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組織製度

黨的組織製度

86.什麽是黨的民主集中製?民主集中製的基本原則是什麽?

民主集中製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和領導製度,是黨最重要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民主集中製是保證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保證黨的團結統一的重要法寶,要嚴格執行黨章關於民主集中製的各項規定。

黨的民主集中製的基本原則是:

(1)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2)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

(3)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4)黨的上級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群眾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黨的各級組織要使黨員對黨內事務有更多的了解和參與。

(5)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製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委員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

(6)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要保證黨的領導人的活動處於黨和人民的監督之下,同時維護一切代表黨和人民利益的領導人的威信。

87.為什麽說民主集中製是黨的根本製度,也是最合理、最便利的製度?

這是因為:

第一,民主集中製之所以是根本的製度,就在於它根據無產階級政黨的性質和無產階級曆史任務的要求,規範了黨內生活的基本準則,是黨賴以建立和發展的最基本的製度保證。

我們黨不是眾多黨員簡單的數字的總和,而是由全體黨員按照民主集中製原則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隻有堅持民主集中製,才能正確處理黨內各種關係和矛盾,保持黨內生活正常化,充分調動全黨的積極性;才能使黨的決策正確和執行有效,不斷提高黨的執政水平和領導水平。民主集中製作為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和根本組織製度,貫穿於黨內各種組織製度之中,製約和規定著其他製度。

第二,民主集中製之所以是最合理的製度,在於它實行的是按照多數人的利益、多數人的意誌、多數人的要求決定問題,因而是公正合理的。講民主,是集中指導下的民主,不是極端民主化和無政府主義;講集中,是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不是官僚專製主義。這種民主與集中的辯證統一,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和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和組織建設中的運用,能最大限度地集中全黨的智慧,凝聚全黨的力量,因而是科學合理的。

第三,民主集中製之所以是最便利的製度,在於它實行的是服從原則,決策中進行充分討論,按多數人的意見決定問題,不允許互相扯皮;決策後組織和個人都要無條件執行,不允許各行其是;領導成員分工負責,分頭去辦,不允許互相推諉,因而具有簡捷、靈活、效率高的特點。

第四,民主集中製是經過實踐檢驗的科學製度。我們黨的曆史經驗證明,民主集中製有利於保證黨的團結和統一,有利於體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願望,有利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正確製定和執行,是保證革命和建設事業取得勝利的根本製度。

88.怎樣理解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仍然必須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製?

第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同社會主義基本製度緊密聯係在一起的。

民主集中製是我們黨的根本原則,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政治製度的根本組織原則。市場經濟雖屬於社會經濟範疇,但總是同一定的社會政治製度密切聯係著的。我國建立的市場經濟體製之所以需要而不是排斥民主集中製,是因為它是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是同社會主義基本製度聯係在一起的。社會主義的基本製度,主要是指以公有製和按勞分配為主體的經濟製度,也包含著以人民民主專政、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和共產黨的領導為主要特點的社會主義政治製度。由計劃經濟轉變為市場經濟,這是資源配置方式的轉變,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製度,而不是要根本改變社會主義製度。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我國政權的性質沒有變,人民代表大會製度沒有變,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也沒有變,因而作為黨和國家的領導製度和組織製度的民主集中製,不僅不能改變,而且應當更好地發揮這個組織優勢。

第二,建立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利於經濟生活的民主化,同時也要求加強和完善宏觀調控,這與民主集中製是相契合的,並行不悖的,可以相互促進的。

就是說,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但不會妨礙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製,相反,還為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製帶來了新的動力和活力。我們過去在實行民主集中製過程中,出現過離開民主講集中、民主太少等現象,其經濟根源就是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製。現在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然會促成經濟生活的民主化。比如構建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建立現代企業製度,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進行商品生產和交換的市場主體,必然會培育企業經營管理者和廣大職工的民主意識。再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健全有力的宏觀調控機製,實行宏觀調控的主體是中央政府,隻有有權威的中央政府才能有效地進行宏觀調控。這與民主集中製要求有一個強有力的中央領導核心是完全一致的。同時,市場經濟是法製經濟,注重用法製來規範秩序,這與健全民主集中製,實現民主集中製的製度化也是相吻合的。由此可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改革,有利於進一步實現政治生活民主化、製度化。反過來,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製,又有利於為市場經濟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政治環境。總之,完全可以把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製有機地結合起來,統一起來。

第三,要牢固地樹立民主集中製的全局觀念,又要尊重客觀經濟規律,按經濟規律辦事。

市場經濟有自己通行的規則,民主集中製也有自己的規則,兩者的功能和適用範圍並不相同,因而決不能相互混淆和互相替代。民主集中製也是統籌兼顧各種利益關係的準則。但它並不直接調整經濟關係和經濟利益,而是通過政治權力的配置,通過對重大問題的決策來調整利益關係。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它也不直接介入市場,調節市場中具體的利益關係。如果把民主集中製的原則直接用於市場,用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來調整各利益主體之間的關係,將會給經濟生活造成嚴重的紊亂和危害。市場經濟的規則是價格機製、供求機製和競爭機製。按照價值規律的要求,市場經濟運行的最基本的規則,就是等價交換,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實現同等價值量的交換。在這裏,決不能實行少數服從多數。可見,民主集中製盡管與市場經濟緊密相連,卻又不能取代市場經濟本身固有的運行規則。因此,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必須牢固地樹立民主集中製的全局觀念,同時又必須尊重客觀經濟規律,把堅持民主集中製和經濟規律辦事有機地統一起來。

89.怎樣理解“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

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是因為每個黨員都是黨的一分子,隻有個人服從組織,黨才能形成統一的整體。如果黨員可以隨心所欲地對待黨組織的決議、決定,不遵守黨的紀律,那麽,黨也就喪失了戰鬥力。同時,在黨的政治生活中,一般來說,黨組織的決定反映和集中了大多數黨員的要求和意見,服從組織決定,就是服從正確或比較正確的意見。在某些時候,也會發生黨員個人的意見和黨組織的意見不一致,一時難以辨明哪個正確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維護黨組織的集中統一,同樣要求黨員個人在行動上必須服從組織決定。黨允許黨員保留個人意見,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這樣既可以保持黨在行動上的統一,又可以防止壓製黨員的正確意見。

90.怎樣理解“少數服從多數”?

個人服從組織,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都在一定範圍和一定意義上體現了少數服從多數。在黨的組織討論決定問題時,由於個人了解的情況不同,考慮問題的角度不一樣,大家的意見可能不完全一致,這是正常現象。但是,全體黨員最終必須執行一種決定,而不允許對同一個問題同時執行幾種不同的決定。為此,就要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及時作出決定,統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動。少數人在自己的意見被否決之後,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見,但必須承認和執行多數人所通過的決定,在行動上不得有任何反對的表示。即使有時少數人的意見是正確的,也應在執行多數人的意見的前提下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和正常的程序進行解釋,使多數人認識和接受正確的意見,這才能既保留不同意見,又保持黨的組織統一和行動一致。

91.怎樣理解“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

下級組織與上級組織是被領導與領導的關係。黨的下級組織對於上級組織的指示、決定,必須堅決地貫徹執行,做到令行禁止,決不允許對上級的指示搞實用主義,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不執行。同時,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也是服從多數人的意見。因為下級組織和上級組織的意見雖然都是黨員意見的集中和反映,但上級組織所集中和反映黨員意見的範圍比下級組織要大,而且上級組織通常了解情況較多,分析問題更全麵,處理和決定問題也比下級組織有更大的準確性。如果上級的指示和決議不適合當地的情況,可以向上級提出意見,但必須在上級組織同意後才能加以調整或改變。如果遇到緊急情況,下級組織來不及請示上級組織而又必須馬上作出決定,可以邊行動邊報告,或事後報告請求批準。在某些時候,執行上級組織的決定,也可能不完全有利於下級組織,但從長遠和全局利益來看,有利於黨的整體,因此必須服從上級黨組織。

92.怎樣理解“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我們黨是由中央到地方的各級黨組織按照一定的原則組織起來的整體。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由它產生的黨的中央委員會。黨的中央委員會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它是全黨利益和意誌的集中代表者,又是率領全黨行動的最高權威。有關全國性的重大方針政策問題,隻有黨中央有權作出決定,各部門、各地方的黨組織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議,而無權作出決定或向外發表與中央不一致的主張。全黨服從中央,黨才能履行自己的職責,維護整體的利益。因此,黨的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服從黨的中央委員會,緊密地團結在黨中央周圍,同黨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動上保持高度一致。

93.怎樣理解民主與集中的關係?

民主集中製是民主和集中的辯證統一。民主和集中,二者既相互矛盾,相互製約,又相互依存,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首先,民主是集中的基礎。沒有民主就沒有集中。隻有充分發揚黨內民主,讓各種意見和方案都講出來,才能進行比較和鑒別,把最好的意見和方案吸收到決策中,製定出正確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從而實現黨內的正確的集中。集中離開了民主這個前提和基礎,就會變成獨斷專行,形成的決議和決定會帶有許多主觀主義的因素、給工作造成失誤,挫傷黨內外群眾的積極性。

其次,集中是民主的指

導和歸宿。沒有正確集中的指導,就沒有真正的民主。因為沒有集中的指導,民主不會有正確的方向,沒有集中,黨就會處於一盤散沙的狀態,黨的一切活動都無法進行;黨章明確規定的黨員民主權利就可能遭到破壞,行使民主權利也就成了一句空話;黨的正確決策就不可能成為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統一意誌,更談不上貫徹執行的問題。可見,集中是民主自身的要求,是實行民主的保證和指導。此外,發展黨內民主,目的之一在於調動廣大黨員積極性,使黨作出正確的決策並得到貫徹執行,以實現黨的目標。從這一點上說,集中又是民主的歸宿。

上述兩個方麵都表明,在民主集中製中,民主和集中是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的。可以這樣說,民主的過程就是集中的過程,沒有集中也就沒有民主。當然,民主作為基礎和前提,必須決定、製約集中,並通過集中來反映自己的存在;而集中作為結果,隻能服從民主,接受民主的製約,並體現民主的要求。這是由民主和集中的不同功能決定的。

94.為什麽要維護中央的權威?

維護中央權威,是順利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必然要求。改革是一項複雜的社會係統工程,需要精心設計和統一指揮。改革中必然要進行方方麵麵的利益調整,改革每走一步,都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對於地區之間、部門之間、地區與部門之間,國家、集體、個人之間利益的調整,沒有中央的權威是無法實現的。正如鄧小平同誌講的:改革要成功,就必須有領導有秩序地進行。沒有這一條,就亂哄哄,各行其是,怎麽行呢?不能搞“你有政策我有對策”,不能搞違背中央政策的“對策”,這話講了幾年了。黨中央、國務院沒有權威,局勢就控製不住。我們要定一個方針,就是要在中央統一領導下深化改革。

維護中央權威,是解決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實現社會全麵進步的根本保證。鄧小平同誌曾非常深刻地指出,沿海地區要加快對外開放,使這個擁有兩億人口的廣大地帶較快地先發展起來,從而帶動內地更好地發展,這是一個事關大局的問題。內地要顧全這個大局。反過來,發展到一定的時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來幫助內地發展,這也是個大局。那時沿海也要服從這個大局。這一切,如果沒有中央的權威,就辦不到。誰能統一?就是黨中央、國務院。

維護中央權威,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實現黨的正確領導的關鍵。中央的權威來自於民主基礎上的正確集中,依靠各級黨組織、全體黨員和廣大人民群眾來維護。黨章規定,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四個服從”,是對我們黨內生活秩序的總概括,是正確處理黨內各種關係的基本準則。“四個服從”,最重要的是全黨服從中央,這是維護黨的領導權威的集中體現,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關鍵。如果沒有中央的權威,全黨就不可能有統一意誌和統一行動,就會成為一盤散沙。

我們黨的曆史表明,必須有一個在實踐中形成的中央領導集體,如果沒有這個領導集體,黨的事業就不能勝利。黨的十八大深刻總結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全黨同誌共同奮鬥的實踐經驗,確立了向新世紀新階段繼續前進的奮鬥目標和行動綱領,同時產生了新的中央領導機構。我們要自覺維護以習近平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集體的權威,這是保證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把社會主義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全麵推向新勝利的必然要求,是全黨和全國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

95.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製應主要做好哪些工作?

我們黨的民主集中製,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製度。這個製度正確規範了黨內政治生活及處理黨內關係的基本準則,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和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和組織建設中的運用。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製,主要應從三個方麵努力:

第一,進一步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疏通和拓寬黨內民主渠道,充分發揮全黨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發揚黨內民主以實現黨的綱領為目的,以引導、保護、發揮黨員的積極性為出發點,緊密結合黨組織的職能和黨員的義務、權利而展開。要多層次、多方麵、多途徑地發揚黨內民主,並通過建立各項具體製度,使之規範化、製度化。要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保障黨員的知情權,重大問題黨內先討論,讓黨員早知道。保障黨員的參與權,建立和健全民主討論、民主議事等製度,使黨員了解、參與黨內事務。保障黨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改進和完善黨內選舉製度,使選舉人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願。保障黨員的監督權,普遍建立對領導幹部的民主評議、民主監督製度。

第二,維護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習近平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貫徹執行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確保中央政令暢通。

我國是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國家,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麵對艱巨複雜的改革和建設任務,如果沒有黨的高度集中統一領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事業就不可能取得成功,國家的統一、民族的團結、社會的穩定也不會有保障。維護中央權威,是堅持民主集中製的一個重大問題,是全黨和全國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全黨要緊密團結在黨中央周圍,把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全麵推向新勝利。維護中央的權威,就要保證中央的政令暢通,保證全黨行動的一致,保證黨的決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貫徹執行。每個黨員、黨的幹部都必須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任何重大問題在正式作出決定之前,都可以而且應當允許發表不同意見,展開充分討論。對於中央已經作出決定的重大理論和政策,絕對不允許在報刊、廣播等公開宣傳中發表同中央決定相反的言論。維護中央的權威,就要正確處理局部與全局的關係,局部服從全局。各地、各部門都要樹立全局觀念,在大局下行動,把貫徹中央精神與本地、本部門的實際相結合,與對全國人民負責相統一,反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維護中央的權威,就要在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職責和權限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兩個積極性。

第三,完善黨的代表大會製度,健全各級黨委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製度,更好地發揮地方黨委在同級各種組織中的領導核心作用。

黨的代表大會製度是黨的民主集中製的一項基本製度。黨的各級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委員會是黨的領導機關。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黨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的產生,要體現選舉人的意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要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嚴格執行條例規定的黨委會及其常委會的職責範圍、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健全黨委製,首先是堅持集體領導。凡是涉及方針政策的大事,全局性的問題,重要幹部的推薦、任免和獎懲,都要由中央或地方黨委集體決定。重大問題的決定,要充分醞釀、協商和討論,並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表決對集體的決定,任何個人無權改變,個人或少數人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但必須無條件服從,並在行動上積極執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二者不可偏廢。要提倡領導幹部敢於負責的精神,反對遇事推諉、互相扯皮和無人負責。地方黨委製度是我們黨執政治國的重要組織製度,完善這項製度是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方麵。地方黨委是本地區的領導核心,對本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各方麵工作實行全麵領導,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要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黨要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保證國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機關,經濟、文化組織和人民團體積極主動地、獨立負責地、協調一致地工作。

96.怎樣理解黨章中關於“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

這“十六字”原則的四個方麵,互相聯係,構成一個完整嚴密的科學體係。這是新時期黨委領導工作新經驗的科學總結,它深刻揭示了黨的領導工作的客觀規律,反映了新形勢下加強黨委建設的內在需求,進一步豐富了馬克思主義民主集中製的理論,為實現黨委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指明了方向。“集體領導”是民主集中製原則的精髓,體現了黨委製的實質,是黨委領導的最高原則。“民主集中”是相輔相成、內在統一的。沒有民主,就沒有正確的集中。沒有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不能形成全黨的統一意誌。“個別醞釀”是民主集中製的必要過程。十四屆四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建設幾個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重大問題的決定,要充分醞釀、協商和討論”。“會議決定”是黨委集體決策的必經程序。對重大問題,在充分醞釀、協商和討論的基礎上,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表決,作出決定。會議決定直接關係到決策的正確與否和質量高低,也是決策科學化、規範化的關鍵環節。

把“十六字”原則寫進黨章,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第一,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的領導作風建設,不斷提高黨委的領導水平和決策水平。

在新世紀新階段,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遇到的問題越來越多,也越來越複雜,要保證各種問題能夠得到及時、正確的解決,保證黨和國家的各項事業健康而順利地發展,各級黨委更要加強集體領導,實行民主決策,最大程度地集中“一班人”的智慧,充分發揮大家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黨章把“十六字”原則作為黨委內部議事和決策的基本製度確定下來,有利於加強黨的領導作風建設,不斷改進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特別是對那些新擔任黨委領導職務的同誌養成民主作風、提高領導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有利於不斷健全和完善黨委工作製度,推進黨委內部議事和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規範化。

具體地說,這“十六字”原則既有原則和紀律,又有方法和程序,既重視民主的形式,又重視民主的內容,把協商民主同程序民主統一起來,把個別和一般統一起來,構成了科學決策的嚴密體係,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隻要堅持按照這“十六字”原則去做,就可以從決策層麵保證黨的各項工作的成功。

第三,有利於促進整個國家的民主政治建設,為順利完成改革發展穩定的繁重任務提供製度保障。

“十六字”原則關鍵是決策的民主化。各級黨委帶頭堅持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並不斷積累成功的經驗,必將帶動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在領導活動中充分發揚民主,從而推動整個社會的民主政治建設。現代國際政黨政治的實踐表明,一個執政黨是否民主,是否按科學程序決策,直接影響到執政黨的形象和威望,影響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全局。各級黨委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的大局出發,努力做好各種具體的利益關係和人民內部矛盾的協調和整合工作,在對各種重要問題進行決策時,一定要慎之又慎,嚴格按規則決策,按程序決策,努力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的決策機製,並不斷提高決策的透明度。各級黨委堅持嚴格按照“十六字”原則對重大問題進行決策,民主集中製就會得到更好的貫徹落實,從而為順利推進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製度保證。

97.黨員有重大問題尚未審查清楚,能否被提名為代表候選人?

黨員因重大問題接受黨組織審查期間,不宜被提名為代表候選人。這是因為,選舉出席黨代表大會的代表,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情。代表候選人除必須具有黨章規定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外,在政治立場、思想品德、工作成績等各方麵應當是好的,為廣大黨員所信賴的。黨員涉嫌重大

問題,在沒有審查清楚以前,無法對其作出正確結論,故不宜被提名為代表候選人。

98.黨的基層組織召開黨員代表大會時,上級黨組織是否可以指定某些黨員作代表候選人?

根據黨章和有關規定精神,黨的基層組織召開黨員代表大會時上級黨組織不能指定某些黨員作代表候選人。

99.為什麽選舉前要向選舉人介紹候選人情況?介紹情況應注意哪些問題?

黨章規定,選舉人有了解候選人情況的權利。選舉前實事求是地向選舉人介紹候選人的情況,是選舉單位的黨組織或黨代表大會主席團的重要職責,也是切實保障選舉人能充分行使民主權利,搞好黨內選舉的重要一環。候選人的簡曆、工作實績和主要缺點等,是選舉人在選舉中進行選擇的基本依據。隻有在選舉前認真負責地向選舉人介紹候選人的各方麵情況,使選舉人真正了解候選人,選舉人才能在投票時擇優選舉,避免盲目投票;才能有效地防止選舉走形式,真正體現選舉人的意誌。在介紹候選人情況時,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僅要重點介紹候選人的優點、長處和工作成績等,同時也要如實地指出候選人的不足和缺點,使情況介紹能反映每個候選人的特點。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介紹候選人的情況時,不能對選舉或不選舉某個候選人進行暗示,更不能借介紹候選人情況之機搞“保證”選舉。

介紹候選人情況,除了由選舉單位黨組織或黨代表大會主席團對候選人的情況進行書麵介紹以外,近年來,一些地方和單位在實踐中采取了多種方式,有的由候選人所在的黨組織出麵介紹;有的根據選舉人的要求,由大會主席團組織候選人與選舉人見麵,由候選人作自我介紹,回答選舉人提出的問題。除了要堅持由選舉單位黨組織或黨代表大會主席團對候選人的情況進行介紹以外,在實際工作中還需采用什麽方式介紹候選人的情況,可由黨組織根據選舉人的要求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

100.怎樣認識黨的選舉製度?

黨內選舉製度是黨的生活的一項重要的民主形式,是選舉黨的各級領導機構成員和各級黨代表大會代表時應遵循的各項原則、製度和程序的總稱。黨章規定: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的產生,要體現選舉人的意誌。選舉采取無記名的投票方式。

黨內選舉製度的實施,應遵循三項原則:

(1)選舉權必須具有普遍性。在我們黨內,凡正式黨員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權是每個黨員所享有的權利。

(2)選舉權的平等性。黨章規定正式黨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不受性別、年齡、民族、文化程度、經濟條件的限製,都隻有一個投票權,任何人不能特殊。

(3)直接選舉與間接選舉並用。直接選舉就是黨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黨員群眾直接選舉產生。間接選舉是上級代表大會的代表由下級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黨的各級委員會由黨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黨的選舉製度的主要內容包括:確定選舉資格的製度;行使選舉權無差別的製度;候選人的資格產生程序及其競爭的製度;關於選舉組織和程序的製度;黨員和選舉產生的代表相互關係的製度。選舉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1)預選,在正式選舉前對候選人進行一次選舉。預選時應進行差額選舉,候選人應多於應選人的20%左右。根據預選結果確定正式候選人名單,經主席團審議、各代表團討論通過後,進行正式選舉。

(2)直接選舉,召開黨員大會,由黨員投票選舉產生黨的基層委員會。直接選舉一般應實行差額選舉,選舉前醞釀和確定候選人。

(3)間接選舉,不是由黨員而是由黨員選出的代表進行投票選舉。

(4)等額選舉,是候選人名額和應選人名額相等的一種選舉形式。

(5)差額選舉,是候選人數多於應選人數的一種選舉形式。實行差額選舉可以使選舉人有所選擇,把自己認為最滿意的人選為代表或選進領導機構。這種選舉形式,能更好地體現選舉人的意誌,保障黨員行使黨章規定的選舉權。

選舉的各個環節都應充分發揚民主,真正體現選舉人的意誌。候選人的名單應由黨員或黨員代表通過醞釀討論並取得多數的同意方可提出。選舉人有了解候選人情況的權利,候選人的基本情況應向選舉人介紹清楚。選舉一律用無記名投票方式,不得強迫黨員必須選舉或不選舉某人,堅決反對和防止侵犯黨員的選舉權,使選舉流於形式。對於破壞選舉的行為,輕者給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以紀律處分。隻有這樣,才能確立起強有力的、有威信的領導班子,才能選出真正代表選舉人意誌的、有議事和參政能力的代表,才能真正體現選舉製度的優越性。

101.怎樣保障黨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保障黨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應注意幾點:

第一,要建立健全黨員大會或黨的代表大會製度,按期換屆選舉。

第二,要實事求是地向選舉人介紹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對選舉人提出的詢問要負責地答複。

第三,不得搞“保證”選舉。選舉人有權對候選人投讚成票或不讚成票,也可以棄權。選舉人不選已確定的候選人,另選他人或選自己,任何人不得幹涉。

第四,每個黨員或黨代表,應該正確對待自己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也應該尊重別人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尊重多數選舉人的意誌。

第五,有關的黨組織對於侵犯選舉人與被選舉人權利的行為,應嚴肅處理。

在選舉中如發現搞非組織活動,以及追查選票、虛報票數等違反黨章和有關黨內選舉條例行為的,要立即製止,嚴肅處理,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02.什麽叫預選?經預選產生候選人名單後,正式選舉時還要不要實行差額選舉?

預選,即在正式選舉之前,為確定候選人名單進行的預備性選舉。經差額預選產生候選人名單後,在正式選舉時一般可不再實行差額選舉。預選的主要目的是產生與應選名額相等的候選人,使正式選舉易於成功。如在預選中,得讚成票超過應到會(黨的基層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為實到會)有選舉權人數半數的被選舉人多於應選名額時,一般應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出與應選名額相等的候選人名單,正式選舉時不再實行差額選舉。必要時經黨員大會(黨代表大會)決定,也可以將得讚成票超過半數者都作為候選人,正式選舉時再實行差額選舉。

103.黨內選舉中哪些人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哪些人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根據黨章和黨內有關文件規定,在黨內選舉中,包括選舉黨組織領導成員和黨代表大會或黨代表會議代表,正式黨員(包括受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黨員)都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預備黨員、正在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另外,隻持有臨時組織關係即黨員證明信的黨員,在選舉時也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在黨的各級委員會的選舉中,候補委員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104.什麽是無記名投票?為什麽選舉要一律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

無記名投票是指采取投票的方式進行選舉或表決時,選舉人或表決人不必在選票或表決票上署自己姓名,並由本人親自將選票或表決票投入票箱的投票方式。

黨章規定,在黨內選舉中,選舉人有了解候選人情況、要求改變候選人、選舉或不選任何一個候選人或另選他人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可以使選舉人免除顧慮,充分表達自己的意願,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也可以有效地避免可能出現的某些違反黨內選舉規定的行為,保證選舉工作的順利進行。

105.黨的下級組織應當如何對待上級組織的決定?

第一,下級組織必須堅決執行上級組織的決定。下級組織不準向上級組織鬧獨立性,也不應該機械地、盲目地執行上級組織的決定,而應該從實際出發,創造性地執行上級組織的決定。下級組織如果認為上級組織的決定不符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可以請求改變;如果上級組織堅持原決定,下級組織必須執行,並不得公開發表不同意見。但有權向再上一級組織報告。

第二,下級組織必須切實履行自身的職責。黨的下級組織既要做到在重大問題上及時向上級組織請示匯報,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下級組織不能擅自決定本應由上級組織決定的問題,也不能事事依賴上級組織。黨的各級組織都應該提高領導水平和決策能力,特別是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

106.黨組織討論決定問題,是否必須進行表決?

黨章規定:“黨組織討論決定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重要問題,要進行表決。”這一規定,是針對有些黨組織在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對一些重要問題議而不決、延誤決策,以及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的不正常現象提出來的,目的是要充分發揚黨內民主,更好地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提高各級黨組織的工作效率和慎重決定重要問題的能力。但不是事無巨細,所有問題都要拿來表決,隻是在決定重要問題時,才用表決的方式。

107.怎樣理解黨員“不能個人決定重大問題”?

黨章規定:“任何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不能個人決定重大問題”, “不允許任何領導人實行個人專斷和把個人淩駕於組織之上。”黨章之所以這樣規定,是由我們黨的性質、任務和民主集中製的組織原則所決定的。如果在重大問題上以個人主張代替黨組織的主張,用個人決定代替黨組織的決定,就會產生個人專斷,甚至會把個人淩駕於黨組織之上,這是絕對不能容許的。

在工作和生活中,有時候會遇到某些意想不到的突如其來的情況和問題,例如嚴重自然災害、某些緊急事件、重大事故等,由於各種原因,黨組織還沒有作出決定,或者來不及作出決定,可是又必須采取果斷措施,提出解決辦法。在這種情況下,黨組織負責人可以也應該抱著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敢於和善於及時拿出主張和解決辦法。但是,事後一定要迅速向黨組織報告。

108.怎樣理解“黨的各級組織的報刊和其他宣傳工具,必須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

黨的各級組織的報刊和其他宣傳工具是黨的喉舌。新聞報刊、出版、廣播、電視是黨進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武器,在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加強黨和群眾聯係等方麵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黨的報刊和其他宣傳工具如果離開黨的領導,違犯黨的宣傳紀律,將會引起極大的思想混亂,給黨的事業造成損失。我們黨的曆史上曾經有過這方麵的嚴重教訓。正是為了從組織製度上、從黨的紀律上保證黨的報刊和其他宣傳工具真正成為黨的忠誠的喉舌,正確、有效地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黨章明確規定:“黨的各級組織的報刊和其他宣傳工具,必須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

正確地貫徹執行黨章的這一規定,各級黨組織的報刊和其他宣傳工具,一方麵要充分發揮自己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把宣傳工作搞得生動活潑,引人入勝;另一方麵,必須堅持黨性原則,受黨的紀律的約束,在思想上、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如果黨的報刊和其他宣傳部門的同誌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及本級黨組織的決定有不同意見,可以向上級黨組織直至黨中央提出,但不得公開發表同黨的主張不一致的意見。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視情節予以處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