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麵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

關於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麵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

(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2014年8月)

遵照中央指示,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要把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納入整改範圍,進行全麵清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違反中央有關規定,建豪樓造地標,搞華而不實的形象工程、奢華工程。有的盲目攀比,貪大求洋,貸款、舉債修建富麗堂皇的辦公樓;有的超規模、超標準、超投資概算,大拆大建,修建會議中心、景觀大道、奢華地標;有的打著改善民生的旗號,挪用扶貧款、救災款等專項資金,修大廣場、挖大湖、建大噴泉,等等。這些奢華浪費建設,不僅造成國家財力和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加重人民群眾負擔,而且助長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敗壞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群眾反映強烈。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奢華浪費建設的嚴重性和危害性,自覺把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納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範圍,作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維護黨和政府形象的重要舉措,采取堅決有力措施,全麵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問題,確保取得讓群眾滿意的效果。

二、抓緊開展清理整治工作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控製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問題的通知》(中辦發〔2007〕11號)、《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中辦發〔2013〕17號)精神,緊密結合實際,認真研究部署,重點對挪用扶貧款、救災款等專項資金,超規模、超標準、超投資概算,舉借和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建豪樓、造地標等奢華浪費建設進行清理整治。第一批教育實踐活動單位要把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作為整改的重要內容,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單位要把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作為專項整治的重要項目,認真開展全麵清理。對違規違紀行為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頂風違紀的要嚴肅查處,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要加強輿論引導,及時宣傳報道清理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及成效,加大對典型問題的曝光力度,營造清理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省(區、市)和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黨委(黨組)要把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切實負起領導責任,一把手親自過問,組織專門力量,明確專人負責,統籌協調推進。發展改革和財政、國土資源、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文化、審計、銀監、扶貧等職能部門要各負其責,加強工作指導,注重政策研究,搞好協調配合。各級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要加強督促,推動落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