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基層黨組織書記聯係服務群眾的方式_三、參加設崗定責活動

三、參加設崗定責活動

農村和街道社區黨員,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照自主申報和組織安排相結合的辦法,選擇所在黨組織設立的聯係和服務群眾崗位,履行崗位責任,努力做好聯係和服務群眾工作。 基層黨組織書記要妥善安排好這項活動。

(一)基本原則

“設崗定責”,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第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等任務,激發和調動黨員參與基層事務管理、投身經濟社會建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第二,按需設崗,因事設崗。從單位實際出發,合理設置、調整黨員發揮作用的崗位。堅持於法周嚴、於事簡便,便於黨員領崗履責和考核監督。

第三,以人為本,因人設崗。充分考慮黨員的素質、特長、年齡、體能、居住等情況,尊重黨員意願,發揮黨員特長,因地製宜,因人而異。鼓勵黨員自願參加“設崗定責”,適時適度,量力而行,不搞強迫命令,不給黨員工作生活增加負擔。

第四,以崗定責,強化考核。明確崗位目標責任和責任人,量化各崗位的職責任務和目標要求,賦予黨員相應權力,做到責、權、利統一。加強考核監督,定期總結表彰,鼓勵先進,鞭策後進,促進崗位責任落實。

第五,認真實施,務求實效。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充分體現就近便利、注重實效的精神,防止操作程序過於繁瑣。及時調整充實“設崗定責”內容,逐步擴大“設崗定責”範圍,確保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二)方法步驟和基本要求

“設崗定責”以基層黨組織為單位組織實施,具體按以下基本環節操作。

一是學習動員。認真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及中央有關文件,大力宣傳設崗定責的目的、意義、方法和要求,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調動黨員參與

設崗定責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是調查摸底。在開展學習動員的同時,要對黨員隊伍狀況進行調查摸底,一是調查了解黨員的年齡、文化、能力、特長、分布狀況及家庭情況,並登記造冊;二是收集整理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找到需要黨員發揮作用的支點,充分掌握第一手資料,為合理設置黨員崗位提供科學依據。

三是科學設崗。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和設崗原則,結合黨員隊伍狀況和群眾意願,因地製宜地設置黨員發揮作用的崗位。每個崗位既要明確職責,又要有考核指標,做到科學規範,又簡明易行,方便考核。使大多數黨員都有發揮一技之長的可選崗位。崗位設置要力求涵蓋基層工作的各個方麵。

四是黨員認崗。先由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公布崗位設置、崗位職責和上崗條件,然後黨員根據自身的實際狀況自願認領崗位並向黨組織申報,凡有能力履行義務的黨員都要主動申報認領崗位;對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的黨員,經本人所在黨組織同意,可不參加認崗。可以采取一崗一職、一崗多職、多崗一職等方式,確保具備履崗條件的黨員都能找到適合的崗位,發揮應有的作用。

五是組織定崗。由支部向全體黨員公布和介紹每個申報黨員的基本情況、主要表現和特長等情況,由全體黨員進行民主推選,黨支部對黨員申報崗位進行討論審定,綜合考慮各方麵條件後確定上崗人選。上崗人數多的崗位可確定一名負責人,負責本崗位的協調管理工作。

六是公示明崗。取得上崗資格的黨員與黨組織簽訂履崗責任書。黨組織把每個崗位的履崗人姓名、崗位職責、服務承諾、聯係方式,通過公開欄或召開會議等多種形式公布,增強黨員榮譽感和責任感。

七是自覺履崗。黨員上崗履職前,要集中時間對上崗黨員進行崗前培訓,使其明確“設崗定責”的目的、意義和方法、要求,自覺履行崗位職責。建立黨員

履行崗位職責紀實簿、履行崗位職責考評等台賬。

八是監督實施。黨員上崗後,進入實施階段,要堅持進行跟蹤了解,加強指導,對上崗黨員要堅持組織學習,開展活動,並定期匯報工作。黨組織要製定相應的工作例會製度、幹部聯係崗位製度,積極為黨員開展活動、履崗創造條件,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引導上崗黨員立足崗位爭先創優。

九是考核評崗。采取個人述崗自評、群眾民意測評、黨支部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對黨員履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評議;對崗位職責履行好的黨員,及時給予表彰獎勵;將黨員履行崗位職責情況作為民主評議黨員的重要內容和依據,推動“設崗定責”工作深入開展。

(三)組織領導

第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基層黨組織書記要把規範完善“設崗定責”製度作為黨組織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務求實效。大力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創造黨員發揮作用的條件;要完善黨員領導幹部聯係點製度,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加強工作指導。

第二,統籌謀劃,深化拓展。把開展黨員“設崗定責”工作列入深化“三級聯創”活動、爭創“五個好”基層黨組織和爭當“五個好”黨員、立足崗位創先爭優、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同創建基層黨建工作示範點結合,並作為評比表彰的重要依據。

第三,規範程序,健全製度。健全上崗黨員公示、崗前培訓、定期匯報、履崗記實、考核評議、民主監督製度,規範操作辦法,做到崗位設置科學化、評定標準具體化、考核監督民主化,形成長效機製。

第四,培育典型,營造氛圍。注意培育、樹立一批先進典型,充分發揮他們的示範帶動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對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營造健全落實“設崗定責”製度的良好氛圍和社會環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