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政黨及其當代新變化_一、政黨的含義

第一章

政黨及其當代新變化

世界是豐富多彩的,各國文明的多樣性,是人類社會的基本特征,也是人類文明進步的動力。應尊重各國的曆史文化、社會製度和發展模式,承認世界多樣性的現實。世界各種文明和社會製度,應長期共存,在競爭比較中取長補短,在求同存異中共同發展。世界的多樣性決定了世界文明的多樣性,而作為現代文明的重要體現形式的政黨政治,已有300多年曆史,它在人類文明曆史上成為一道絢爛的風景。政黨政治是複雜多樣的,比如同樣是兩黨製,在英國和美國其表現形式、運作方式也各不相同。我們研究政黨權威,要從政黨破題立在權威,這就意味著不研究政黨及政黨政治,我們對政黨權威的研究就無從談起。

一、政黨的含義

研究政黨與政黨有關的問題,必須首先弄明白政黨的含義,也就是概念問題。從詞源學的角度來看,“政黨”一詞在英語中表示為party,在法文中為parti,德文是partei,西班牙語是partido,俄語為Jiap,其實都來自於拉丁語中的pars,原意是“部分”。最早把西方語係中的表示政黨的詞匯翻譯成漢語中政黨的不是中國人而是日本人。在明治維新時期,日本開始學習西方文化時,日本的學者把德語中“partei”由漢字翻譯過來,後為中國的書刊所接受,並開始使用。19世紀末,“政黨”一詞在中國才開始廣泛流行與傳播開來。

原意為“部分”的政黨作為一種政治組織形式又有什麽樣的含義呢?自從政黨出現以來,學者們對政黨就進行了各種各樣的闡釋。

西方學者柏克認為:“政黨乃為基於大家所一致同意的某些特定主義,以共同奮鬥來促進

國家利益而結合的人們的團體。”

魏爾克:“政黨為一個對於公共問題具有相當理想之選民所組成的團體,彼等企圖透過各種公職之提名與選舉,以實現其共同的理想。”

穆爾斯:“政黨乃一社會組織,其結構有繁有簡,其最簡單之結構,乃由具有共同理想與主義所結合而成之單一團體所組成;其複雜之結構,則係由兩個以上之類似團體所組成,並以共同之政策為細節,故能團結在一起。”

中國台灣地區學者對政黨涵義也提出了自己的理解:

葛永光:“政黨的主要任務就是參選,凡是能在選舉中提供政黨標簽給候選人參選團體,就是政黨。——從不參選的政黨不能稱作政黨。”

張金鑒對政黨下的定義為:“政黨就是一部分人以集體的努力奮鬥,去爭取民眾、控製政府藉以實現其共同的主張時,依誌願結合成功的一種有組織、有紀律的政治團體”。

談子民對政黨的界說是:“政黨乃一部分國民依據其自願,所組成的政治團體,彼等欲以其共同的智慧的努力,透過各種公職候選人之提名與選舉,掠取政府權力,以實現其共同之政治理想與主張,並促進國家利益。”

馬克思主義的經典作家,雖然並沒有直接對政黨下一個完整的定義,但是他們從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的角度對政黨做出了自己的理解。馬克思主義認為:“資本主義的發展及其大工業生產,不僅造就了龐大的資產階級,同時也造就了與其尖銳對立的日益強大的無產階級,這是無產階級政黨產生的全部政治曆史基礎。”恩格斯指出:“這些經濟事實形成了現代階級對立所由產生的基礎;這些階級對立,在它們因大工業而得到充分發展的國家裏,因而特別是在英國,又是

政黨形成的基礎,黨派鬥爭的基礎,因而也是全部政治曆史的基礎。”

列寧在著作中直接闡述了政黨的階級實質:“群眾是劃分為階級的;隻有把一般並不按照社會生產地位區分的絕大多數人同那些在社會生產中占有特殊地位的集團對立時,才可以把群眾和階級對立起來;在多數情況下,至少在現代的文明國家內,階級通常是由政黨來領導的,政黨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響、最有經驗、被選出擔任最重要職務而稱為領袖的人們所組成的比較穩定的集團來主持的。”

列寧認為:“在以階級劃分為基礎的社會中,敵對階級之間的鬥爭在一定的發展階段上勢必變成政治鬥爭。各階級政治鬥爭的最嚴整、最完全和最明顯的表現就是各政黨的鬥爭。”毛澤東在其著中也曾經提出過政黨是一種政治社會,黨是階級的組織。這是和馬克思、恩格斯、列寧類似的觀點。

從以上所陳述的三派觀點可以看出,西方學者代表資產階級的利益,著眼於政黨活動和發揮作用的現實,偏重於政黨的外部特征,未能指示出政黨的本質特征——階級性,否認了政黨與階級的密切關係,顯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由於我國台灣地區實行的是資本主義的政治製度,所以他們的學者對政黨的定義與西方學者定義是大同小異,如出一轍,並無新意。而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顯然對政黨有比較詳細的論述,並直接參與創造無產階級政黨的實踐,但他們並沒有給政黨下一個科學的規範的定義。我們是共產黨執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以實現共產主義為自己的最高理想,我們把馬克思列寧主義作為黨長期的指導思想。以此為依據我們將政黨定義為政黨是代表特定階級、階層或集團的利益,以執政或參政為手段借以實現其政治綱領的政治組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