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群體心理_第二章 群體的感情和道德觀

第二章 群體的感情和道德觀

提要:1.群體的衝動、多變和急躁。所有刺激因素都對群體有支配作用,並且它的反應會不停地發生變化/群體不會深思熟慮/種族的影響。2.群體輕信而易受暗示。群體受暗示的左右/它把頭腦中產生的幻覺當作現實/為何這些幻覺對組成群體的所有個人都是一樣的/群體中有教養的人和無知的人沒有區別/群體中的個人受幻覺支配的實例/史學著作的價值微乎其微。3.群體情緒的誇張與單純。群體不允許懷疑和不確定/它們在感情總是走極端。4.群體的偏執、專橫和保守。這些感情的原由/群體麵對強權卑恭屈膝/一時的革命本能不妨礙他們極端保守/對變化和進步的本能敵視。5.群體的道德。群體的道德可以比個人高尚或低劣/解釋與實例/群體很少被利益的考慮所左右/群體的道德淨化作用。

在概括地說明了群體的主要特點之後,還要對這些特點的細節進行研究。

應當指出,群體的某些特點,如衝動、急燥、缺乏理性、沒有判斷力和批判精神、誇大感情等等,幾乎總是可以在低級進化形態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婦女、野蠻人和兒童。不過這一點我隻是順便說說,對它的論證不在本書的範圍之內。再說,這對於熟悉原始人心理的人沒什麽用處,也很難讓對此事一無所知的人相信。

現在我就按部就班地討論一下可以在大多數群體中看到的不同特點。

1.群體的衝動、易變和急躁

我們在研究群體的基本特點時曾說,它幾乎完全受著無意識動機的支配。它的行為主要不是受大腦,而是受脊椎神經的影響。在這個方麵,群體與原始人非常相似。就表現而言,他們的行動可以十分完美,然而,這些行為並不受大腦的支配,個人是按照他所受到的刺激因素決定自己的行動。所有刺激因素都對群體有控製作用,並且它的反應會不停地發生變化。群體是刺激因素的奴隸。孤立的個人就像群體中的個人一樣,也會受刺激因素的影響,但是他的大腦會向他表明,受衝動的擺布是不足取的,因此他會約束自己不受擺布。這個道理可以用心理學語言表述如下:孤立的個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應行為的能力,群體則缺乏這種能力。

根據讓群體產生興奮的原因,它們所服從的各種衝動可以是豪爽的或殘忍的、勇猛的或懦弱的,但是這種衝動總是極為強烈,因此個人利益,甚至保存生命的利益,也難以控製它們。刺激群體的因素多種多樣,群體總是屈從於這些刺激,因此群體也極為多變。這解釋了我們為什麽會看到,群體可以轉瞬之間就從最血腥的狂熱變成最極端的寬宏大量和英雄主義。群體很容易做出劊子手的舉動,同樣也很容易慷慨赴義。正是群體,為每一種信仰的勝利而不惜血流成河。若想了解群體在這方麵能做出什麽事情,不必回顧英雄主義時代。它們在起義中從不吝惜自己的生命,就在不久以前,一位突然名聲大噪的將軍,可以輕而易舉地找到上萬人,隻要他一聲令下,他們就會為他的事業犧牲性命。

因此,群體根本不會做任何預先策劃。他們可以先後被最矛盾的情感所激發,但是他們又總是受當前刺激因素的影響。他們就像被風暴卷起的樹葉,向著每個方向飛舞,然後又落在地上。下麵我們研究革命群體時,會舉出一些他們感情多變的事例。

群體的這種易變性使它們難以統治,當公共權力落到它們手裏時尤其如此。一旦日常生活中各種必要的事情不再對生活構成看不見的約束,民主便幾乎不可能持續很久了。此外,群體雖然有著各種狂亂的願望,它們卻不能持久。群體沒有能力做任何長遠的打算或思考。

群體不僅衝動而多變。就像野蠻人一樣,它不準備承認,在自己的願望和這種願望的實現之間會出現任何障礙,它沒有能力理解這種中間障礙,因為數量上的強大使它感到自己勢不可擋。對於群體中的個人來說,不可能的概念消失了。孤立的個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時,他不能焚燒宮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這樣做的誘惑,他也很容易抵製這種誘惑。但是在成為群體的一員時,他就會意識到人數賦予他的力量,這足以讓他生出殺人劫掠的念頭,並且會立刻屈從於這種誘惑。出乎預料的障礙會被狂暴地摧毀。人類的機體的確能夠產生大量狂熱的激情,因此可以說,願望受阻的群體所形成的正常狀態,也就是這種激憤狀態。

種族的基本特點是我們產生一切情感的不變來源,它也總是會對群體的急躁、它們的衝動和多變產生影響,正像它會影響到我們所研究的一切大眾感情一樣。所有的群體無疑總是急躁而衝動的,但程度卻大不相同。例如拉丁民族的群體和英國人的群體就有十分顯著的差別。最近法國曆史中的事件為這一點提供了生動的說明。25年前,僅僅是一份據說某位大使受到侮辱的電報被公之於眾,就足以觸犯眾怒,結果是立刻引起了一場可怕的戰爭。幾年後,關於諒山一次無足輕重的失敗的電文,再次激起人們的怒火,由此導致政府立刻跨台。就在同時,英國在遠征喀土穆時遭受的一次非常嚴重的失敗,卻隻在英國引起了輕微的情緒,甚至大臣都未被解職。任何地方的群體都有些女人氣,拉丁族裔的群體則女人氣最多,凡是贏得他們信賴的人,命運會立刻為之大變。但是這樣做,無一例外地等於在懸崖邊上散步,不定哪天必會跌入深淵。

2.群體的易受暗示和輕信

我們在定義群體時說過,它的一個普遍特征是極易受人暗示,我們還指出了在一切人類集體中暗示的傳染性所能達到的程度;這個事實解釋了群體感情向某個方向的迅速轉變。不管人們認為這一點多麽無足輕重,群體通常總是處在一種期待注意的狀態中,因此很容易受人暗示。最初的提示,通過相互傳染的過程,會很快進入群體中所有人的頭腦,群體感情的一致傾向會立刻變成一個既成事實。

正如所有處在暗示影響下的個人所示,進入大腦的念頭很容易變成行動。無論這種行動是縱火焚燒宮殿還是自我犧牲,群體都會在所不辭。一切都取決於刺激因素的性質,而不再像孤立的個人那樣,取決於受到暗示的行動與全部理由之間的關係,後者可能與采取這種行動極為對立。

於是,群體永遠漫遊在無意識的領地,會隨時聽命於一切暗示,表現出對理性的影響無動於衷的生物所特有的激情,它們失去了一切批判能力,除了極端輕信外再無別的可能。在群體中間,不可能的事不可能存在,要想對那種編造和傳播子虛烏有的神話和故事的能力有所理解,必須牢牢地記住這一點。

一些可以輕易在群體中流傳的神話所以能夠產生,不僅是因為他們極端輕信。這也是事件在人群的想象中經過了奇妙曲解之後造成的後果。在群體眾目睽睽之下發生的最簡單的事情,不久就會變得麵目全非。群體是用形象來思維的,而形象本身又會立刻引起與它毫無邏輯關係的一係列形象。我們隻要想一下,有時我們會因為在頭腦中想到的任何事實而產生一連串幻覺,就很容易理解這種狀態。我們的理性告訴我們,它們之間沒有任何關係。但是群體對這個事實卻視若無睹,把歪曲性的想象力所引起的幻覺和真實事件混為一談。群體很少對主觀和客觀加以區分。它把頭腦中產生的景象也當作現實,盡管這個景象同觀察到的事實幾乎總是隻有微乎其微的關係。

群體對自己看到的事件進行歪曲的方式,好像既多且雜,各不相同,因為組成群體的個人有著非常不同的傾向。但是情況並非如此。作為相互傳染的結果,受到的歪曲是一樣的,在群體的所有個人中間表現出同樣的狀態。

群體中的某個人對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傳染性暗示過程的起點。耶路撒冷牆上的聖喬治出現在所有十字軍官兵麵前之前,在場的人中肯定有個人首先感覺到了他的存在。在暗示和相互傳染的推動下,一個人編造的奇跡,立刻就會被所有的人接受。

曆史中經常出現的這種集體幻覺的機製曆來如此。這種幻覺似乎具備一切公認的真實性特點,因為它是被成千上萬人觀察到的現象。

若想反駁以上所言,沒有必要考慮組成群體的個人的智力品質。這種品質無足輕重。從他們成為群體一員之日始,博學之士便和白癡一起失去了觀察能力。

這個論點似乎說不太通。如想消除人們的疑慮,必須研究大量的曆史事實,即使寫下好幾本書,也不足以達到這個目的。

但是我不想讓讀者覺得這是些沒有得到證實的主張。因此我要為它舉出幾個實例,它們都是從可以引用的無數事例中隨便挑出來的。

下麵是個最典型的實例,因為它來自使群體成為犧牲品的集體幻覺。這些群體中的個人,既有最無知的,也有最有學問的。一名海軍上尉朱利安·費利克斯在他的《海流》一書中偶爾提到了這件事,《科學雜誌》過去也曾加以引用。

護航艦“貝勒·波拉”號在外海遊弋,想尋找到在一場風暴中與它失散的巡洋艦“波索”號。當時正值陽光燦爛的大白天。值勤兵突然發出了有一艘遇難船隻的信號。船員們順著信號指出的方向望去,所有官兵都清楚地看到一隻載滿了人的木筏被發出遇難信號的船拖著。然而這不過是一種集體幻覺。德斯弗斯上將放下一條船去營救遇難士兵。在接近目標時,船上的官兵看到“有一大群活著的人,他們伸著手,能夠聽到許多混亂的聲音在哀號”。但是在到達目標時,

船上的人卻發現自己不過是找到了幾根長滿樹葉的樹枝,它們是從附近海岸漂過來的。在一目了然的事實麵前幻覺才消失了。

在這個事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們已經解釋過的集體幻覺的作用機製。一方麵,我們看到一個在期待中觀望的群體,另一方麵是值勤者發出海上有遇難船隻的信號這樣一個暗示。在相互傳染的過程中,這一暗示被當時的全體官兵所接受。

使眼前發生的事情遭到歪曲,真相被與它無關的幻覺所取代——群體中出現這種情況,不一定需要人數眾多。隻要幾個人聚集在一起就能形成一個群體,就算他們全是博學之士,在他們的專長之外同樣會表現出群體的所有特點。他們每個人所具有的觀察力和批判精神馬上就會消失。一位敏銳的心理學家達維先生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同這裏的問題有關的非常奇妙的例子,最近的《心理學年鑒》提到了這件事。達維先生把一群傑出的觀察家召集在一起,其中包括英國最著名的科學家之一華萊士先生。在讓他們審查了物體並根據自己的意願做上標記之後,他當著他們的麵演示格式化的精神現象:顯靈,並在石板上寫字等等。從這些傑出觀察家得到的報告全都同意,他們觀察到的現象隻能用超自然的手段獲得。他向他們表示,這不過是簡單的騙術造成的結果。

“達維先生的研究中最令人吃驚的特點”,這份文獻的作者說,“不是騙術本身的神奇,而是外行目擊者所提供的報告的極端虛弱。”他說,“顯然,甚至眾多目擊者也會列舉出一些完全錯誤的條件關係,但其結論是,假如他們的描述被認為是正確的,他們所描述的現象便不能用騙術來解釋。達維先生發明的方法非常簡單,人們對他竟敢采用這些方法不免感到吃驚。但是他具有支配群體大腦的能力,他能讓他們相信,他們看到了自己並沒有看到的事情。”這裏我們遇到的仍然是催眠師影響被催眠者的能力。可見,對於頭腦非常嚴謹,事先就要求其抱著懷疑態度的人,這種能力都可以發揮作用,它能輕易讓普通群體上當受騙,也就不足為怪了。

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在我寫下這些文字時,報紙上充斥著兩個小女孩在塞納河溺水身亡的報道。五六個目擊者言之鑿鑿地說,他們認出了這兩個孩子。所有的證詞如出一轍,不容預審法官再有任何懷疑。他簽署了死亡證明,但就在為孩子舉行葬禮時,一個偶然的事件使人們發現,本來以為死了的人仍然活著,並且她們和溺水而死的人沒有多少相似之處。就像前麵提到的事例一樣,第一個目擊者本人就是幻覺的犧牲品,他的證詞足以對其他目擊者產生影響。

在這類事情中,暗示的起點一般都是某個人多少有些模糊的記憶所產生的幻覺,在這一最初的幻覺得到肯定之後,就會引起相互傳染。如果第一個觀察者非常沒有主見,他相信自己已經辨認出的屍體,有時會呈現出——除了一切真實的相似處之外——一些特征,譬如一塊傷疤什麽的,或一些讓其他人產生同感的裝束上的細節。由此產生的同感會變成一個肯定過程的核心,它會征服理解力,窒息一切判斷力。觀察者這時看到的不再是客體本身,而是他頭腦中產生的幻像。在舊事重提的報紙所記錄的如下事例中,孩子的屍體竟被自己的母親認錯,由此可以得到解釋。從這種現象中,肯定能夠找到我剛才已指出其作用的兩種暗示。

另一個孩子認出了這個孩子,但他搞錯了。然後又開始了沒有根據的辨認過程。一件不同尋常的事發生了。在同學辨認屍體的第二天,一個婦女喊道:“天哪,那是我的孩子!”

她走近屍體,觀察他的衣服,又看看他額頭上的傷疤。“這肯定是我兒子,”她說,“他去年七月失蹤。他一定是被人拐走殺害了。”

這女人是福爾街的看門人,姓夏凡德雷。她的表弟也被叫了來。問到他時,他說:“那是小費利貝。”住在這條街上的好幾個人,也認出了在拉弗萊特找到的這孩子是費利貝·夏凡德雷,其中有孩子的同學,他所根據的是那孩子佩帶的一枚徽章。

但是,鄰居、表弟、同學和當媽的全搞錯了。六周後,那孩子的身份得到了確認。他是波爾多人,在那裏被人殺害,又被一夥人運到了巴黎。

應當指出,產生這種誤認的經常是婦女和兒童——即最沒有主見的人。他們也向我們表明,這種目擊者在法庭上會有什麽價值。尤其就兒童而言,絕不能拿他們的證詞當真。地方長官慣於說童言無忌。哪怕他們隻有一點基本的心理學修養,他們也會知道,事情恰恰相反,兒童一直就在撒謊。當然,這是一種無辜的謊言,但它仍然是謊言。正像經常發生的情況那樣,用孩子的證詞來決定被告的命運,還不如用扔錢幣的方式來得合理。

還是回到群體的觀察力這個問題上來吧。我們的結論是,他們的集體觀察極可能出錯,大多數時候它所表達的是在傳染過程中影響著同伴的個人幻覺。各種事實都證明,應當明智地認為群體的證詞極不可靠,它甚至能夠達到無以複加的程度。二十五年前的色當一役,有數千人參與了著名的騎兵進攻,但是麵對那些最為矛盾的目擊者證詞,根本不可能確定誰在指揮這場戰役。英國將軍沃爾斯利爵士在最近的一本書中證明,關於滑鐵盧戰役中一些最重要的事件,至今一直有人在犯下最嚴重的事實錯誤——這是一些由數百人證明過的事實。

這些事實向我們證明了群體的證詞價值何在。討論邏輯學的文章有無數證人的一致同意,因此屬於可以用來支持事實之準確性的最強有力的證明。然而我們的群體心理學知識告訴我們,在這個問題上,討論邏輯的文章需要重寫。受到最嚴重懷疑的事件,肯定是那些觀察者人數最多的事件。說一件事同時被數千個目擊者所證實,這通常也就是說真相與公認的記述相去甚遠。

從以上情況得出的明確結論是,隻能把史學著作當作純粹想象的產物。它們是對觀察有誤的事實所做的無根據的記述,並且混雜著一些對思考結果的解釋。寫這樣的東西完全是在虛擲光陰。假如曆史沒有給我們留下它的文學、藝術和不朽之作,我們對以往時代的真相便一無所知。那些在人類曆史上起過重大作用的偉人,如赫拉克利特、釋加牟尼或穆哈默德,我們擁有一句真實的記錄嗎?我們極可能一句也沒有。不過實事求是地說,他們的真實生平對我們無關緊要。我們想要知道的,是我們的偉人在大眾神話中呈現什麽形象。打動群體心靈的是神話中的英雄,而不是當時的真實英雄。

不幸的是,神話雖然被清楚地記錄在書中,它們本身卻無穩定性可言。隨著時光的流逝,尤其是由於種族的緣故,群體的想象力在不斷地改變著它們。《舊約全書》中嗜血成性的耶和華與聖德肋撒的愛的上帝有天壤之別,在中國受到崇拜的佛祖,與印度人所尊奉的佛祖亦無多少共同特點。

英雄的神話因為群體的想象力而改變,使英雄離我們而去,也無需數百年的時間。轉變有時就發生在幾年之內。我們在自己這個時代便看到,曆史上最了不起的偉人之一的神話,在不到50年間便改變了數次。在波旁家族的統治下,拿破侖成了田園派和自由主義的慈善家,一個卑賤者的朋友。在詩人眼裏,他注定會長期留存在鄉村人民的記憶之中。30年後,這個步態安詳的英雄又變成了一個嗜血成性的暴君,他在篡奪權力並毀滅了自由之後,僅僅為了滿足自己的野心,便讓300萬人命喪黃泉。如今我們看到這個神話又在發生變化。數千年之後,未來的博學之士麵對這些矛盾百出的記載,也許會對是否真有這位英雄表示懷疑,正像現在有些人懷疑釋加牟尼一樣。從他身上,他們隻會看到一個光彩照人的神話或一部赫拉克利特式傳奇的演變。對這種缺乏確定性的情況,他們無疑很容易心安理得,因為和今天的我們相比,他們更明白群體的特點和心理。他們知道,除了神話之外,曆史沒有多少保存其他記憶的能力。

3.群體情緒的誇張與單純

群體表現出來的感情不管是好是壞,其突出的特點就是極為簡單而誇張。在這方麵,就像許多其他方麵一樣,群體中的個人類似於原始人。因為不能做出細致的區分,他把事情視為一個整體,看不到它們的中間過渡狀態。群體情緒的誇張也受到另一個事實的強化,即不管什麽感情,一旦它表現出來,通過暗示和傳染過程而非常迅速地傳播,它所明確讚揚的目標就會力量大增。

群體情緒的簡單和誇張所造成的結果是,它全然不知懷疑和不確定性為何物。它就像女人一樣,一下子便會陷入極端。懷疑一說出口,立刻就會成為不容辯駁的證據。心生厭惡或有反對意見,如果是發生在孤立的個人身上,不會有什麽力量,若是群體中的個人,卻能立刻變成勃然大怒。

群體感情的狂暴,尤其是在異質的群體中間,又會因責任感的徹底消失而強化。意識到肯定不會受到懲罰——而且人數越多,這一點就越是肯定——以及因為人多勢眾而一時產生的力量感,會使群體表現出一些孤立的個人不可能有的情緒和行動。在群體中間,傻瓜、低能兒和心懷妒忌的人,擺脫了自己卑微無能的感覺,會感覺到一種殘忍、短暫但又巨大的力量。

不幸的是,群體的這種誇張傾向,常常作用於一些惡劣的感情。它們是原始人的本能隔代遺傳的殘留,孤立而負責的個人因為擔心受罰,不得不對它們有所約束。因此群體很容易幹出最惡劣的極端勾當。

不過,這並不意味

著群體沒有能力在巧妙的影響之下,表現出英雄主義、獻身精神或最崇高的美德。他們甚至比孤立的個人更能表現出這些品質。當我們研究群體的道德時,我們很快還有機會回到這個話題上來。

群體因為誇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隻會被極端感情所打動。希望感動群體的演說家,必須出言不遜,信誓旦旦。誇大其辭、言之鑿鑿、不斷重複,絕對不以說理的方式證明任何事情——這些都是公眾集會上的演說家慣用的論說技巧。

進一步說,對於他們自己的英雄的感情,群體也會做出類似的誇張。英雄所表現出來的品質和美德,肯定總是被群體誇大。早就有人正確地指出,觀眾會要求舞台上的英雄具有現實生活中不可能存在的勇氣、道德和美好品質。

在劇場裏觀察事物的特殊立場,早就有人正確認識到了它的重要性。這種立場毫無疑問是存在的,但是它的原則與常識和邏輯基本上毫無相同之處。打動觀眾的藝術當然品味低下,不過這也需要特殊的才能。通過閱讀劇本來解釋一出戲的成功,往往是不可能的。劇院經理在接受一部戲時,他們自己通常並不知道它能否取得成功。因為如果想對這事做出判斷,他們必須能夠把自己變成觀眾。

這裏我們又一次可以做出更廣泛的解釋。我們會說明種族因素的壓倒性影響。一部在某國掀起熱情的歌劇,在另一國卻未獲成功,或隻取得了部分的或平常的成功,是因為它沒有產生能夠作用於另一些公眾的影響力。

我沒有必要再補充說,群體的誇張傾向隻作用於感情,對智力不起任何作用。我已經表明,個人一旦成為群體的一員,他的智力立刻會大大下降。一位有學問的官員塔爾德先生,在研究群體犯罪時也證實了這一點。群體僅僅能夠把感情提升到極高和——或相反——極低的境界。

4.群體的偏執、專橫和保守

群體隻知道簡單而極端的感情;提供給他們的各種意見、想法和信念,他們或者全盤接受,或者一概拒絕;將其視為絕對真理或絕對謬論。用暗示的辦法加以誘導而不是做出合理解釋的信念,曆來都是如此。與宗教信仰有關的偏執及其對人們的頭腦實行的專製統治,早就為大家所知。

對何為真理何為謬誤總是心存懷疑,另一方麵,又清楚地意識到自己的強大,群體便給自己的理想和偏執賦予了專橫的性質。個人可以接受矛盾,進行討論,群體是絕對不會這樣做的。在公眾集會上,演說者哪怕做出最輕微的反駁,立刻就會招來怒吼和粗野的叫罵。在一片噓聲和驅逐聲中,演說者很快就會敗下陣來。當然,假如現場缺少當權者的代表這種約束性因素,反駁者往往會被打死。

專橫和偏執是一切類型的群體的共性,但是其強度各有不同。在這個方麵,支配著人們感情和思想的基本的種族觀念,會一再表現出來。尤其在拉丁民族的群體中,可以看到專橫和偏執能夠發展到無以複加的地步。事實上,這兩種態度在拉丁民族的群體中的發展,已經徹底破壞了盎格魯·薩克遜人所具有的那種強烈的個人獨立感情。拉丁民族的群體隻關心他們所屬宗派的集體獨立性,他們對獨立有獨特的見解,認為必須讓那些與他們意見相左的人立刻強烈反對自己的信念。在各拉丁民族中間,自宗教法庭時代以來,各個時期的雅各賓黨人,對自由從未能夠有另一種理解。

專橫和偏執是群體有著明確認識的感情,他們很容易產生這種感情,而且隻要有人在他們中間煽動起這種情緒,他們隨時都會將其付諸實踐。群體對強權俯首貼耳,卻很少為仁慈心腸所動,他們認為那不過是軟弱可欺的另一種形式。他們的同情心從不聽命於作風溫和的主子,而是隻向嚴厲欺壓他們的暴君低頭。他們總是為這種人塑起最壯觀的雕像。不錯,他們喜歡踐踏被他們剝奪了權力的專製者,但那是因為在失勢之後他也變成了一介平民。他受到蔑視是因為他不再讓人害怕。群體喜歡的英雄,永遠像個愷撒。他的權杖吸引著他們,他的權力威懾著他們,他的利劍讓他們心懷敬畏。

群體隨時會反抗軟弱可欺者,對強權低聲下氣。如果強權時斷時續,而群體又總是被極端情緒所左右,它便會表現得反複無常,時而無法無天,時而卑恭屈膝。

然而,如果以為群體中的革命本能處在主導地位,那就完全誤解了它們的心理。在這件事上使我們上當的,不過是它們的暴力傾向。它們的反叛和破壞行為的爆發總是十分短暫,群體強烈地受著無意識因素的支配,因此很容易屈從於世俗的等級製,難免會十分保守。對它們撒手不管,它們很快就會對混亂感到厭倦,本能地變成奴才。當波拿巴壓製了一切自由,讓每個人都對他的鐵腕有切膚之感時,向他發出歡呼的正是那些最桀驁不馴的雅各賓黨人。

如果不考慮群體深刻的保守本能,就難以理解曆史,尤其是民眾的革命。不錯,它們可能希望改朝換代,為了取得這種變革,它們有時甚至發動暴力革命,然而這些舊製度的本質仍然反映著種族對等級製的需要,因此它們不可能得不到種族的服從。群體的多變,隻會影響到很表麵的事情。其實它們就像原始人一樣,有著堅不可摧的保守本能。它們對一切傳統的迷戀與崇敬是絕對的;它們對一切有可能改變自身生活基本狀態的新事物,有著根深蒂固的無意識恐懼。在發明機器織機或出現蒸氣機和鐵路的時代,如果民主派掌握著他們今天擁有的權力,這些發明也不可能實現,或至少要付出革命和不斷殺戮的代價。對於文明的進步而言,值得慶幸的是,隻是在偉大的科學發明和工業出現之後,群體才開始掌握了權力。

5.群體的道德

如果“道德”一詞指的是持久尊重一定的社會習俗,不斷抑製私心的衝動,那麽顯然可以說,由於群體太好衝動,太多變,因此它不可能是道德的。相反,如果我們把某些一時表現出來的品質,如舍己為人、自我犧牲、不計名利、獻身精神和對平等的渴望等,也算作“道德”的內容,則我們可以說,群體經常會表現出極高的道德。

研究過群體的少數心理學家,隻著眼於他們的犯罪行為,在看到經常發生這種行為後,他們得出的結論是,群體的道德水平十分低劣。

這種情況當然經常存在。但為何是這樣?這不過是因為我們從原始時代繼承了野蠻和破壞性的本能,它蟄伏在我們每個人身上。孤立的個人在生活中滿足這種本能是很危險的,但是當他加入一個不負責任的群體時,因為很清楚不會受到懲罰,他便會徹底放縱這種本能。在生活中,我們不能向自己的同胞發泄這種破壞性本能,便把它發泄在動物身上。群體捕獵的熱情與凶殘,有著同樣的根源。群體慢慢殺死沒有反抗能力的犧牲者,表現出一種十分懦弱的殘忍。不過在哲學家看來,這種殘忍,與幾十個獵人聚集成群用獵犬追捕和殺死一隻不幸的鹿時表現出的殘忍,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

群體可以殺人放火,無惡不作,但是也能表現出極崇高的獻身、犧牲和不計名利的舉動,即孤立的個人根本做不到的極崇高的行為。以名譽、光榮和愛國主義作為號召,最有可能影響到組成群體的個人,而且經常可以達到使他慷慨赴死的地步。像十字軍遠征和1793年的誌願者那種事例,曆史上比比皆是。隻有集體能夠表現出偉大的不計名利和獻身的精神。群體為了自己隻有一知半解的信仰、觀念和隻言片語,便英勇地麵對死亡,這樣的事例何止千萬!不斷舉行示威的人群,更有可能是為了服從一道命令,而不是為了增加一點養家糊口的薪水。私人利益幾乎是孤立的個人唯一的行為動機,卻很少成為群體的強大動力。在群體的智力難以理解的多次戰爭中,支配著群體的肯定不是私人利益——在這種戰爭中,他們甘願自己被人屠殺,就像是被獵人施了催眠術的小鳥。

即使在一群罪大惡極的壞蛋中間,經常也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他們僅僅因為是群體中的一員,便會暫時表現出嚴格的道德紀律。泰納讓人們注意一個事實,九月慘案的罪犯把他們從犧牲者身上找到的錢包和鑽石放在會議桌上,本來他們是很容易把這些東西據為己有的。1848年革命期間,在占領杜伊勒利宮時呼嘯而過的群眾,並沒有染指那些讓他們興奮不已的物品,而其中的任何一件都意味著多日的麵包。

群體對個人的這種道德淨化作用,肯定不是一種不變的常規,然而,它卻是一種經常可以看到的常態。甚至在不像我剛才說過的那樣嚴重的環境下,也可以看到這種情況。我前麵說過,劇院裏的觀眾要求作品中的英雄有著誇張的美德,一般也可以看到,一次集會,即使其成員品質低劣,通常也會表現得一本正經。**不羈的人、拉皮條的和粗人,在有些危險的場合或交談中,經常會一下子變得細聲細語,雖然與他們習慣了的談話相比,這種場合不會造成更多的傷害。

群體雖然經常放縱自己低劣的本能,他們也不時樹立起崇高道德行為的典範。如果不計名利、順從和絕對獻身於真正的或虛幻的理想,都可算作美德,那就可以說,群體經常具備這種美德,而且它所達到的水平,即使最聰明的哲學家也難以望其項背。他們當然是在無意識地實踐著這些美德,然而這無礙大局,我們不該對群體求全責備,說他們經常受無意識因素的左右,不善於動腦筋。在某些情況下,如果他們開動腦筋考慮起自己的眼前利益,我們這個星球上根本就不會成長出文明,人類也不會有自己的曆史了。

(本章完)