層黨組織參與機關幹部管理工作,主動聽取機關基層黨組織的意見建議。

(二十)以機關“兩委”書記、支部書記為重點加強黨務幹部隊伍建設。把優秀幹部放到黨務崗位鍛煉考驗,把經過黨務崗位鍛煉考驗成熟的幹部放到重要崗位大膽使用。加強部門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書記隊伍建設。研究製定《加強中央國家機關“兩委”書記隊伍建設的意見》。嚴把黨務幹部入口關,選拔優秀幹部擔任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書記、副書記。工委參與部門機關“兩委”書記提名工作,擬任人選在提名環節須提前與工委溝通之後再啟動幹部選拔和選舉程序。工委審核認為擬任人選不符合條件的,向部門反饋,指出問題,提出明確要求;部門嚴格按照要求重新提出擬任人選。根據中央關於幹部交流有關規定,參照對有任期的黨政領導幹部的要求,連續任職達到兩個任期的,換屆時不再提名;開展機關“兩委”書記交流試點工作,跨部門交流按照“進出平衡”的原則實施。實施黨務幹部培訓工程,製定培訓規劃。加強黨支部書記輪訓,新任黨支部書記須在任職6個月內參加培訓,有條件的部門自辦黨支部書記培訓班,中央國家機關黨校開辦支部書記培訓常規班次。

(二十一)機關黨委要落實協助黨組(黨委)管理機關基層黨組織幹部的要求。部門內設機構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在任期內調整,由所在基層黨組織提出建議人選,報機關黨委審批、任免。書記、副書記在任期內職務變動,應當事先征得上級機關黨組織的同意。

五、持續深入改進作風,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二十二)嚴格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監督檢查和情況通報。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配套實施辦法,加強情況報送,各部門向工委報送情況,工委匯總向中央報送。工委牽頭負責,開展機關作風和行風評議監督工作。堅持抓常抓細抓長,鞏固和拓展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抓好建章立製工作,防止“四風”反彈;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地抓,加強監督檢查,強化執紀問責,查處違紀行為並予以通報。堅持領導帶頭、以上率下,發揮示範和導向作用

。黨員幹部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務院“約法三章”情況,納入黨建工作考核和行政考核。

(二十三)認真落實黨組織聯係基層、黨員聯係群眾“雙聯係”製度。鼓勵機關黨組織和農村、企業、社區等基層黨組織通過多種方式建立聯係,重點圍繞建強組織、謀劃工作思路、解決實際問題開展幫扶工作。完善聯係和服務群眾長效機製,落實中央《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係群眾製度的意見》,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增強服務群眾意識、創新聯係群眾方式、提高服務能力。認真貫徹中央《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引導基層黨組織完善服務內容、創新服務形式、改進服務效果。組織黨員到社區報到、參加社區服務活動,開展試點,總結經驗,進行推廣。

(二十四)開展“三嚴三實”教育。在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推動各級領導幹部按照“三嚴三實”要求加強黨性修養、改進工作作風,把“三嚴三實”作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為為官用權的警示箴言,作為幹事創業的行為準則。把“三嚴三實”作為幹部考核評價和選拔的重要依據,引導黨員幹部經常按照“三嚴三實”進行對照檢查,使之內化於心、外化於行。

(二十五)建立日常談話提醒製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頭。抓住出國出差、項目審批、幹部選拔等節點,對黨員幹部定期加壓、及時提醒。建立日常監督機製,實現抓小、抓早、抓苗頭,防止小毛病變成大問題。

六、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強化反腐倡廉建設

(二十六)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重要位置,做守紀律講規矩的模範。按照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的要求,監督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切實履行黨員義務,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明黨紀,首先是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根本一條是維護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幹部要首先做到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以更強的黨性意識、政治覺悟要求自己,堅決做到“五個必須”,堅決製止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行為,自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和中央權威,保證中央政令暢通。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加強紀律教育特別是“四個服從”的教育,增強組織觀念和紀律觀念;嚴格遵循組織程序,嚴格執行請示報告製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製度,堅決糾正無組織無紀律的行為,嚴肅查處欺騙組織、對抗組織的行為。嚴明黨的宣傳紀律,有效管理所屬研究機構和媒體,規範各類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確保主流思想和輿論占領意識形態陣地。管理和引導新媒體,注重對網絡輿情的收集分析和報送,加強網絡輿情引導。嚴明黨的工作紀律、財經紀律等其他紀律,督促黨員幹部克己自律,對苗頭性問題及時批評教育,違紀的要給予黨紀政紀處理、組織調整。加強對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紀律剛性約束。建立紀律考試題庫和考核製度。

(二十七)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從部門黨組(黨委)、機關黨委和機關紀委、司局黨支部和直屬單位黨組織,層層傳導壓力、分解責任,推動責任落實。部門黨組(黨委)要履行好用人責任、糾正責任、監督責任、支持責任和管理責任。黨組(黨委)書記要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機關黨委要履行好協助責任、推進責任、教育責任、監督檢查和支持責任。基層黨組織要履行好落實責任、推進責任、教育責任、監督責任、管理責任。紀檢組織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聚焦中心任務,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突出主責主業,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集中精力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強化責任追究,探索建立落實“兩個責任”考核、問責、追責的辦法和機製。

(二十八)加大查辦案件力度,實行“一案雙查”。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嚴肅查辦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損害群眾利益的腐敗案件,重點查處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幹部;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重要崗位領導幹部中插手工程建設、土地出讓,侵吞國有資產,買官賣官、以權謀私、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轉移贓款贓物、銷毀證據,搞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的行為。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大案件通報力度,認真研究新形勢下違紀違法案件的特點和規律,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懲戒和治本功能。對發生的違紀案件和腐敗案件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誣告幹部、違法取證等行為嚴肅處理,保護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加強案件審理和監督管理工作,規範涉刑案件的黨紀處理,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

(二十九)加強紀檢巡視和約談工作。對問題線索比較多的部門開展專項巡視。巡視情況向中央紀委報告,向部門黨組(黨委)反饋。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不力、信訪舉報案件數量較多的部門進行約談。

(三十)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風險防控機製建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強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認真落實《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央國家機關廉政文化建設的意見》,加強廉政文化宣傳教育,工委統一命名一批廉政教育基地。結合簡政放權,推進權力運行製約和監督體係建設,完善權責清晰、流程規範、風險明確、措施有力、製度管用、預警及時的廉政風險防控機製,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部位、重點環節廉政風險點的動態監控和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七、拓寬監督渠道,發揮黨內監督和人民監督作用

(三十一)強化機關黨內監督。推進黨務公開,製定和實施黨務公開目錄,重點公開黨組織決議決定及執行情況、黨的思想建設和組織管理情況、領導班子建設情況、幹部選任和管理情況、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等,采取通報、公示欄、機關內網等多種方式公開。定期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並向全體黨員通報;督促按期開好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了解並掌握機關黨員以及領導幹部的思想、作風和工作情況,如實向上級黨組織反映。充分發揮機關黨員監督作用,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支持黨員行使監督權利。推進黨代表常任製,建立重要情況通報製度、代表提議製度、重大決策征求黨代表意見製度,拓展黨代表參與黨內事務渠道,增強監督力度。發揮紀檢組織和紀檢幹部的監督作用,加強監督執紀問責,正風肅紀。

(三十二)建立機關黨建巡視工作製度。以聚精會神抓黨建和全麵從嚴治黨為重點,突出《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落實、作風整治開展黨建工作巡視。黨建巡視要與紀檢巡視相銜接,每年由工委班子成員帶隊,選取部分部門,根據形勢任務的需要確定不同專題分類開展巡視,爭取3年把所有部門巡視一遍。

(三十三)拓寬接受人民監督渠道。推進政務公開,健全聽證、谘詢、征求意見製度,依法擴大群眾參與。開展機關作風和行風評議監督工作。改進窗口單位服務質量,接受人民群眾評議。用好中央國家機關舉報網站,拓展監督渠道。主動接受輿論監督,分析網絡輿情,改進工作。規範信訪處理程序,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八、深入把握全麵從嚴治黨規律,更好地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三十四)研究落實全麵從嚴治黨要求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製約黨建工作發展的深層次問題,研究落實從嚴治黨責任製、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嚴明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推進機關黨建製度改革和實踐創新等重要問題,研究機關黨建的特點和規律,探索服務中心、建設隊伍的實現途徑和有效方式,著力從完善機關黨建體製機製層麵形成有針對性的、解決問題的思路和辦法。

(三十五)適應新形勢研究和創新機關黨建工作。增強問題意識,圍繞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黨員幹部關注的熱點問題,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把研究成果形成製度、推動工作。高度重視互聯網領域的意識形態鬥爭,工委發揮好紫光閣網站作用,各部門要建立機關黨建網站或依托部門門戶網站建立子網站、網頁,積極推進電子黨務,注重運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開展工作,提高機關黨建信息化水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