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督察“落地”不“落空”

改革督察“落地”不“落空”

黨的十八大以來,新一輪改革大潮湧起。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對全麵深化改革進行了總部署、總動員,吹響了改革集合號;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開啟了全麵依法治國新時代,改革與法治相向而行、破立並舉、相得益彰;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以新發展理念布局“十三五”,在全麵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奏響了改革與發展的“雙重奏”;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對全麵從嚴治黨作出新部署,開啟了新形勢下黨的建設新征程。

改革是為了解決問題,而改革督察主要是解決改革本身的問題,把改革的“釘子”釘牢釘實,釘出成效。在中央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六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從督任務、督進度、督成效、察認識、察責任、察作風等六個方麵,係統論述改革督察工作的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為推進改革、狠抓落實指明了行動方向。這六個方麵聚焦改革工作重點和關鍵環節,說的就是要用好“改革督察”這個重要抓手。

回顧曆次中央深改組會議,在習近平總書記的一係列重要論述中,改革督察一直居於重要位置,加大督察工作力度是一以貫之的要求。從提出“嚴把改革督察關”,到強調“改革推進到哪裏、督察就跟進到哪裏”,從明確督察工作要“在是否解決了突出問題上下功夫”,到要求構建“上下貫通、橫向聯動的督察工作格局”……習近平總書記結合改革實踐、突出問題導向,強調發揮督察在打通關節、疏通堵點、提高質量中的作用。抓好改革督察,既是重要的改革方法論,又是深化改革的具體要求,是確保改革改有所進、改有所成的關鍵舉措。完善督察職能,必能促動複雜係統的改革在具體領域各個擊破,不斷提升改革穿透力,發揮由點及麵和串珠成線的作用,確保改革方向不偏離、改革任務不落空。

開展改革督察工作,要明確工作重點、盯住關鍵環節。第一,督就要督在實處。督任務,就是要督促地方和部門按照黨中央要求謀劃改革任務,既看方向準不準,又看任務實不實,是不是能夠結合實際,真正解決問題。督進度,就是要根據改革的階段性目標和時間表、路線圖,既督促改革方案及時出台、抓緊落實,又督察相關改革任務配套跟進,抓好進度統籌,加強政策銜接。督成效,就是要把改革舉措放到實踐中去檢驗,讓基層來評判,讓群眾來打分,看改革是否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是否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否給人民群眾帶來獲得感。第二,察就要察到要害。察認識,就是要看思想工作有沒有做深入,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有沒有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出發認識和理解改革、關心和支持改革,是不是自覺站在改革全局高度正確看待局部利益關係調整,形成推進改革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察責任,就是要看改革主體責任是不是劃分清楚,有沒有理解到位、落實到位,是不是做到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相互協作。察作風,就是要對照“三嚴三實”要求,督察各級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是不是堅持實事求是、求真務實,是不是以改革促進派、實幹家的標準要求自己,以嚴和實的作風謀劃改革、落實改革。

全麵深化改革是抓住機遇,搶占未來發展製高點。向前看,全麵深化改革是協調推進“四個全麵”戰略布局、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關鍵環節。改革,是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實踐,是與全麵依法治國齊頭並進的姊妹篇章,是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必由之路。改革貫穿“四個全麵”戰略布局各領域,既是驅動力、也是凝聚力,既是方法路徑、也是精神內核。改革揚帆,“中國號”巨輪才能向著中國夢破浪前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